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5次下药性侵前女友 她竟然过了8年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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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对前女友下药性侵,还使用按摩棒。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

在桃园担任电子公司作业员的翁姓男子,与女友分手后仍同住一处。但他竟在10天内5次对前女友下药,并趁着前女友昏睡时性侵,甚至还以按摩棒性侵得逞。但前女友愿意原谅他,一二审均将他判刑7年,而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后,减轻刑度,改判刑6年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翁男与前女友同居10余年,情同家人。而本案发生于2007年,翁男当时已经与前女友分手,但两人仍同住一处。没想到翁男竟利用前女友对他的信任,从元旦当天起,在10天内5次在前女友的饮料中加入FM2,让前女友陷入昏睡。等前女友睡着后,翁男开始对前女友性侵,前两次得手后,从第三次起,翁男竟拿出粉红色的按摩棒,性侵昏睡中的前女友,过程还全都录下。

前女友之后搬走,越想越不对,一直到2015年才报案,检警除了在翁男的计算机中查扣5段性侵影片,还查出一段也是对前女友下药性侵的影片,只是时间不明。翁男被认定犯案6次,遭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翁男坦承犯行,并与前女友达成和解。前女友具状向法院表示,「翁男对本人的照顾胜于家人,本人也了解翁男是一个心地善良、孝顺父母的人……本人也相信他有悔意,也愿意完全的原谅被告,因为与翁男10余年的感情,其中更胜过于家人般的亲情……」向法官请求轻判。

一二审法院均将翁男判刑7年,另外还依恐吓罪判刑2月,易科罚金6万元定谳。性侵部分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认定翁男颇有悔意,改判刑6年6月,本案仍可上诉第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