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嘉慧驾驶郑伊健座驾撞车 遭索偿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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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嘉慧


网易娱乐9月4日报道 艺人蒙嘉慧六年前遇到私家车相撞交通意外,遭私家车乘客邓志强索赔三百万元。案件昨日由高院聆案官处理评定赔偿额事项。入禀人邓志强称,意外后出现失禁、右边身麻痹、脊骨受创而行动缓慢等问题,无法到内地从事塑胶生意。蒙嘉慧一方反驳,意外后邓志强往来内地次数更为频繁,又健步如飞,认为入禀人虚构伤势。

事源于2011年8月18日蒙嘉慧驾车至观塘警署外,意外撞向邻线私家车。2012年,被撞的私家车乘客邓志强(现年62岁)入禀索赔,案件排期至本年八月,由聆案官处理评定赔偿额事项。

邓志强在入禀状称,意外后脊骨受创,令颈椎、髋骨、尾龙骨长期出现痛楚,左手将会一生有麻痹感觉。在伤患影响下,他无法打理内地塑胶厂,令他在2011年至2012年的收入由过百万元降至十几万元。因此要求蒙嘉慧赔偿三百万元。

私家侦探拍片呈堂

昨日蒙嘉慧的代表律师指出,据入禀人的出入境纪录,在意外后他前往内地的次数,比意外前更多。至于被告塑胶厂生意下跌,只因当年内地塑胶业萎缩,与意外无关。

律师更引用入禀人的主诊医生报告,指入禀人在2010年时亦遇交通意外,其时已令他出现颈椎、尾龙骨发痛,以及左手麻痹等问题。律师认为上述身体问题与本案意外无关。

蒙嘉慧的律师又呈上私家侦探的偷拍片段,显示入禀人在2013年8月时,在街上健步如飞,又能即时闪躲推行李的儿童,入禀人甚至在某日逛街达十二小时,全无伤患表现。高院聆案官决定听取双方陈词后,押后案件再择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