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华裔警察涉嫌枪杀黑人被诉 华人向白宫请愿(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额心到底 发表评论于 2015-02-24 11:25:54
同胞们啊,团结一致啊。不就是打死了个无辜的人吗? 先不要管什么对错。只要是
我们一个血缘,同根同族的龙的传华人。就要挺!中华民族一定要站起来!!下次
开枪时注意一下不就行了吗?
非否 发表评论于 2015-02-23 14:09:32
扪心自问,假如是黑警察开枪打死了完全无辜的梁同胞...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2015-02-23 10:13:07
都是成年人了,凡事分个青红皂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不要瞎起哄。
同理,嗓门大并不能代表正确。假话空话虚张声势的说一千遍一万遍还是个P话!

喜大普奔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21:39:33
大家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华人说签名为入学比例的事情,我还是支持的。我研究下,觉得理念不错。这个案子呢,我没研究,我也不敢签名,因为觉得海外华人也有海外华人的面子。另外觉得这事法官先办也合理,至少先密切关注更符合我做事的风格。我不想说好和坏,for now,因为我没研究,没发言权。但逻辑上,滥用白宫签名,利弊参半。
explorer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21:30:55
刚刚微信上一洛杉矶朋友透漏了这情愿后的内幕:

请愿发起人是一个刚刚成立的以大陆新移民为主的组织,急于向某政党靠拢,用这次签名运动做投名状兼显示自己的实力,没看到他们的倡议书开头就直接把矛头指向纽约民主党的华人女议员,接着说民主党的黑人检察官为选票坚持起诉...

肮脏的政治啊!
喜大普奔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21:06:13
如果你是李洪志大人,手下不说10万,百万千万也有,O8小弟该如何呢?
喜大普奔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20:56:42
你这个蠢才。如果十万签名就能左右,中国13亿人口,海外6000万人,可以多少签名?一个人,伪装ip可以搞多少签名?奥巴马岂不是连个小县长都不如?美国政策岂不是个屁?
北美庆丰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20:50:50
如果因为签名改变了美国的司法制度,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喜大普奔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20:37:20
我非常非常怀疑,请大家脑子里替白宫草拟超过10万签名的回答。会是什么?对任何族裔,10万签名本身不难,很简单。法律可以靠10万签名左右?
喜大普奔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20:28:10
我不会去签名。每个签名都要慎重,如果大家太多草率利用那个白宫签名,是自掘坟墓。北美还是要相信法律。这也是法制的本意。迫害,呵呵,未必吧。我没了解,所以我的发言大家忽略,只是不要那么幼稚。这个案子提到什么高度的做法,不对。
woyawoya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20:03:35
Totally agree with Bailey

很多华人在美国生活几十年,生儿育女,可是对美国没有基本的了解。如何与孩子交流?如何让孩子尊重你?
baiwen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9:25:13
Stupid. What's got to do with White House ? It's local issue and its NYC Prosecutor office's decision. Drop this primitive, slavery 请愿mentality. Chinese seem not to understand power balance, 3-branch goverment. White House has as much power on this matter as I or you do, why can't you understand it? Try to learn something about America where your kids were born and grow up.

2 things in life you have to be truthful : marriage and immigration. There is no such a thing as living in foreign land and be "Chinese"
玄武湖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8:11:50
习近平吓死也不敢开中南海民众请愿网站。
Armin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8:07:17
给受害人捐款就免了吧,市政府会给天文数字的赔款的。
woyawoya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7:12:45
这事白宫没权利插手。又不是中国,习近平一句话的事。

在美国别官本位思考了,只能显得无知。

山地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6:26:47
那个杀布郎的明显是枪毙就没事,华人明显是不幸的误杀。
hsd10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6:17:48


***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demand-brooklyn-district-attorney-kenneth-p-thompson-withdraw-indictment-against-asian-minority/G26sxfMP

真牛! 现在是 110,582. 大家要继续努把力!
fuck8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6:15:54
这个人自己都承认是自己失误造成的杀人,别人努力有啥用。还是看看人家日本人,以不为朋友家人国家添麻烦为己任。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6:15:29
有一点可能中国人都没有入乡随俗,那就是一事件发生后自己立即以本身的价值观做出判断,认定错了马上表现出内疚,认错。这也是这位年轻警察最大的失误。 入乡随俗的做法就是----美国人即使是杀了人也一定不会让任何人看出内疚认错的表现。死不认错除非法律判你有罪。这一点是在美国生活的中国人要教育下一代的美国价值观。“you are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是美国人从法律角度保护自己的金律!
DD1122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6:04:45
感谢大家一起努力 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也必须发声。
hsd10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5:49:38
非常有必要去签名。我也签了。
很明显这是找个替身鬼
米国司法是可以干涉的, 只不过要看你会不会去闹了
看看5百万以前还是非法的偷渡客,现在要洗干净了,行政命令可以超越法律。
好在还是有 judge 出来阻止。。。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4:40:07
这么多人说请愿不应该。我认为很应该并且也签了。因为请愿是一种姿态并非是要政府或奥巴马干预司法程序。只是告诉世人我们亚裔对此事件有看法。就像非法移民上街抗议就是告诉政客们不能小视他们,并非立即得到具体法律保护的条款。

这件事警察局第一时间的措词就很直白地道出了今天的结果。 本身就已经有种族歧视的嫌疑,因为官方在任何此类事件没有正式调查结果出来之前都只会使讲一些敷衍的官话。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4:25:24
曾经有过一些很小的麻烦。 一次是和乡下房子的墨西哥人邻居,说我请人推土坏了他的篱笆(其实没坏,他想敲诈钱)。另一次是和白人邻居, 他的猪把我的地拱坏了。两次警察都给叫来了。 和墨西哥人的纠纷警察很向着我说话,毕竟我比那住trailer的墨西哥人要体面些,而且地产税也交得更多。 可到了白人这儿,明明是白人的错,可警察很含蓄地吓唬我如果我给这个白人农民麻烦,我会有法律纠纷,还说法律是保护农民的。

这种微妙的种族偏袒在美国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4:10:31
说句实话。 虽然我从来没有过司法麻烦。但在美国生活这些年看到听到的得出体会就是:如果我有法律上的麻烦,我是一定不会期望司法的公正性的。
TAWA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3:14:15
不应该因为警官是华人就请愿。应该查清过程, 再由相关机构作出需不需要起诉的决定。相信警方的律师会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免于起诉的诉求。
虎背熊腰大象腿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3:13:47
换位思考一下:果然开枪的是白人,死的是中国人呢?也替白警察情愿吗?

感情可以理解,但道理上还是一样:不管是谁,错了就要负责任。

自干五第二万名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3:10:02
支持。
不请自到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2:50:14
大家给捐点钱请好律师吧,华人在海外的艰辛各位都有体会,抱起团来,别让人小看咱们!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2:40:55
完全是工作时间的意外事故。死难黑人和梁警官都是事故受害者。起诉军火商枪支走火。起诉纽约市没有培训好警官就要警官上岗。起诉纽约市,纽约市应该给予市政府雇员梁警官在工作时间遭遇的走火事故心理赔偿。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2:32:30
何谓“合法”?赶紧花钱找个好律师吧,什么都合法了,呵呵
两岸猿声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2:10:42
有道理。同时要关注程序的合法性,确保justice for both 受害人与我们的同胞。

-------------
beagoodman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2:04:17

募捐,并用绝大部分以华人群体的名义给受害者家人,希望获得受害者的家人和社会的理解...站在受害人的对立面的后果是可悲的。不知能看清这个道理的有多少。
beagoodman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2:04:17
如果签名请愿的人是想反映华人的团结和正义,最明智的方式不是目前的白宫请愿要求取消司法程序。

募捐,并用绝大部分以华人群体的名义给受害者家人,希望获得受害者的家人和社会的理解。因为毕竟是警官的失误。难道有比这样做更能反映华人的同情心和素质的吗?这才是有利族群,有利社会,有利受害人,有利警官。

站在受害人的对立面的后果是可悲的。不知能看清这个道理的有多少。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54:38
华人终于能团结起来,挺好!美国法律有时也真是‘欺软怕硬’,真以为我们娘家没人吗?
aquestion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46:57
明明是子弹打到墙上反弹打死人的,而且似乎当时双方隔了几层楼。
happycow222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44:46
我支持这个请愿。到现在对现场实际情况也没有一个清晰对描述,第一,在开枪之前发生了什么,使得经常开枪?第二,警察的同伴的证词是怎么说的,第三,起诉人是否掌握了所有的不看推翻的证据?

在这些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对警察起诉,说明了起诉人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或动机。
燕子来了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40:42
美国陪审团制度,就是为了在冰冷的法律当中设立的柔性机制。但愿律师有本领让陪审团看到你陈述的一面。

-----------
xiaoc288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32:53

如果我是陪审团,考虑到环境因素,且嫌犯并无犯罪动机,我也会对他网开一面。
燕子来了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37:20
explore,

这个周末我一直在为这件事上心,并在微信上每半天发送一次更新白宫情愿的消息。我知道那封白宫情愿信的目的是好的,但信中对检察官的指责,我保留看法。昨晚我也受到“梁警官案件:相助心虽好,要防有心人”的微文,我考虑之后,也转发了,并附言:希望大家关注程序的合法性,用法律思维。 这是一个族群成长的过程,我们都学习了。谢谢。

————————————
explore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0:39:48 回燕子来了,

前两天我微信收到一篇发起人之一的文章题为“梁警官案件:相助心虽好,要防有心人”,显然在内讧了,自己搜搜,呵呵
xiaoc288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32:53
如果对方是罪犯,在漆黑不可见的环境下,警察出声喊‘不许动’不是等于提醒对方我是条子么?万一对方是罪犯,肯定会开枪,到时候死的就是站在前方的那个警察。这个华裔警官一定是因为站在前方,又是在漆黑环境中正面遇上了可能是罪犯的死者,才会在未作提醒的情况下开枪。

如果我是陪审团,考虑到环境因素,且嫌犯并无犯罪动机,我也会对他网开一面。
非否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32:49
又来了。
负责任地说,这种是非不分,出于种族主义的请愿抗议对华人的地位权益有百害而无一利。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29:11
所谓的“陪审团”就是一群根本不懂法律的门外汉,完全就听律师们忽悠,你有钱找个能忽悠的律师,有罪也能变成无罪,陪审团有能力指出律师哪个辩护是忽悠吗?对方的律师如果是个菜鸟,那就很容易陷入对方的陷阱。

所以,美国法庭上比的是谁的钱多。
燕子来了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28:11
它乡,你说的对。这正是我的想法。 但除了良知和正义之外,还有种族的成长。 如何成长为一个成熟理性强大的族群,我们都有责任。
-----------

它乡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10:14

我做过陪审员,个人良知会使我支持起诉梁警员,毕竟这个黑人完全无辜并不具攻击性。

意外、不幸、误杀是这个案子的基调,意图做无罪辩护有点不切实际。

作为华人,我同情梁警员,捐款请好律师我义不容辞
needwait..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28:11
这个请愿纯属无脑。误杀不是罪啊?有罪不让审?最多请愿轻判和警察局派菜鸟去危险地区的错误。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22:02
呵呵,法律难道不是依照事实判案吗?现实的美国则是有钱人请个好律师就可以摆脱法律的惩罚。美国的法律就是一个玩笑,定义了非法移民,总统却可以顶着法律,违反美国国家利益,保护这些非法的人。OJ就可以通过花钱买个“无罪”。哈哈
beagoodman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20:37
本人认为,用两个被公认为不公正的案子做例子请愿,难道是要求再出一个不公正案子吗?我们难道不希望死者有个公道吗?请愿是在强求司法偏袒华人族群。如果请愿成功了才是最有害华人,也是对死者的最不公正,不但会给华人的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一个自私的群体),增加社会对华人歧视,甚至更恶劣的后果。

一下是本人认为有道理的议论,供参考。

这位梁警官又不是疯子,一言不发就开枪必定有特殊状况。而且还有发生后四分钟什么都不做去拯救这个受害者。梁肯定是有错的,但处罚不会很重,法院必须考虑后果。应该是判个缓刑或者社区劳动之类的。他无原无故开枪打死,总得要多多少少的负起一定责任。

给梁警官支持和关注是对的,但要理性对待,要有章法。白宫请愿只能起到一个声援作用。在给梁警官关注支持的同时,还是应该关注程序的合法性,用法律思维。这样请愿,就算签名人数超额,也绝对百分之一百不会成功。发起签名的组织无所不用其极,在微信上散布谣言,说什么签名人数上10万就会撤诉,歪曲案情,把大陪审团的起诉决定说成是黑人检查官为拿选票坚持起诉,搞民族主义的虚假煽动宣传。

现在的关键是程序是否合法,结论是否合法,陪审团的构成是否对梁公正。一个成熟和理性的族群才是强大的。 其实华人应该做的是向他多多捐款, 这样不但能让他请个好律师,把责仁往大楼方向推,因为搂梯没灯,并把责仁往警方高层推,因为二个都是无经验的新手,2,也能让他和家人生话无忧,渡过这个难关。
枫林湾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18:21
华人警官最需要的是一个好律师。动不动就扛起种族歧视大旗,反而让陪审团更谨慎,因为死者也是少数族裔。
说手枪走火,子弹反弹杀人,本身就已经认罪了。
它乡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1:10:14
我做过陪审员,个人良知会使我支持起诉梁警员,毕竟这个黑人完全无辜并不具攻击性。

意外、不幸、误杀是这个案子的基调,意图做无罪辩护有点不切实际。

作为华人,我同情梁警员,捐款请好律师我义不容辞。
LRushBall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0:43:45
本来起诉的就是过失杀人,又不是谋杀。 审就审吧。
explorer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0:39:48
回燕子来了,

前两天我微信收到一篇发起人之一的文章题为“梁警官案件:相助心虽好,要防有心人”,显然在内讧了,自己搜搜,呵呵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0:35:09
梁那时候代表的是警察局去执勤,手上的枪也是政府的。他的行为代表的是政府,不代表个人,所以死者的起诉对象应该是政府,而不是个人。

其实警察局让新手(没有老手陪同)到那个刚发生凶杀案不久的现场,本身就应该负责任。梁的枪只是意外走火,而且不是直接击中死者,是子弹反弹导致的意外,应该当意外事故处理,不应当什么杀人罪行处理。因为带枪执行任务,难免会有走火发生,如果都判刑,以后谁还敢佩枪,没枪谁还敢执勤?就像汽车司机在路上不小心撞死人,也不会当杀人罪处理同一道理。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2015-02-22 10:28:04
楼下老梅对美国司法可以说一窍不通。美国司法号称公正,实际上是“搞定”。法律判决是平衡各方势力的结果。OJ案件,Furgeson案件,都体现这一点。签名请愿,不是让总统干涉司法,而是动员民意,让媒体知道华人反对起诉梁警官。这个效果和示威游行是类似的,怎么会对案件没有帮助?

页次:1/2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50, 共63  分页: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