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政委制” 中国“或回到军管状态” 中产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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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有可能回到军管状态”——舆论对天津官方近期强推社会团体政治委员制表达了相关的“担忧”。

近日,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的天津市,该市律师协会(简称天津律协)对外通报称,将在各级律协中设立政委,确保紧跟中央政府的意识形态。天津律协在通报中明确表明,设立政委的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成果”。

天津的主政者在行业协会中推行“政委制”,与中国大陆在1960年代的文化革命初期推行的军事管制委员会制度(简称军管制度)有太多相似之处。天津律师业界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产生了担忧——中国可能会重回军管制状态。


现任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被认为是中共体系内提出“习核心”概念的第一人(图源:VCG)

政治观察人士指,中共早已将行业协会剥离开政府序列多年,天津市在行业组织内设立政治委员的做法是想走“回头路”,还是天津主政者当下为表效忠的“权宜之计”,无论理由是什么,都会让中国中产以上的阶层产生恐惧感。

历史的“重复感”

天津律师业界的担心,也许并非是一种“多余”。

此前,中共在两个“非常状态”下使用过军管制度。第一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之后(1949年至1953年),第二次是文化大革命的前期(1968年至1972年)。

两次军管制度的方式基本相同——通过派出军事机构而对某部门或地域进行有效的军事管制与行政管理,中共派出最信任的军队管控社行政和社会组织。

分析指,向行业组织派出政治委员很可能是军管制度的第一步。

在中国大陆,政治委员简称政委,一般指中国军队或警察机构中的中共党组织的负责人。

中共坚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而中共掌控枪杆子——军队的经验是“支部建在连上”。在军队,连级都要“完全实现党的领导”。

这个思路被中共内部固化下来,并不断得到后来者的认同和放大。有观点认为,这甚至是中共一直认为的“维稳”的思维基础。“枪杆子”在中共的手中,自然会让执政党地位得到稳固。

观察人士指,从行业组织派驻政委到实行军管制度之间并不遥远。天津主政者寻求政权稳定的需求与效忠中央的意识显然十分强烈,“律师姓党”的维稳逻辑背后是,一旦“政委制”依然无法达到管控社会的目的后,极有可能会使用军管制度,这或许是历史的重复,也是效忠思维下无法“逃脱”的手段。

为什么第一个是律协?

暂时还没有消息能够证明,中国大陆律师行业设政委的做法,仅是天津一地的主政者决定,还是未来推行“天津经验”对整个中国大陆“全覆盖”。


舆论认为,李鸿忠是中共党内执行“效忠文化”的典型官员(图源:VCG)

不过,已有消息证明,天津律协中设置政委的消息来自于“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召开的‘设立政治委员工作推动会’”。会上称,“2017年6月底前,天津将实施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和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委员设立工作。9月底前,在全市社会组织和分支机构中层层设立政治委员。”

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是中共设立的党委组织,“工委”是工作委员会的简称。

分析指,律师行业在社会组织中第一个被设立政委,与中国大陆律师群体与官方的紧张关系有关。

中国大陆的律师,特别是人权律师,正在有意无意地“效仿”着亚洲邻国——韩国的同行。

1980年代,韩国的一大批律师冒着得罪独裁者的风险,投身人权运动,这些律师最终为韩国迎来民主时代而成为“被国民记住的人”,甚至有电影《辩护人》(The Attorney)记录这段历史。刚刚当选的韩国新总统文在寅(Mun Jaein)就曾是有名的人权律师。

不过,与韩国1980年代的同行相比,中国大陆人权律师的表现和境遇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709事件”距今发生将近2年的时间,而中国大陆大多数民众根本不知道曾经发生过这个事件。

“709事件”是指中国政府在2015年7月9日及之后,约谈、抓捕了数十位大陆人权律师,这些律师被指控挑战了中国正常的司法秩序。据称,天津是“709事件”中被捕律师的关押地。

据中国大陆律师业界的知情者称,在官方打压“709事件”人权律师时,律协很多成员与官方合作成为官派律师。

政治观察人士认为,多年来,中共在“被动”面对人权律师的行动后,终于采取了主动性的策略,试图借助“党建”的力量来管控律师行业。这恐怕是在诸多社会行业、组织中,律协成为第一个被设立“政委”的原因。

行业协会原本是在中国大陆政府的管理序列中,最终行业协会被剥离出中国大陆政府,被认为是中国政改的一大进步,而天津在行业协会内设立“政委”,被舆论认为是在走“回头路”。

分析称,地方主政者需要谨慎地厘清社会行业、组织与政党之间的区别。“媒体姓党”、“国企姓党”,舆论尚还在商榷中,余音未了,地方主政者急急忙忙地推出“律协姓党”,在效忠与管控等等需求之中,常识是无法被忽略的。

有观点人士指,天津首次出现管控律师现象,无论是当下的“权宜之计”,还是地方主政者“被逼走回头路”,最先有恐惧感的将会是中产阶层及中产以上阶层——他们刚刚对执政党和社会产生了信任感,并且依赖于律师这样的“第三方”群体获得了与政府保持关系平衡的资本和能力,而中产以下的阶层还没有形成依靠律师获得维权的意识。一旦中共强行在律师业界推行“政委制”,对中产阶层来说,会产生强烈的幻灭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