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了奶奶:乱伦是因为“遗传性性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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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到深处,恐怕不少情侣都想要寻一个世外桃源,隐居其中,远离尘嚣,只有彼此。最近,像神仙眷侣一样隐匿起来的还有一对母子——是的你没有看错,一对母子。

三十年前,一位来自英国的母亲在19岁时意外怀孕诞下了儿子,于是把他交给别人抚养。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在她50岁的时候,突然收到了儿子的讯息,想了解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来二去,荷尔蒙的气息开始飘散在这对重新取得联系的母子之间。于是,亲情的小船说翻就翻,伦理纲常说完就完,儿子和妻子离婚之后就和母亲私奔了,两人现在正准备生下一个孩子——还真挺好奇他们要怎么称呼这个孩子。



“我在和我儿子谈恋爱,我还打算给他生个孩子”,这位母亲如是说。

看得出来,两人各方面都相当和谐,这位母亲(好吧,现在也是妻子)对他们的关系也十分有信心。她的自信来自于一个相当高冷的词:“遗传性性吸引”(genetic sexual attraction, GSA)。

这个看似是由心理学家提出来的专业术语,是一位母亲发明的。如你所想,这位名叫芭芭拉·冈尼娅的母亲也备受自己对儿子超越纲常爱恋的折磨。但是由于她那幼年被抛弃后来长大成人与母亲重聚的儿子没有对她的感情做出回应,他们的恋情终究没有建立起来,芭芭拉于是写了一本书,剖析了自己的心理过程,提出了“遗传性性吸引”这个后来被不少人用来为自己“乱伦”行为代言的词汇。


我们是母子,我们在恋爱,我们有“遗传性性吸引”。我们,为自己带盐。

人类社会对于近亲之间产生感情乃至肉体结合一般都有一套严格的控制机制,这被称为“乱伦禁忌”(incest taboo)。芬兰人类学家爱德华·韦斯特马克在其著作《人类婚姻史》中具体阐述了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的本能,那就是天生对于乱伦的反感。他认为,童年时期就共同长大的男孩和女孩在成年之后不会对对方有性方面的吸引力,不管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这个规律也被称为“韦斯特马克效应”(Westermarck Effect)。




关于韦斯特马克效应的研究发现中国的童养媳制度下,婚姻的幸福程度普遍较低,并且童养媳的生育率也比其他成年后相识结合的夫妻要低。另外,一个对于以色列集体社区的调查也显示,自小一起长大的人不太容易在未来形成婚姻关系。简而言之,韦斯特马克效应说明对于乱伦的禁忌是人与生俱来的,人们先天反感与自己从小就熟悉的人结合。



最新人教版初中英语教材中,韩梅梅已经嫁做人妻,丈夫不是李雷。网友大呼:韦斯特马克效应的最佳例证!

但与此同时,关于乱伦行为,还存在一种截然对立的观点,那就是由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提出的“俄狄浦斯情节”。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恋母的故事家喻户晓,而其中这种对于异性亲属的依恋感情在弗洛伊德看来是具有普遍性的。他认为,人在幼年性发展时期往往会把父亲或者母亲作为自己的性幻想对象,这个过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悄无声息,因为意识会自然地避开这些感觉,但也有部分人没有安全度过这个时期,他们的乱伦情结始终保留在潜意识里。总而言之,与韦斯特马克不同,弗洛伊德认为乱伦情结是人的本性,人思想里先天具有乱伦的性幻想,而对于乱伦的禁忌是社会文化道德等等约规产生出来的,是后天形成的。

 

母子海边亲密照。

这样看来,乱伦禁忌似乎更像是后天用来约束人的心理机制,乱伦才根本是活在人们深深的脑海里的思想印记——禁果之所以这么诱人,不正是因为它被打上了“禁”的封条么。



我们是兄妹,我们在恋爱,我们有“遗传性性吸引”。我们,为自己带盐。

说到禁果,从人类社会各种创世传说中都能看到乱伦的痕迹,比如偷食禁果的亚当和夏娃正是兄妹。再比如中国神话中的创世祖女娲和伏羲也是兄妹。



伏羲和女娲。

同样,日本的神话也是起始于兄妹媾和。其中,哥哥伊邪那岐命问妹妹伊邪那美命是否发育好了,妹妹回答说:“好了,只是下体有空缺”。哥哥说:“我也好了,只是下体有多余”。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多余补空缺,兄妹结合创世。



伊邪那岐命与伊邪那美命。

除了弗洛伊德,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也对社会中的乱伦禁忌机制有过探究。在《亲属的基本结构》中,列维-斯特劳斯阐述了乱伦禁忌作为家庭之间交换“互酬”基础的观点。乱伦禁忌使得男性必须从别的家族获取女性作为配偶,而别的家族里的男性也只有具备乱伦禁忌才会对本家族的女性“死心”,保证她们可以嫁到其他家族,这样家族之间以女性为交换条件互相联系,社会化的亲属结构也因此建立起来。




换句话说,从结构主义角度来说,乱伦禁忌并不是指“我不能与我的母亲、姐妹或女儿结合”,而是“我必须得保证我的母亲、姐妹和女儿与其他家族的人结合”,这种“把女性送出去”的要求保证了整个社会制度的稳定运转。人们熟知的西式婚礼中,父亲牵着女儿,把她的手交给新郎这个仪式正是这种“交换互酬”的反映。



周杰伦大婚,昆凌与父亲。

因而可以发现,与弗洛伊德的观点一样,列维-斯特劳斯也并没有摒除乱伦思想在人们思维根源的存在,因为人们必须得对亲属“死心”,才可以建立社会亲属制度——显而易见,对乱伦的防范和禁忌也是后天的。




说到这里,似乎“乱伦是本性,禁忌是后天”的观点大获全胜。但认为乱伦禁忌是先天的韦斯特马克效应中还有一个关键的时间段,那就是出生后的六年。如果这六年内没有和亲人生活在一起,在未来相遇就会有可能产生“遗传性性吸引”。

这样看来,前面所说的“遗传性性吸引”当真具有某种“合理性”,因为那可能是人原始性思维的呈现。但不可否认,“遗传性性吸引”的戏剧性也让那些故事更有张力,因而才让当事人欲罢不能——多年不见之后,来自美国印第安纳的Phil情不自禁地爱上了自己的72岁的祖母,按照他的说法,他们“一周三次,大开眼界、妙不可言”——这其中猎奇性的惊喜无疑也给他们的关系增添了色彩。



我们是祖孙,我们在恋爱,我们有“遗传性性吸引”,我们一周三次如沐春风。我们,为自己带盐。

本来嘛,人生如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可能“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会产生无法自拔的情感。所以,当人作为动物拥有繁衍的天性和作为高级动物拥有复杂的情感这两者产生碰撞时,恐怕只能留下一声悠长的叹息——唉,感情的事,谁也说不明白。

参考文献:

1.Lévi-Strauss, Claude. 1969. The Elementary Structures of Kinship. London: Eyre and Spottis-woode.

2.爱德华·韦斯特马克著,李彬译. 2002. 《人类婚姻史》.北京:商务印书馆.

3.非言语.2012.《人为何不乱伦,文明还是天性?》.果壳科学人.

4.桃子.2016.《关于所谓的“遗传性性吸引”,这儿还有更多案例》.煎蛋网.

5.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著,林尘、张唤民、陈伟奇译. 2011. 《自我与本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