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存钱规避申报 56岁北京人被罚200万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在海外,华人为了为避免麻烦、将现金分多次存入银行,并刻意将每次存款金额压低在申报标准1万元之下的情况不少。可必须注意但是,这种存钱方式很容易被税局盯上,不仅要付出巨额罚款,还有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据此间媒体报道,因为分50次存入46万美元,且为了绕过监控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结果北京居民应达(Da Ying,音译)被美国联邦法官控洗钱。2月16日,他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同意冻结部分资金并补交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

根据检方的指控书,应达现年56岁,居住在康州,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之内,他先后把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为了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元,他前后分50次存入。为避人耳目,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


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将于5月11日对此案宣判,应达最高面临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的罚款。

康州联邦检察官达利(Deirdre Daly)认为,应达的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因为根据联邦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

目前应达已放弃庭审机会,并就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应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



本来是存自己的钱,结果却损失惨重。这还不算最差的,2016年,在美国达拉斯职教多年的一名65岁女教师琳达.范特若(Linda Nell Fantroy),被指控巨款零存,企图隐暪58万元的收入,结果她被判坐牢18个月,7栋房产被税局没收。



在澳洲,一名来自北京的19岁中国留学生冯毅(音译)因为涉嫌帮助他人处理超过400万澳元(约2000万人民币)的资金而被澳洲警方拘捕,并将面临判刑。

据悉尼先驱晨报披露,从2014年7月份开始,冯毅就持着旅游签证来到澳大利亚,并带着装满现金的袋子奔走于各个银行之间,不到5个月,这位留学生就已经将68笔总计达405余万澳元存入十几个不同的账户中,每笔存款从2万澳元到8万澳元不等。



据说,他很可能要在监狱中度过很长一段时间……

在加拿大也一样,有网友爆料称有朋友在温哥华买房,为了付首期,朋友的父母找了好几个人分散汇款到她账户,可去取钱的时候却发现资金已经被冻结。原来是银行怀疑她是在洗钱,结果她的银行账户被查封了好长一段时间,等调查完了才解锁。不过还算好,总算没有官司缠身。

在加拿大,自2015年起,境内所有银行,汇款公司,赌场都必须遵守一项规定,即任何人如果从海外汇款超过一万加元至加拿大,或是从本地汇出超过一万元至海外,都必须要报告给CRA(加拿大税务局)。



在美国,根据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需要上报8300表给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部门(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

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申报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有资深会计师建议,在海外最好尽量使用支票存款。现金的话,每次存款最好低于2000元,每月小额存款不超过4次。

华人在海外为防止被控洗钱,一定要注意能够证明自己手中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这里最重要就是证明资金已经纳税。即便资金是赠予或借贷的,也要证明其已纳税。此外还要能证明交易的正当性。

另外既然金钱来源合法,就应依照规定申报,申报金额不会因此被扣税或调查,不要耍小聪明或道听途说,以为万元以下存款可以“逃避麻烦”,殊不知此举会引起银行和税局的高度关注,反为会为自己带来困扰。



当然,现在不论是在海外存入大额现金,还是从中国向境外大额汇款,都难免要受到监管。话说,这还真是有钱人的烦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