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未成年少女被强奸 罪犯:我太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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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德惠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强奸少女案。

罪犯刘某先后对两位少女猥亵,而孩子的年龄都未满18岁。

在去年4月份,刘某把小姑娘王某骗上车,1999年出生的王某描述当时的情景说,“那天我在五道街水泥厂附近公交站点等车,这个人过来问路,他说不熟悉道,让我帮他指路,然后给我送学校去,我就上车了。路上他问我多大,我说18,后来车越开越远,我感到害怕要求下车,他不允许,给我两个嘴巴子,然后拿刀逼我脱裤子,还问我是不是处女,就在车后座把我强奸了。还给我3百块钱,我给扔车里了,过了十多分钟,他说你再给我一次吧,我求他放过我,他强行把我摁倒又强奸一次。”

强奸少女的事,刘某不是第一次干了,在2015年,刘某在边岗乡市场对李某(2002年7月生)也是以问路为由骗上自己的轿车,在欲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时候,刘某突然说,算了,我也有一个跟你这么大的姑娘,这么干太不是人了。便给了李某一百元,将她送至五道街鱼市路口。

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在锦绣富苑小区将刘某抓获,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法院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