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女子砍伤顶替自己的公务员同学获刑 顶替者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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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cup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15:44:28
自己伤害自己,属于自残行为
wenzun8224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13:43:00
中国人是优秀民族!尊老爱幼!儒家思想!
boypalm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13:15:09
人間地獄!
OldPortland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11:55:22
When is it time for officials to protect each other, let down the youth of the common people
己千之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09:55:19
中国法律就是一个笑话。
问题哥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09:20:15

中国农村和小地方冒名顶替,不知毁掉了多少人的一生。这些年揭露出来的连冰山的一角都不到。。。归根到底,还是没有法,党就是法,官就是法。

问题哥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09:17:20

在唐宋科举制度下,这样的事情如果出现,相关人员是要被严办,乃至杀头的。

meldyhk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09:14:37
如果邓群莲没有参加中考,那黄玉兰又是怎么考上中专的呢?如果是凭自己的实力,又为什么要冒名顶替呢?
问题哥 发表评论于 2022-04-25 09:14:33

虽非铁链女
心灵一样伤
此恶毁无数
命运不同方
良心大大坏
秒杀老酱缸
空侃几十载
道德慨而慷
天下掌中物
金皮亮而光
朝中千重恶
祸根在萧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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