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子猜忌儿子非亲生 偷偷鉴定果真不是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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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怀疑孩子非亲生,为此与妻子关系恶化,他在私下做了亲子鉴定,证实了自己的判断后,将妻子告上了法庭,怒讨“精神损失费”。昨(26)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妻子抚养, 并由妻子给予丈夫1万元补偿金。

怀疑儿子非亲生 男子起诉离婚

现年30出头的郓海,住在顺庆城区。2011年春,他经人介绍,与同城女青年梅辉认识,并于当年夏天登记结婚。第二年初,梅辉生下一个男婴,取名郓戈。然而,郓海听少数亲属讲,郓戈长得不像他,便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为此,郓海经常与梅辉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势同水火。

2014年7月, 郓海悄悄将自己和郓戈的生物检材送到重庆某生物工程公司,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为,不支持郓海为郓戈的生物学父亲。 在将检材送到该公司鉴定时, 他隐瞒了郓戈的真实姓名,而使用了化名。

拿到这份鉴定报告后, 郓海于2014年8月8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起诉,以自己精神上受到伤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判决梅辉赔偿他为郓戈支付的医疗费、抚养费4万元, 以及赔偿他精神抚慰金5万元。

拒重做鉴定 法院判决女方败诉

顺庆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因为涉及隐私,未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 郓海向法庭提交重庆某生物工程技术公司的DNA鉴定报告,欲证明郓戈并非他的亲生儿子,以及郓戈的户口簿,欲证明梅辉系婚前怀孕。

对原告郓海提供的证据, 被告梅辉在质证时认为,对郓戈的户口簿无异议,但对DNA鉴定报告有异议,因为郓海在单方面进行亲子鉴定时,给郓戈使用了化名,梅辉认为鉴定报告没有载明鉴定对象为郓戈。郓海向法庭申请重新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遭到了梅辉的拒绝。

顺庆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2日作出判决:准予郓海与梅辉离婚,婚生儿子郓戈由梅辉抚养, 其抚养费全部由梅辉承担,并驳回了原告郓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郓海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南充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顺庆区人民法院重审。

顺庆区人民法院重审时查明, 原、被告于2011年下半年开始同居生活,在此期间,偶有分开生活情形,双方登记结婚前郓海已知道梅辉怀孕的事。 郓戈出生后,主要跟随梅辉的父母生活,郓海也尽了一定的抚养责任。审理中,梅辉仍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并自认为郓戈不是郓海的亲生儿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郓戈不是郓海亲生儿子的问题, 虽然梅辉已经明确认可,但身份关系的确定,应依据相关证据确定, 因梅辉不同意对郓戈进行亲子鉴定, 应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与相关判例,依法推定郓戈不是郓海的亲生儿子。11月9日,顺庆法院判决准许郓海与梅辉离婚,郓戈由梅辉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用, 梅辉给予郓海补偿金10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煤灰够恶的
polar_bear 发表评论于
总不能把那娘俩逼得没饭吃吧。一万不少了,人还陪他睡了那么多年呢。
youli 发表评论于
既然鉴定果真不是亲生, 就不是猜忌
serene123 发表评论于
才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