评论: 华裔“偷割亡兄耳朵”案:叔侄对簿公堂结局出炉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speedway 发表评论于 2024-03-29 06:02:00
文学城的小便如果把找位先生的籍贯写出来,比如是中国还是香港还是台湾.评论区一定热闹,流量就更多.????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2024-03-28 22:31:41
是不是他哥哥的孩子,他哥哥不质疑,他有什么资格质疑?
现在全澳洲,甚至是全世界都有人都知道他辱尸夺产。
虽然其他国家也有同类贪财人,但起码人家知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24-03-28 17:26:28
这不是侮辱尸体罪吗?怎么罚款1500澳元就没事了?
van1 发表评论于 2024-03-28 15:15:00
走火入魔
读书行路 发表评论于 2024-03-28 14:45:00
难道他哥哥没头发可剪?即使不是亲生的,只要法律上是父子,也不影响继承财产啊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5, 共5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