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口设灵堂摆花圈 10人挟尸要价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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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南县公安局在古城镇古城街依法处置一起医闹案件,依法将闫某卫等10余名违法人员强制带离案发现场,并行政拘留违法人员5名。


2017年5月30日上午,闫某某(男,61岁,洛南县古城镇人)突感胸闷气短,请求邻居开车将自己送到古城街洛南县朝阳医院治疗。邻居将闫某某送医院后,去寻找闫某某妻子何某某。医生发现闫某某一人躺在医院一楼条椅上,情况危急,在拨打120救援的同时,立即对闫某某经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医院诊断,死者闫某某为心源性休克、左心衰竭。经死者妻子何某某同意,医院将尸体送回其家中。5月30日晚,古城派出所接到报警:闫某某之子等人以朝阳医院将闫某某医治死亡为由,要将尸体抬到医院索要赔偿。接报后,古城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积极做死者家属思想工作,劝其依法维护权益,不得做违法的事。


但死者家属不听劝阻,一意孤行,5月31日上午6时许,经闫某卫(28岁,死者之弟)、闫某民(48岁,死者之弟)、闫某珍(45岁,死者之妹)、闫某丽(34岁,死者之女)商议,由闫某锋(30岁,死者之侄)驾车,拉上装有闫某某尸体的冰棺,陈尸于古城镇洛南县朝阳医院一楼过道,并在现场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烧纸钱、焚香、哭灵等封堵住医院大门,导致医院医生、患者出入受阻,影响极其恶劣。


为了控制事态,洛南县公安局及时安排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灵口派出所等单位民警协助古城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积极调查取证,多方做死者家属思想工作,5月31日下午,死者家属撤掉了花圈、横幅等,但仍不答应搬离尸体。


6月2日早,县公安局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出发,再次安排副局长薛社民向当事人讲明有关法律法规,表明公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的决心,但死者家属仍然执迷不悟,不依不饶,以不赔偿50万元绝不移走尸体相要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