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夫妻不准离婚 刀架在脖子上了还不让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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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夫妻吵架,劝和不劝离,最近南宁一位法官与心理咨询师联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把脉”,判定当事人不准离婚。

结果事情发酵到网上,网友们吵翻了天,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网络配图

女子刘某与男子黄某于2009年1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都是70后,刘某比黄某小三岁。

刘某之前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因此她特别希望能找到一个居家的男人。两人相识时,刘某虽然知道黄某文化层次不高,也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他的细腻体贴还是打动了刘某的芳心。半年后,两人便登记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女儿。

刘某是一名教师,婚后工作比较繁忙,照顾女儿和家中琐事都落到了丈夫头上。一个人照顾孩子太累时,黄某也时有抱怨,有争吵,也曾负气离家出走。

女儿慢慢长大点后,夫妻俩商量办起了学生课外辅导班,妻子负责学生的课业辅导,丈夫负责做饭菜、接送学生等后勤。

但日子久了,丈夫黄某开始变得敏感多疑,经常怀疑妻子与异性有染。到后来,他甚至曾当着孩子的面拿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经家人多次调解仍无法改变。

今年6月,刘某将黄某诉至南宁市邕宁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黄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当庭向刘某认错,保证悔改,表示夫妻感情仍有和好可能。



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在婚前均对彼此的婚育情况有所了解,且均在南宁市内工作生活并共同生育一女,还共同开办了辅导班,夫妻双方互相帮助、共同养家,在结婚初期夫妻关系较好。夫妻目前分居的时间较短,且黄某也当庭向刘某认错,有强烈的和好愿望。

法院表示,夫妻俩虽然产生了一定的矛盾,但刘某在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能找到一个愿意与自己共度人生的伴侣确属不易。双方应珍惜在茫茫人海中相识、相知、相恋、相守的难得缘分,丈夫黄某在婚后为料理家务、抚育女儿、协助原告工作等也付出了较多义务,两人共同生活了长达8年时间。且双方所生育的女儿正值需要父母关爱、呵护的年纪,如果离婚,势必使年幼的孩子承受亲生父母离异、原生家庭破裂对其身心健康成长所带来的巨大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地步,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8月14日,法院由此判决不准二人离婚。

为帮助当事人解决婚姻生活中遇到的后续难题,邕宁区法院家事法庭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受教育程度、工作性质、性格特点及夫妻产生矛盾的原因,决定给予双方一次重启幸福之门的机会。

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还与广西社会心理学会专业机构的心理咨询师首次开出了一张引导双方日后友好相处、修复感情的“婚姻幸福处方”。



在这份“幸福处方”中,开方人给当事双方提供了几点缓和紧张夫妻关系的建议,并写明:此后法庭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对双方进行回访,制作回访联系卡,以便了解、监督双方执行修复感情计划的情况。

而网友争论的点,就在于丈夫黄某曾对妻子使用家庭暴力,将菜刀架在了妻子脖子上。

十二水硫酸铝钾的油条:都动刀子了不让离?

优惠丶:离婚是个人自由的权利,不应限制,尤其是有一方家暴行为的

鞋哥哥的日常:这种男的不离婚要干嘛?

怪里怪气的怪味豆:连离婚自由的权利都没有了?这种当着孩子面家暴的,妻子还不能离婚求解脱?

学探戈的小nina:能不能别做这种只感动自己的事儿?

九亿少女的梦lin:小两口吵吵架还可以用这婚姻幸福处方来解决,这问题都是要闹出认命了呀

橙子橙陈子陈呀:万一以后真出事了责任在谁

但也有网友认为,凡事不能看表面。

phoebusrb:为什么都不能人理性的分析下这世界傻子太多男方万一真的是心理疾病呢?法院的回访你们没看到?100多个字就看10来个就得出结论?

abcdefghjklmn明子还是不明白:看了报道,男的照顾孩子做家务劳累情绪不好多次离家出走,判决时法院认为男方尽义务较多。

很多条赵远豪:为什么大家只看到拿刀架脖子上面,而不能相信一下法官,真有家暴法官会不考虑?女方就会忍着?拿刀单看是很严重,可是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婚姻自由,自由是法律之下的自由,那个法官不是圣母,我们才是。

看完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你认为这桩婚姻该不该离呢?留言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来源: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