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 七旬老人在邻居院墙写"大字报"再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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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服法院判决结果,年过七旬的蔡某没有选择上诉,而是将诉求全部写到对方的院墙上。4月10日,北京密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两名七旬老人之间的纠纷。蔡某表示,对方违法建房、多占国家土地,在院墙上书写是为了“大家都知道这事儿”,并坚称不会恢复院墙本色。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介绍,姜某、蔡某均已年过七旬,两人是邻居,姜某住在前院,蔡某住在后院。新京报记者从密云法院了解到,在2018年11月6日、13日,这两位老人分别互相起诉对方。蔡某诉称,因姜某拆除了一道墙,导致自家房屋受损无法正常居住,要求姜某赔偿;姜某则诉称,蔡某在其门前过道上堆放石头影响其通行,要求对方清除堆放的石头。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蔡某清除堆在姜某门前的石头,驳回蔡某要求赔偿房屋损失的诉讼请求。

蔡某对案件结果不满,在姜某正房西山墙和厢房后墙上书写笔记,称姜某违法建房、多占国家土地,并请过路村民评理。为此,姜某再次将蔡某告上法院,称2018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判决,同年12月12日、13日,蔡某在自家墙上写字。姜某认为,蔡某所写不实,其房屋有批示,只是还没有发下来。请求判令蔡某停止在房屋墙上继续书写,将墙壁重新粉刷恢复墙面本色,并当众赔礼道歉。

庭上,主审法官表示,被告如果对判决不服,可通过上诉、申诉来解决。如果认为原告多占宅基地,可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对此蔡某回复称,自己正在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墙上书写笔记是为了“让大家都知道这事儿。”主审法官明示蔡某在后墙写字不合适,能否给原告方恢复墙面,蔡某明确表明“不能”。

该案将择日宣判。法院曾于4月4日到现场勘查,目前院墙上的书写痕迹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