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约女网友做嘿咻 爽完就挨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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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男被控性侵,但检方认定罪嫌不足不起诉。示意图/ingimage

桃园郭姓男子去年4月15日和1名女网友约好要一起去做「那档事」,2人到偏僻产业道路发生性行为后,女子控诉遭强制性交,表示郭用美工刀抵住她脖子恐吓「不和我做爱,就要杀了你」;但郭喊冤当时是你情我愿,没有强迫,检方多次传唤女子也未到庭作证,侦结予以郭不起诉。

女子控诉,郭(29岁)去年4月15日先载她到汽车旅馆性侵,隔天17日再度载她到一处偏僻产业道路旁,还拿出1把美工刀并掐住她脖子说「若不跟我做爱,就要杀了你」,自己不敢反抗最后被性侵得逞。

检方讯时,郭坦承有载女子去旅馆,2人也在产业道路发生关係,但坚决否认有强制性交,辩称事前和对方用脸书讯息约好要出去做「那档事」,过程中女子没拒绝或反抗还自己脱衣服。

检方查,女子前后分别在15日、17日和郭出门,到了18日才去验伤,与一般遭性侵被害人情况有别,加上她指控被郭用美工刀抵住脖子,但验伤指出脖子、全身都没外伤,仅有下体有陈旧性撕裂伤。

此外,女子去年2月就被妈妈通报为失踪人口,检方多次传唤她都未到庭作证,加上无其他积极实证,认定郭犯嫌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