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娃打烂杯子 父母拒赔扔下她就走:孩子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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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晚,成都街子古镇,派出所民警为阳阳买来面食,她一口也没吃。

29日凌晨,警察终于将孩子交还到母亲手里。

商店里摔裂的杯子还在。

原标题:游街子古镇3岁小女孩摔裂杯子 父母不愿赔25元丢下娃娃回成都

下午3点

阳阳(化名)摔裂店铺杯子,店家要求赔偿25元,爸爸一巴掌打在阳阳脸上,对店家说“杯子不要了,把孩子留给你”。

下午5点30分

父母两人离开后两小时,店家无奈,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

晚上9点30分

民警根据孩子就读的幼儿园,联系到孩子母亲。可她说自己已经回成都,身体累了,然后挂断电话。

晚上10点30分

考虑到孩子留在派出所不是办法,民警决定连夜把孩子送回成都。

晚上12点

民警和好心人赶到成都,他们在寒风中苦苦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孩子的外公和母亲终于出现。

这是一个令人揪心的真实故事。

28日,正值周末,3岁的女孩阳阳(化名)跟着父母到成都崇州街子古镇玩耍。在一个杯子专卖店里,阳阳摔裂了一个杯子,店主喊赔25元。这对父母认为店家“强买强卖”,说“杯子不要,把孩子赔你”,头也不回转身就走了。

派出所民警联系到父母,他们却说已回到成都,身体累了,不接孩子是想给她个教训。孩子离开父母将近9个小时,警察不得不送她上门,在寒风萧瑟的黑夜中苦等了一个多小时,母亲才出现。见面也并没第一时间冲上去抱抱孩子,而是跟警察重复说店里发生的经过……

杯子摔裂以后

先跟店主“理论”:“杯子我不要,孩子赔给你”

11月29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街子古镇,店家、当时接警的警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整个经过。要不是亲眼所见,估计没有人相信这是真的。

28日下午3时许,肖女士、司先生带着3岁的女儿,一家三口来到了街子古镇玩耍,其间,他们走进了一家专门卖杯子的商铺,大人在前,孩子在后。

“我在陪着大人看杯子,孩子就在店里玩耍。”店家周女士说,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阳阳不小心把一个杯子碰倒在地上。听到声音,周女士赶紧上前去查看,发现杯子裂了两条纹路。

“杯子虽然裂了但还是可以装水的,不贵也就25元钱,放在这里我们也卖不脱了,你们买回去吧。”周女士说。不过,肖女士并不买账。“杯子轻轻掉在地上就裂了,说明质量不好。”知道做错事的阳阳,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神十分无辜看着面前的三个大人。

肖周两人开始争吵起来了。肖女士很气愤地指责店家“强买强卖”,拉着孩子就要走。周女士拉住他们不让走。

双方越说也激动。就在这时,肖女士一甩手,对店家说:杯子我不要,你要我赔,我就把孩子赔给你。”

又对女儿冒火:一巴掌打在脸上:“你干的好事”

就在这时,谁也没想到,站在一旁一直不开腔的父亲司先生,突然暴怒,举起手一巴掌打在阳阳的左脸上,吼道“这就是你干的好事!”孩子被吓到当场大哭起来。

这一举动,也让周女士愣住了。她对夫妻俩说道:杯子又不贵,25元而已,就算天大的事,你们也不应该打孩子!但这并没劝服夫妻俩,这时候,令人更诧异的一幕出现了。司先生说“杯子不要了,把孩子留给你”。两人头也不回就走了。

此时,阳阳站在旁边一声不吭,也没有哭。

分离9小时

妈妈对警察说:已回成都,开车过来是疲劳驾驶

在两人离开后,时间到了下午5点30分,店家无奈之下报了警。街子古镇派出所的梁警官了解事情经过后,安慰店家,“不可能有这样的父母,一定会回来接孩子的,等一会儿再看看。”

“你要看好孩子哟,一会儿人家来找你要孩子。”一旁的人提醒周女士,可她盼了一个多小时,对方还没出现。这时已经临近要关门下班了。“这对父母,怎么还不来呢?”

不得已,周女士再次拨打电话报警。因为天气寒冷,周女士还特意拿出一件衣服,给阳阳穿上。因为没有任何联系方式,警察只能把阳阳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阳阳不哭不闹,就是一直不说话。这可急坏了派出所的民警们。梁警官说,他买了一碗面给阳阳,不过怎么哄也不吃。

“齐刘海,白净的脸蛋,穿着小棉袄,这么乖的妹妹,怎么有这样的父母。”梁警官看着很心疼,可一个三岁的孩子,说话都不怎么利索,怎么才能知道她父母的信息呢?不得已之下,他在微信上发了一条朋友圈求助。

后来,他给孩子看了一部动画片,一边看一边问,才隐约知道孩子的音译名字,在成都某幼儿园读小班。

通过这一信息,梁警官联系到了幼儿园,并拿到了孩子母亲肖女士的电话号码。

随后,梁警官打电话通知肖女士来领孩子,万万没想到,肖女士在电话里说:已经回成都了,要给娃娃一个教训,身体累了,开车过来属于疲劳驾驶,很危险。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万般无奈下,梁警官通过荷花池派出所联系到孩子所在社区,找到了孩子外公。可是,孩子外公却说,自己开出租车没空来接孩子。此时,已经晚上9点30分了。

好心人放下自家娃陪阳阳去找妈妈

听着警察和妈妈的对话,阳阳并没有哭。只是蹲下身,把系斜了的鞋带扶正。

看到这里,周红(化名)眼眶红了。对于这起事件来说,周红只是个“路人”,她是看到朋友转发的朋友圈知道这个事情的。这个年轻的单亲妈妈,是街子古镇景区的一名工作人员,几年前和丈夫离异,一个人带着八岁的孩子。

“这么乖的孩子,才三岁,看着孩子好可怜哟!”看到消息后,周红让母亲给孩子洗澡,一个人拿着一件羽绒服,买了些牛奶和饼干零食,打着电筒来到了派出所。当晚已是10点过了。

警方通过社区,找到了肖女士的住址。孩子留在派出所也不是办法,梁警官决定连夜把孩子送回。

“我也要去!”周红想都没想:“这么小一个孩子,你们几个男人,我跟着去方便些。”

周红抱着孩子,梁警官开着车,一行几个人连夜直往成都赶。

家人终于出现先找警察反复理论

到成都已经接近凌晨,夜里的寒风萧瑟。他们冷得直发抖。在门口苦苦等待了一个多小时,阳阳的外公和母亲终于出现了。这时,孩子与母亲分别了已近9小时。但此时,并没有出现所有人期待的相拥而泣的场景。

妈妈肖女士没有第一时间抱孩子,她一直在跟警官重复孩子打碎杯子和与店家发生争执的经过。而一旁的外公,也没有立即抱孩子,他一直质问警官。

据当时正在现场采访的某电视台记者的介绍,当时肖女士一直在强调,想给孩子一个教训,然后一直在埋怨店家想要讹钱。

看到这里,梁警官一行十分生气。但是仍然叮嘱把孩子照顾好。随后他们返回崇州,此时,已是凌晨3点。

29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致电阳阳的母亲肖女士,对方电话一直占线。随后,再次拨打时,已经关机。记者发去短信,截至发稿也未收到回复。

互动/

如果你是家长会怎么处理?

三岁的阳阳的遭遇,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多数人认为,孩子的父母做法欠妥当,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是“鹰爸”式教育,做了错事就应该自己去承担。那么,作为父母的您,如果遇到孩子做错了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涉嫌遗弃未成年人严重可撤销监护权

对 于此事,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黄磊律师认为:3岁小孩不慎打碎店家杯子,系其父母未照顾好小孩子所致,应主动与店主进行协商并承担赔偿责任,给孩子 树立榜样。此事中父母不但不承担责任,还殴打3岁小孩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 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殴打阳阳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另外,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根据法律,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事实上,其父母把阳阳抛弃在店里独自离开,而且警方联系上后仍没主动接走孩子的行为,已经涉嫌遗弃未成年人,严重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专家观点/

这谈不上是教育最担心留下阴影

获知此事后,四川省人才研究会副会长、教育专家纪大海十分痛心。“太不可思议了,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纪 大海说,一个3岁的儿童,犯点小错误是很正常的,家长简单粗暴的方式,是极其不科学的,根本谈不上是教育,而是最起码的养育孩子的条件都不满足,这对孩子 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其次,父母把如此小的儿童甩给别人,甚至在警察找到了还态度如此不积极,丧失了监护人应有的责任,已经涉嫌违法,应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 责任。

“对孩子造成的心里阴影,以及孩子以后的教育问题,是我最担心的。”纪大海说,孩子的心灵很容易造成伤害,而以后孩子的教育问题是 一个很沉重的问题的。这样的关系下,如何改变孩子的现状,如何改变孩子现在的心灵状态,关系到这个孩子能否正常成长。“希望家庭的亲属、执法部门甚至公益 救助力量介入,做好的孩子后期教育的应急措施。”
东方红大街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这样的家长会判刑的,而且孩子以后再也不归他们抚养了,中国还是很愚昧,至少在很多老百姓的观念里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店主应该把这孩子25元卖掉??你的心真够黑的!你没看到孩子这么可怜,就打碎了杯子,已经两巴掌都挨了还被遗弃了,这和溺爱孩子有什么关系??

天柱山 发表评论于 2015-11-30 07:05:14 3岁的孩子不论去那里大人必须看管好。在商店没看好孩子,打碎东西完全是自己的责任理应陪偿, 丢下孩子是耍赖皮。 店主应该把这孩子25元卖掉! 现在很多年轻父母对孩子溺爱的简直令人无法想象。带自己的孩子去别人家就像土匪进家一样,为所欲为,父母非但不制止, 反而觉得自己的孩子很勇敢, 有出息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卧槽!!这在美国绝壁要判刑了,这样子的父母,在天朝还有人支持这样的行为? !
wtfair 发表评论于
三岁懂什么?这父母心胸太狭隘,小气得一分恨不得分10分用
自由战士 发表评论于
不全是父母的问题!店家也够黑心!应该写儿童禁止入内!
Guihuasu 发表评论于
一般爱自己孩子的父母是不会舍得把三岁小儿扔下来的。这对父母真是幼稚至极,教育孩子不是这种教育方式。警察把孩子送回去真是太有仁爱心了,堪称人民好保姆。
CountryRoses 发表评论于
孩子不吃不喝也不说话。有孩子的看到这能不流泪吗?
旁观客之一 发表评论于
这个故事最大的亮点是警察的行为。

任何社会都有各色人等。虽然平时遇到一个这样的父母很罕见,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的人,遇到这样低级的父母应该是不少的。

但是警察是应该来纠正这种局面的。看看他们怎么做?居然把小孩有送回去了。居然没有牵涉到法院,没有牵涉到社会保障机构。这并不是因为碰巧遇到最低级的警察。其实这还是遇到非常好的、很尽责的警察。

这才是中国现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现实写照。
slowly 发表评论于
支持‘秒秒’的主张,不负责任的父母应该受到惩罚。一个被父母虐待的女孩,给一个有爱心的人家领养,日子会好过一些。
‘八戒’ 采用的哪国法律呀,你把自己的孩子扔给店家,‘遗弃罪’也就扔给店家了? 以后大商场岂不成了收孤院?

@秒秒 2015-11-30 12:04:13。。快去把这两烂父母抓起来,拘留5天。罚款5000元!赔偿杯子,汽油损失。教育如果效果不好。剥夺监护权!送女孩到孤儿院等领养
@·八戒· 2015-11-30 15:55:45 。。店主如果不管了把孩子推到外面才是遗弃。
hermionexx 发表评论于
这种父母应该判刑!
·八戒· 发表评论于
遗弃罪是把孩子遗弃在无人管理的环境,而这个案子孩子是在店主身边,店主如果不管了把孩子推到外面才是遗弃。

父母可能正面临离婚或者某个别扭事件,拿孩子出气当然不对,应该受谴责。但遗弃罪不一定成立,需要进一步细节才能确实。
momagain10 发表评论于
这么垃圾的父母难道不是虐待和遗弃儿童罪么?警察怎么回事儿啊?
@Deutschland 发表评论于
把这闺女给我们吧, 我儿子需要个姐姐
trinityleaf 发表评论于
·八戒· 猪脑就是猪脑,不管发生了什么把孩子留在那就是遗弃罪,真忍不住骂你们这种贱骨头
小雨中漫步 发表评论于
这垃圾父母居然不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是怪事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许多中国人及其没教养!小孩到餐馆超市乱跑乱叫,打扰别人吃饭,摔坏东西,大人都装聋卖傻,以后就是这样,摔坏了就赔!
秒秒 发表评论于
警察过去不懂法,现在律师都说清楚了。快去把这两烂父母抓起来,拘留5天。罚款5000元!赔偿杯子,汽油损失。教育如果效果不好。剥夺监护权!送女孩到孤儿院等领养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父母一人给三岁娃一个耳光,继而抛下娃走人,对孩子不闻不问安心的就休息了,警察找到还找借口说不能疲劳驾驶,这不可能是为了一个价值25元的杯子,应该是非常的不喜欢这个孩子。希望这孩子不要到了那种被虐待致死的地步。
柠檬椰子汁 发表评论于
什么样的饭馆杯子值25元?什么样的父母?都疯了。
十具 发表评论于
更大的可能性是两口子斗气在先,借题发挥将气出在了孩子身上。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这杯子值25元?碰瓷店。这孩子得多大劲才能把塑料杯子摔烂。又不是在北极或漠河。
luckystarweiwei 发表评论于
無論店家與父母發生了任何事也不是父母遺棄小孩的理由。更不用說是回了自己的城市!
·八戒· 发表评论于
不过,这篇报道恐怕也有吞吃细节的问题,到底店家和父母之间发生了什么会导致父母如此?恐怕没有这么简单。有的时候“记者”写的东西会和事实差180度,希望看到更多细节,而不是根据片面的文章就愤怒。以前很多剧情反转的报道还少吗?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这肯定是违法行为,需要给这个父母一个“教训”。
haagendaze 发表评论于
看标题就知道哇肯定是个女孩
Chaixiyao 发表评论于
禽兽父母,三岁女孩心里平日里肯定有不少苦楚,希望有好心人领养。
pingpong123 发表评论于
商家和父母都烂人
luckystarweiwei 发表评论于
看了這新聞心裡好難過。多麼可愛的小姑娘,將來怎麼辦。還要再回到垃圾父母身邊。這樣的父母應該被剝奪撫養權。
jjin09061999 发表评论于
不可思议!人证,物证俱在,为什么父母没遭到法律惩罚???面对这样的父母,可怜的小女孩会面对什么样的未来???法律不保护这样无助的小女孩,真为她担心!!!
aquestion 发表评论于
降魔这种一神教的极端信徒眼力,和他信仰不同的都是魔,如果不是法律的限制,他要是得势了会烧死异教徒的。
心琪_3993 发表评论于
这是什么父母啊!无语
Wafik 发表评论于
這要在加拿大,孩子父母將再也要不回孩子了。兒童保護組織早把孩子弄走了。
iwanttoeat 发表评论于
中国没有建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对比一下,此事如果发生在西方:

1.店家不会逼顾客赔钱。
2.父母不会因此当众扇孩子耳光,更不会把孩子丢下。
3.警察不会把孩子送还给父母。
4.父母会被逮捕,失去抚养权。

媒体会同样关注,同样是大新闻。值得安慰的是,这种奇葩的爹妈哪里都是少见。
天柱山 发表评论于
3岁的孩子不论去那里大人必须看管好。在商店没看好孩子,打碎东西完全是自己的责任理应陪偿, 丢下孩子是耍赖皮。 店主应该把这孩子25元卖掉! 现在很多年轻父母对孩子溺爱的简直令人无法想象。带自己的孩子去别人家就像土匪进家一样,为所欲为,父母非但不制止, 反而觉得自己的孩子很勇敢, 有出息。
老干部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父母,还把孩子还给他们,国家法律不健全!

很不明白,中国发生的很多事情,比如牛奶里放农药,被很多人归结为中国人的道德问题。

在美国,以前发生的贩卖黑奴,也是道德问题?那现在没有黑奴被贩卖,是因为美国人的道德比以前高了?
irvinelee 发表评论于
欧洲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保险公司赔偿。只要不是故意,客户都不需要赔偿的。
永远是中国人 发表评论于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明显的遗弃罪
999霉鬼 发表评论于
取消父母的监护权?真取消了这对垃圾父母就会去法院派出所信访办门前下跪磕头打滚,到时候傻叉媒体无脑网民们又要哭喊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了。
pinggh 发表评论于
所谓降魔,心中有魔
白山小茹 发表评论于
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可怜的孩子。
AtKL 发表评论于
有这样的父母,真丢人。子不教,父之过。国人们好好反省一下吧。
SaiWaiXue 发表评论于
要是我,给她25块钱,抱着孩子就走。怎么能舍得把一个3岁的孩子留给一个陌生人呢?我同意精神绿洲说的: 这件事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司法部门要介入,要惩罚这种遗弃行为。
降魔 发表评论于
南怀瑾:禅宗的棒喝
学佛网

讲到禅宗,往往使人联想到棒喝,好像禅宗与棒喝,是不可或分的事一样,其实,棒喝只是禅宗宗师们教授法运用的一种,它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礼记》教学精神的意义,中国上古,教用朴教,演变而为夏楚。中国佛教自有禅宗的发扬光大以后,经过马祖、百丈的改制,创立共同生活,集体修行的禅门丛林制度以来,凡是真有见地,真有修持的名师大匠的宗师们,他的会下往往聚居数百众至千众不等,所谓“龙蛇混杂,凡圣同居”,人多事杂的现象,就自然而然的事了。

因此,唐、宋时代几位大师们,喜欢手持禅杖,作为领众的威信象征,在必要时,也可用它作夏楚的用途,等于四五十年前的学校老师们,还有手拿“戒方”的风气。其实,禅师们的棒不是用来时常打人的,只在研讨问题的时候,有时轻轻表示一番,作为赏罚的象征,后世的宗门,以及学禅的人,若是在老师那里碰了钉子,受了批驳,都叫它做“吃棒”,我们现代人所说的碰钉子,难道真有一枚钉子给你碰吗?所谓“喝”,便是大声的一叱,表示实罚的意思,和“棒”的作用是一样的。禅宗的“棒喝”,是由于德山宣鉴禅师喜欢用“棒”,临济义玄禅师喜欢用“喝”,因此后世禅宗便有“德山棒,临济喝,云门饼,赵州茶”风雅典故的流传了。

总之,棒喝是教授法的运用,包括有赏,有罚,乃至不赏不罚,轻松的一棒,后来宗门,已有其名而无其实,我所见前辈的宗师们,有时认为你知见有错,但只对你一笑,不加可否,或者,便闭目趺坐,默默不答,、这就是棒喝的遗风,过去我们碰到这种情形,自己再加反省,知道错了,便叫它做棒。这是一种最难运用的教学法,如果不是真正具备高才大德的宗师,实在无法施展,所以在盛唐的时代,黄檗禅师便说:“大唐国内无禅师!”有人问他现在到处都有禅宗的宗师,怎么说无禅师哪?黄檗便说:“不道无禅,只道无师”而已,因此他的得意弟子义玄禅师,就是后来开创临济宗的祖师,便说出一个作禅宗宗师的才德和条件,如云: “我有时先照后用,有时先用后照,??有时照用同时,有时照用不同时。先照后用,有人在。先用后照,??有法在。照用同时,驱耕夫之牛,夺饥人之食,敲骨取髓,痛下针砭。照用不同时,有问有答,立宾立主,合水和泥,应机接物。若是过量人,向未举已前,撩起便行,犹较些子。”临济又有对于棒喝的说明,如云:“有时夺人不夺境,有时夺境不夺人。有时人境两俱夺,有时人境俱不夺。”“问:如何是夺人不夺境?师曰:煦日发生铺地锦,婴儿垂发白如丝。问:如何是夺境不夺人?师曰:王令已行天下遍,将军塞外绝烟尘。问:如何是人境俱夺?师日:并汾绝信,独处一方。问:如何是人境俱不夺?师曰:王登宝殿,野老讴歌。”又有云:“有时一喝如金刚王宝剑。有时一喝如踞地狮子。有时一喝如探竿影草。有时一喝不作一喝用。”
降魔 发表评论于
佛教刑罚思想:大慈大悲掩盖下的极度残忍

(1)

中国自古就明确的法制平等思想,“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然不一定执行到位,但思想是自上而下渗透彻底的。

印度至今没有法制平等思想,主导思想是等级,这在古代就更为严重。

包括宣称平等的释迦牟尼佛也没有法制平等意识,在他的思想中,教徒凌驾法制,并不违背平等思想。每个宗教都有自身独特的平等思想。

在《十诵律》上可以看到,佛没有阻止或异议官员对于冒犯僧尼的老百姓砍手、砍脚、杀害等刑罚,这些刑罚在现代是过度刑罚,在古代则较为普遍。

同时在佛经上有许多开示:做过任何恶事的僧尼,都好过一切不是佛教徒的人,并且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即使据实说出僧尼的错误,罪业也是下动辄亿万年的地狱。

(2)

宗教的刑罚意识,我们从浅处谈起。

佛教徒宣扬很多类似的故事:

谁谁冒犯或不敬佛、菩萨,然后遭受护法神惩罚,不是灾祸、伤残,就是丧命,遭“报应了”,或者遭受护法神惩罚。

我看了这些故事,觉得很好笑:这护法神究竟是正神,还是恶鬼?

以这样的毒手,就是恶鬼也没这么狠。恶鬼害人都确实是有血海怨仇,一命抵一命也说得过去,他们决不会为这类鸡毛蒜皮的事就要害人身命。

这样看来,此等护法神,不是连恶鬼的良知都没有么。

对其顶礼膜拜,是出于尊敬还是恐惧,还是希图利益呢?

人类最多一百岁,和护法神的年纪对比起来,就像三岁小儿。

三岁小儿的举止口舌冒犯了你,你就要致他伤残丧命,凡人尚且觉得和孩子计较害臊,这些护法神用法术欺凌手无寸铁的百姓却觉得正当得很。

而佛、菩萨纵容下属行凶,慈悲在哪里?

什么样的将军带出什么样兵,这些佛菩萨不管教约束自己的护法神,兵士行凶,将不担责,这是没道理的。曹操治军不力,尚且要自割一束发,难道佛菩萨还不如人们口中的“奸雄”么。

这护法神惩罚自己的老百姓,个个都有无边的本领致人伤亡。

但一到保护自己的老百姓不受压迫侵略的时候,一身的本事就变成了由于“劫数、气运、业障”,办不到。

有力量、有本事,为什么不拿来保家卫国,爱护百姓。

怎么会拿来打杀在法术面前手无寸铁、毫无还手之力的百姓。

真正有本事的人,耻于以强欺弱。

杀一个奄奄一息、无法还手的恶人,都不算光彩。

美国总统被自己的老百姓嘲笑、讽刺、胡编乱造、侮辱毁谤,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消遣,但是老百姓决不担心因此受罚、判罪、被害。

试问佛菩萨、护法神这些修士领袖的心量,哪里超越凡人领袖了。

心量尚且不如稍有良知风度的凡人。

没有器量,何必为神。

如果我是这样的神,我自认指着我的塑像骂、拆掉我的供奉塑像正是应该。

(3)

人类社会基本已经进化到法制社会。

古人的司法意识是:

罪行必须导致对等、更重的惩罚,包括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折磨,乃至生命。

宗教因果、地狱,都是基于这条法则。

中国人没有发明过地狱,更谈不上那么多种类丰富的地狱。但在佛教思想进入中国之前,没有修行人发现过地狱的存在。佛教来中国以后,中国有点毛皮功夫的修行人,也能发现整套完善的地狱、阴间审判等存在。

我们可以观察到,每个民族的阴间审判风格都是自己民族的风格。中国阴间审判风格,则由于佛教文化传入中国,而采纳了印度风格并融合本土风格。这些风格包括本民族大众认可的司法体系、民俗风情、本民族采用的善恶标准、本民族的神明。

所以他们是各不相同的,但都能吻合本土风情。

地狱的刑罚思想有个特点:

施以比罪行残忍的刑罚,以惩处恶行。

刑罚本身的残忍程度,远远超越罪行本身。

地狱本是印度人发明给他们的老百姓承受的刑罚,通过佛教传播到中国,那都是惨无人道且骇人听闻的种种刑罚。这些刑罚是出自印度人的构思,人用意识把它构造出来,再“发现”存在。假如他们构思不到如此残忍的境界,那么这些地狱是不可能存在的。

地狱本不存在,但世界是由人的意识创造的,当宗教向你描述地狱,并让你深信有怎样的地狱时,你立刻就把它造了出来。

假如“一切唯心造”,且不说心是什么造,如果人的意识中没有那么残忍的地狱构思,人怎么造得出来。

如果没有宗教描述地狱的形态教给人们,人们怎么能造出比罪行残忍千万亿倍的地狱,他们怎么造出他们心里没有、想不到的东西。

比如说佛一句“坏话”,如:“我的审美观认为佛长得不美”。人的心是怎样因此就具备那些残忍地狱刑罚构思,按照这个构思造出地狱,再把自己投下去的?一个普通人不大可能有构思这个残忍程度的想象力和构思意愿。

中国最初也有这些类似地狱的残忍刑罚,如挖眼割耳削鼻砍手砍脚切生殖器、凌迟等酷刑,后来逐步修改、废除了。

(4)

佛教思想发明的地狱刑罚体系,残忍程度在全人类的历史上,居第一位。

其实日军、德军乃至全人类历史上的暴行,加起来翻千万倍,比起佛教思想的刑罚残忍程度,万分之一也及不上。

佛陀不会阻止统治者对冒犯僧侣的人砍手砍脚杀害,佛陀赞美这些人催伏魔军、护持正法、狮子吼....

佛陀宣称说一个菩萨的坏话、嗔恨他,罪业超过杀死地球上所有人类和生灵,超过了杀死三千大千世界的一切众生,超过无量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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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l77 发表评论于
中国很多父母都想把小孩子扔了,所以不可能执行取消监护权的法律。
smapbuu 发表评论于
这对父母真是垃圾。。。
精神绿洲 发表评论于
孩子才三岁,打碎一个杯子,父母就在孩子脸上左右开弓,经在光天化日的商店里这种行为。孩子长到七八岁时,恐怕更令人忧心忡忡了。俗话说,七岁八岁讨狗嫌。令人担心,孩子到了七八岁时,这对父母对孩子恐怕不只是打脸的问题了,还不知怎样虐待了。
这件事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司法部门要介入,要惩罚这种遗弃行为,而且剥夺他们对孩子的监护权。否则,这个女孩会被这对父母毁掉的,因为孩子心里已存有阴影了。我们的法律对未成年人,尤其对幼儿的保护存在漏洞。这对父母本应遭到逮捕,却充作老娘大爷的架势,警察却不敢教训他们。如果孩子不改变监护权,法律必须这对父母施行监督。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警察真好!可惜法律只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不管遗弃孩子的父母。
纽约双鱼 发表评论于
这对夫妇的做法的确不配为人父母。但我想弱弱的问一句,国内商店里不小心打破东西真的要赔吗?可能被这里的商家惯坏了,特别是迪斯尼,不小心(前提是不小心,不是故意的)碰坏了店里的东西,店里第一件事一定是先要询问顾客有没有受伤,然后会检讨是不是商品摆放有问题,再加以改进,让顾客赔还真没听说过。可能跟小本经营有关?店越大越不用赔?
青衣侠 发表评论于
这是要在加拿大,孩子就会被政府领走,18岁之前,父母是不能见孩子的。
hxl77 发表评论于
天朝人民很幸福, 有这么好的警察。
狸猫的爸 发表评论于
中国在对儿童的问题上,应学美国,
阳虎 发表评论于
民警根据孩子就读的幼儿园,联系到孩子母亲。可她说自己已经回成都,身体累了,然后挂断电话

"身体累了,然后挂断电话" 这是正常母亲的行为吗?

即使在并不富裕的地区,一般基层劳工的工资也在每月两三千左右,25块人民币也是个非常小的数目,竟然为此不要孩子,还真的自顾自回到成都睡觉去了!

这对夫妻明显不把孩子当人,打骂已成习惯,应该剥夺监护权呀!
kiki-wq 发表评论于
这是遗弃罪,警察是干什么的? 这还是法治国家吗?
不着急慢慢来 发表评论于
检察机关直接对父母提起公诉可以吧。关他们个一年半年的。
菜香香 发表评论于
罪孽深重的父母。不配父母这个称呼。
瓦窝九 发表评论于
可能是重男轻女吧 平时家长就不大喜欢这孩子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我也是醉了……天朝真是个奇葩大国。
凝露玫瑰 发表评论于
不配做父母,孩子太可怜了,看孩子的反应,估计挨揍是家常便饭。还送回去,应该直接领走。
华德纳 发表评论于
天朝的法律是不管这些小事的。
pacificzone 发表评论于
奇葩国度的奇葩父母!殴打未成年,遗弃,孩子应该直接被社工领走。不信问问美帝的法官!
活着的意义 发表评论于
这种不配做父母的人,滚蛋!把孩子送回这种家庭是让她继续受罪!真想领养这个无辜的小女孩。
也来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垃圾父母,孩子受罪的日子在后头呢。
appleface 发表评论于
真想去法院告这对垃圾,然后我去争取监护权。
土拨鼠拨土 发表评论于
不来接就直接取消父母监护权,根本不应当送,直接法院见,这种父母不配教育孩子。
ninth 发表评论于
两个畜生。担心孩子以后还会受虐待
aquestion 发表评论于
剥夺它俩生二胎的能力,立即执行。
科普扫盲 发表评论于
不是人
ERGO111 发表评论于

这话说在点子上了。作为父母的都要自省

这对父母的呢个孩子长大之后自会报回给他们,不是要孩子长极性吗?孩子会记得一辈子。


没敢说 发表评论于 2015-11-29 21:37:19

能使孩子笑着过日子的父母,就是成功了!
大观楼翠湖 发表评论于
怎么警察不告父母遗弃???教训教训他们
没敢说 发表评论于
能使孩子笑着过日子的父母,就是成功了!
九制陈皮 发表评论于
警察所有差率费,小孩的餐饮费用等等应有这对夫妻报销,不应该算在其他纳税人头上。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这不是陈道明吗?
春来草自青 发表评论于
"中国什么时候能做到在这种情况下取消父母的监护权,有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孩子就进步了。"

太同意了。既然这对夫妻不要孩子了,还还给他们干什么?都是惯的!剥夺监护权,以遗弃罪起诉他们。显然对他们来说,孩子还不值25元钱。
woodyonge 发表评论于
啥也不是的社会,造就出啥也不是的人。
解闷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问题是警察把孩子送回去了,中国什么时候能做到在这种情况下取消父母的监护权,有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孩子就进步了。
C_talent 发表评论于
好像阅过。
红酒2009 发表评论于
可怜的小女孩有这样的垃圾父母
音爆 发表评论于
父母双打,然后遗弃,够狠。
也许这25元对他们是个大数目。
dgtlhrs 发表评论于
男的是人渣,女的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