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性行为25次 母忧女找无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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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28日综合电)台湾一名24岁的陈姓男子,日前在网路认识就读高中的妹子,仅管两情相悦多次发生关系,但因女方未成年且一段时间未回家,而被家人报警提告。

法官根据女高中生说法,认定2人性行为25次,由于女生当时未满16岁,法官依25个妨害性自主罪合并判处陈男10个月徒刑,未宣告缓刑,一旦确定就得坐牢。

据桃园地院判决内容指出,住桃园的陈姓男子,去年初和一名读高中的女生在网路交友认识,彼此有好感,从去年3月11日起5月初,二人多次在陈男家中或陈友人处幽会,平均每周要好3次,因女生一段时间未回家,经家人报警,查出陈男涉及妨害性自主。

陈男于法院审理时表示,他和女生相爱,事前经过对方同意才亲热,没有强行,次数已记不清。女高生表示,第一次到男友租住处时,2人上线打电玩,陈向她求欢,有了第一次后,二人平均一星期三次亲热,逢生理期来就暂停,和陈交往3个多月期间,记忆中双方上床20多次。

女生母亲在审理时指出,知道女儿“被骗”后,已要求女儿不能再和陈交往,且担心女儿以后找不到好对象,将向陈男求偿。法官根据女生说法,认定2人性行为25次,由于女生当年未满16岁,法官依25个妨害性自主罪合并判处陈男10个月徒刑,未宣告缓刑,一旦确定就得坐牢。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