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电动车撞上"天价"自行车 躲商场厕所避赔偿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据中山交警部门介绍,当天早上7时许,三乡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三乡镇新圩大道新汇乐百货门口路段发生一宗电动自行车撞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值班民警随即前往现场,发现肇事的是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被撞的自行车车架损坏,但没有看到肇事女子。后经询问得知当事女子因害怕巨额赔偿一时情急躲进某百货店的厕所里。

经过民警近一个多小时的劝说,肇事的中年女子方某最终走出了厕所。在询问过程中,当事女子方某称自己系湖南人,现年49岁,在三乡某印刷厂厨房工作。事发当天早上,她骑电动自行车前往工厂上班,没想到车辆行至新汇乐百货门口路段时,因车速较快,没能及时刹车,失控撞上了停放在百货店门口的一辆自行车,造成自行车车架损坏。事故发生后,自行车车主单某称自行车是专业级别的,车架昂贵,总价格近2万元,要求方某赔偿14000元。面对“天价”的维修费,工资原本不高的方某十分害怕,于是躲进厕所不肯出来。在民警的见证和调解下,方某、单某最终协商赔偿5500元了事。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虽不属于机动车,但车速较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注意控制车速,千万不要超速,以免遭遇意外情况时难以自控,造成人身伤害或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