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小伙救一家三口后溺亡 获救者上岸后不知去向(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birdbb123 发表评论于 2012-07-05 09:28:18
千万别在中国救中国人
chinaoutlook 发表评论于 2012-07-05 07:28:47
可惜。
最后的恐龙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20:59:06
"想不起名字":"人肉出这一家三口,在重新都踹回水里,看谁还在救他们"。说真的,没准还会真的有人去救他们。救人是救者心里面的事,与被救者无关。就好像医生明明知道某个病患十一个十恶不赦的家伙,但仍要去救他一样。
YUSUKE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20:01:57
无所敬畏, 毫无信仰的民族.
zbs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9:57:35
连续看到几篇舍身救人的事迹,感慨人性仍真善美,而且大有人在,在中国. 欣慰! 欣慰之余却十分惋惜--年轻美好的生命因此嘎然而止...
helloworld1000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9:50:55
这一家三口连畜牲都不如
cactus125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8:26:20
如何要求道德,这人真不该救.
fugang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7:26:43
被救的人,在法律上应该负什么责任?
感情争论是没用的。


jadymi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7:03:13
今日(4日)在孙水公园,在昨天出事的河岸边,可以看见有严禁下水的警示牌,岸边还有铁丝网。不过,有人剪破了铁丝网,下水的人仍旧很多。--------------在国内很多人都无视警示牌,这也是造成很多事故的原因。
岁寒三友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6:26:21
看着都是人,但有些人虽有灵魂,确是死的,虽有良心,但是泯灭了。空有人的皮囊,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
隋唐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6:16:40
能赖就赖, 能骗就骗
是很多人的特点

救什么都别救中国人
goldenear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5:59:23
救人的小伙儿也不是为了报恩才救的,被救的人走就走了吧!良心的谴责那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竟扯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52:43
中国特色,不惊讶。即使你把那几个被救的找回来,人家还得骂牺牲者是自愿的没人拿枪逼着他救。至于良心与道德,大概只是口头装饰品吧。
345654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50:21
祝小伙一路走好。人做事,天在看。
392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49:14
这个社会病了。
仲承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39:16
这世道不做坏事, 少做好事, 就是最佳公民了
王剑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35:07
如果没人救,新闻就骂社会道德崩溃,如果救了,新闻就骂被救的道德崩溃,反正不崩溃的不报道,好事更没人报道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24:56
可惜了一条命,他的知识不够,从录像上看身材还很单薄,本来不该下去救人。这是一个好人,但是另外两个救人的更应该受到表彰。中华文化向来把献身看得很重,其实这种献身不应该提倡,而应该提倡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给人以帮助,因为自己也是社会的财富。至于被救者,还看不出来有多缺德,只是一般的俗人而已,在你我周围司空见惯的俗人。他们自己也是受难者,呛了不少水,这时候叫他们留在原地反而帮不上什么忙。这和恩将仇报相去甚远。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18:56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至少提醒了救人者要量力而行,别人的生命宝贵,自己的生命也同样宝贵,在确定自己有足够能力保证自己的生命不会有危险时,才能救人。那种死充英雄的行为不值得提倡,更何况还有这么多无良被救者!每次看到那些未成年的孩子救人牺牲的,我总是摇头,教育的失败!
扯乎扯乎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02:57
又一个“南京徐老太”!
在这样的社会,以后谁还会去救别人?
chenxinyi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4:02:56
zhe三口会有倒霉日子的 肯定有报应 英雄要继续 会有好日子的
小大姐姐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3:55:50
这一家三口太缺德,一定要遭报应的
newsbbs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3:19:57

这一家三口连畜牲都不如。
悲伤的心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3:09:04
令人心寒,为小伙子痛心~
lu28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1:28:37
人肉这一家三口,再用唾沫淹死他们。
木每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1:24:34
“邓锦杰的姐姐邓秋琼在岸边找到了弟弟的衣服,不禁失声痛哭。” -- 连我都想痛哭!
洛阳儿女学琵琶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1:19:16
社会道德集体缺失的情况下,必须把基本的社会公德转化为法律,否则道德沦丧没有底线。
想不起名字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10:22:36
人肉出这一家三口,在重新都踹回水里,看谁还在救他们。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09:57:06
"一家三口在长沙娄底孙水公园一条河里游泳溺水". 长沙还是娄底? 现在的新闻真是让人惭愧,深感文化太少。
林子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09:32:08
天朝拍案惊奇!
WS如烟网事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09:30:08
用一个好人的命换来三个没良心人的命,真是不值。不过相信上天自会有公断。
Cl500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09:25:03
这一家子人会遭报应的,不得好死!
tiantiantaba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09:22:28
救什么也别救人
waxx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09:05:07
同感.
nande 发表评论于 2012-07-04 08:51:17
这种垃圾,真不该救!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35, 共35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