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调查结果:无私生女、未"被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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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评社北京11月28日电/7月25日起,一则署名“释正义”、举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有关问题的贴子开始在网上流传。此后,释延鲁等人实名举报,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河南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举报内容,河南省有关方面本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原则迅速成立了调查组。调查组通过调阅历史档案材料、到相关单位核查、约谈询问当事人、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展开调查。同时,调查组多次赴北京、山东、安徽、商丘、登封等地调查取证,获取了证言证词等相关证据材料。

      日前,就释永信被举报涉及违反戒律的有关问题,调查组负责人接受了本报专访。

      释永信当年“被迁单”的说法不实

      释永信被举报涉及违反戒律方面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被迁单(即僧人犯戒被摈出门——编者按)”问题。

      举报称,释永信早已被时任少林寺名誉方丈释德禅迁单,其方丈职务为非法获得,并公布了释永信“被迁单”的材料:1988年2月1日中国佛教协会教务部给释德禅的《复函》,其中有“法师作为一寺之主,经与主要执事商议,有权迁单”的内容;1988年4月23日释德禅对释永信的《迁单文书》等。

      释永信真的早被“迁单”了吗?调查组经过调查确认:释永信当年“被迁单”的说法不属实,是个别人的私自行为,是无效的,此后方丈资格的获得如法合规。

      调查组负责人向记者列出了四点依据:

      一、所谓“被迁单”没有按寺规经过少林寺寺管会集体研究的工作程序。经调查组查阅历史档案、走访当时少林寺寺管会成员中健在人员、少林寺部分老僧人、当时省市县宗教工作干部和处理少林寺问题工作组成员等,确认当时对释永信的所谓“迁单”并未开会集体研究,调查组也没有查到相关会议的讨论记录。从查实的释永信“被迁单”过程看,所说的“迁单”是在当时内部相争情况下个别人的私自行为。

      二、中国佛教协会所发《复函》只是强调处理僧人迁单问题的一般原则,并非专指对释永信迁单问题,此后中国佛教协会下发的《电报》已就此作出说明。经调查,在1988年2月1日中国佛教协会教务部给释德禅发出《复函》后,同年5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又下发《电报》,进一步强调:“我会教务部前致德禅法师函讲的是丛林处理违反寺规僧人迁单问题的一般原则,对僧人作迁单处理是严肃的事情,应谨慎从事。”《电报》同样强调“迁单”应经过集体讨论,指出:“在德禅法师病重的情况下,更应在查明情况的前提下,经过寺庙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不可用上述文件(指《复函》——编者按)为依据,对僧人轻率作出迁单处理。”

      三、释永信“被迁单”问题已被当年工作组认定“无效”。1987年8月释行正方丈圆寂,1988年出现释永信“被迁单”问题后,原登封县组成少林寺问题工作组进行了相关调查,并对释永信“被迁单”问题作出了明确结论:“个别人私自迁永信的单,是错误的、是无效的,永信仍然是管委会的主要成员,仍要执行自己的分工职责。”

      四、释永信方丈资格的获得得到了河南省佛教协会的批准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调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1996年12月经少林寺民主选举,释永信任少林寺寺管会主任。此后释永信方丈资格的获得,也是经过严格的逐级申报审核。档案资料显示,河南省佛教协会报请河南省宗教局同意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于1999年4月15日向郑州市佛教协会下达批覆:“同意释永信法师担任嵩山少林寺方丈,并选良辰吉日举行方丈升座仪式。”上述程序,符合《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也符合《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

      韩某恩系释某某收养,此前释某某已丧失生育能力

      “释正义”的网帖和释延鲁等人的举报中,都提到释永信有两个“私生女”,其中与释某某生女韩某恩,与关某某生女刘某亚。这也成为调查组调查的又一焦点内容。

      “释永信与释某某生女韩某恩不属实”,调查组负责人明确说。

      据受访的负责人介绍,经调查核实,2004年10月11日释某某因“多发性子宫肌瘤”入住某医院治疗,同月做了腹式全子宫切除手术。根据相关线索,调查组在该医院查阅到对释某某的《手术记录档案》。医学结论表明,自2004年10月手术后,释某某已经丧失生育能力。对释某某做手术知情的李某某、王某某也证实了这一点。

      韩某恩系释某某2009年收养的弃婴。调查组曾约见知情人曹某某和李某某,经证实,2009年农历4月的一个夜晚,曹某某外出倒垃圾时,发现了1名被遗弃的女婴(后取名韩某恩),经与释某某联系,第二天曹某某和李某某一起将该弃婴送到了释某某那里。

      那么,网上晒出的相关户籍信息和韩某恩的出生证明,为何显示韩某恩为释某某(俗名韩某君)2009年所生、且她俩都落户在释永信的母亲胡某某户头下?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经调查,出生证明是释永信的侄子刘某委托老家某卫生院原防保科长张某某假借卫生院医生之名伪造的。刘某曾在少林寺工作过,与少林寺慈幼院负责人释某某较熟悉,为帮助释某某实现收养一个孩子的愿望,就委托别人开具了该证明。调查组走访了该卫生院原防保科长张某某和“出生证明”中被署名的医生,二人均证实该“出生证明”系伪造。

      公安户籍信息显示,韩某君、韩某恩户籍确在胡某某名下。经查,这是刘某为保证韩某恩能顺利落户,提前将释某某的户口,用“韩某君”的名字,以亲属投靠为由,迁至自己奶奶、即释永信的母亲胡某某户头下。

      亲子鉴定证实,刘某亚是释永信四弟女儿

      就释永信被举报与关某某生有一女刘某亚,调查组也进行了调查取证。

      根据公安户籍信息显示并在调查中了解到,刘某亚是胡某某儿子、释永信四弟刘某彪的女儿。调查组与刘某彪谈话中,刘某彪表示,刘某亚是自己的女儿,并愿做亲子鉴定。至于刘某亚的户口为何在胡某某户头下,刘某彪向调查组解释说,他妻子是农村户口,当年是为给刘某亚办“商品粮”,才将孩子户口转到自己母亲那儿。

      由于刘某亚已24岁,24年前的出生资料调查组已无法在当地卫生院核查到。在等待刘某彪做亲子鉴定的过程中,调查组走访了其老家两位邻居和其岳母,均证实刘某亚系刘某彪的亲生女儿。调查组又走访了刘某彪妻子陈某某娘家所在的某某村,该村村委会和村支书也均证实刘某亚就是陈某某与刘某彪所生长女。

      日前,刘某彪、陈某某、刘某亚的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调查组向记者展示了刘某彪提供的相关材料,亲子鉴定证实,刘某亚确是刘某彪、陈某某的亲生女儿。

      调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涉释永信被举报的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依法依规调查之中。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大家都歇了吧,这个和尚是组织的人。
AlainDelon 发表评论于
有点闹剧的感觉。本人只想知道: 释延鲁举报和尚,这案子归属河南省哪个“有关方面”的职责? 那“有关方面”成立调查组又是出于对哪方的负责? 这里涉及的程序问题不能对公众做个交待? 教职人员出现道德问题由党政部门处理并出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
jianying 发表评论于
大家看看当年的高莺莺案件吧!

当年公安部调查组结论,给出的证据是高莺莺内裤精液是高父的;杀人者孙伟的组织单位证明孙伟当天在外地学习,不在现场!高莺莺的高中老师证明高莺莺一直想自杀(后来这个老师承认是被迫写的这个证明)!

大家谁信这个结论?
corgi 发表评论于
大致看了一下各位的评论,发现没有一个相信这个结论的。说明我们的“有关方面”的可信度低到了机电--0%。你们信不信我不管,反正我信了!哈哈。
宋乔1981 发表评论于
党的好和尚释永信同志不要怕,党给你撑腰!
appaloosa 发表评论于
真的很高兴看到大家都不信如此调查结果。人身攻击虽然不对。可看到他那张猪一样的脸就堵心。
XYZ60117 发表评论于
此组织的话可信吗?他们的话正的当反的听 反的当正的说
藏龙卧虎 发表评论于
这个调查结果是要对花和尚洗白。绝对不可信。

政府和这个花和尚都是一个利益集团的。 政府搞的这个调查团党让要洗白花和尚了。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参照对高岗同志的处理方式嘛,没有看到吗?玩玩女人,算什么啊,丛林游戏之必须;不小心生个娃,现在算是对国家贡献咧;被开除?那是人民内部矛盾,丛林游戏嘛,最后党说了才能算数,那次无效!至于经济问题.....还要查吗?党的口气已经明摆在那里了
Tony897 发表评论于
这个花和尚会有遭报应的一天。
上流Man 发表评论于
俺用脚猜也知道调查结果,就是会被不惜代价包庇。若不包庇,这么大的钦定宗教头子出的事故,等于御用宗教信誉扫地,土共谁能承担责任?为了党国利益,只能如此这般了。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只要厮是党的人就没事了。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这个调查的原则是: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地寻找对释永信的有利证据;对于可能引出不利于释永信的证物就视而不见。
breakthrough 发表评论于
这个调查说明大和尚有私生女、"被迁单"并非空穴来风。为什么不做释永信与韩某女和刘某女的DNA亲子鉴定?欲盖弥彰!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亲子鉴定证实,刘某亚确是刘某彪、陈某某的亲生女儿"。

To 八戒:
我仔细读了全文,并用查找功能翻看了:亲子、鉴定、释、韩4个关键词的上下内容,没有韩某的亲子鉴定,只有刘某亚的亲子鉴定。也就是说旁证纸张一大堆,就是缺韩某或释某的一根头发,---- 亲子鉴定做了一大半,缺了1/4。

刘某亚和刘某彪(释永信的四弟)做亲子鉴定时,加上韩某恩的一根头发,就可以判定 韩某恩 是否与 刘氏 有血缘亲属关系,不必释永信亲自献血。为什么有三但缺一(韩),其中的“有”(刘某亚,刘某彪,陈某)和“缺”玄机都值得探讨。
gameon 发表评论于
河南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举报内容,河南省有关方面。。。。
。。。。。。。。。

这“有关方面”又是个东西?是代表政府吗?否则闭嘴!

通篇都是胡搅蛮缠。揪的许多细节明明能用科学手段鉴定,非要对质,根本没有办法看下去,明显就是有人旨意为人解脱。而且就这点事,一拖就是半年,还分两次公布调查结果,显然把百姓当傻瓜了。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刘某亚和刘某彪做亲子鉴定时,加上韩某恩的一头发,就可以判定韩某恩是否与刘氏有血缘亲属关系,不必释永信献血。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亲子鉴定证实,刘某亚确是刘某彪、陈某某的亲生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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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八戒:

我仔细读了全文,并用查找功能翻看了:亲子、鉴定、释、韩等关键词的相关内容,没有韩某的亲子鉴定,只有刘某亚的亲子鉴定。也就是说旁证纸张一大堆,就是确韩某或释某的一根头发,---- 亲子鉴定只做了一半。

刘某亚和刘某彪做亲子鉴定时,应当加上韩某恩的一头发,就可以判定事实真相。还有,释某被迁单也被证明是事实,无论后来上级怎么认定。
老四川哈 发表评论于
河南人调查河南和尚 ? 呵呵。
深海水手 发表评论于
八戒,你哪一只眼看到文章里说释永信做了DNA鉴定?说来听听?

搞了那么多的所谓旁证,甚至让这些人不惜承认自己伪造身份伪造证件严重违法,就是不愿来点直截了当的:让永信大和尚和两个被调查的女娃验个DNA。

为什么?怕什么?

只要永信大和尚的DNA和孩子的对比显示不是父女,别人的问题跟本用不着查。

永信大和尚自己不敢验DNA,让周围一大圈帮过自己的人隐私被查,这算哪门子的高僧?佛门不是讲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吗?还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八戒· 发表评论于
亲子鉴定证实,刘某亚是释永信四弟女儿。
亲子鉴定证实,刘某亚确是刘某彪、陈某某的亲生女儿。

医学结论表明,自2004年10月手术后,释某某已经丧失生育能力。对释某某做手术知情的李某某、王某某也证实了这一点。

韩某恩系释某某2009年收养的弃婴。
·八戒· 发表评论于
少林寺内部权力斗争是不少的,历史上一直如此。明争暗斗层出不穷,从“迁单”就可以看出来,大家彼此都在互相利用各自的权力“迁单”。

一个寺庙最终方丈人选当然是依照程序确定的,其他各种内斗的过程不与考虑。所谓谁笑到最后才是胜利者是也。

宗教内部权力斗争历来比世俗更甚,基督教、伊斯兰彼此打得不亦乐乎就是证明。别的不说,美国随便你去哪个教会,里面的斗争能吓死你。呵呵
·八戒·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水手”有没有读全文啊?那里两个孩子都作了亲子鉴定,证明不是释永信的孩子啊,怎么你会睁眼说瞎话呢?
老北京炸酱面 发表评论于
楼下不要乱讲。 正式文本上是做了DNA的。 况且他只要不犯法,睡个女人,吃个肉是多大的事儿??八项规定管不到他。 看人民主日本?什么不能干??
Kaile 发表评论于
楼下正言是也!!!
深海水手 发表评论于
搞了那么多的所谓旁证,甚至让这些人不惜承认自己伪造身份伪造证件严重违法,就是不愿来点直截了当的:让永信大和尚和两个被调查的女娃验个DNA。

为什么?怕什么?

只要永信大和尚的DNA和孩子的对比显示不是父女,别人的问题跟本用不着查。

永信大和尚自己不敢验DNA,让周围一大圈帮过自己的人隐私被查,这算哪门子的高僧?佛门不是讲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吗?还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DaShuai 发表评论于
还有那么多和女士的通奸的开房纪录有无调查?为什么都没提?谁动这个秃头,将会和周永康似的,会牵出一大串利益链上的蛀虫。
宛然 发表评论于
》》》不管真相如何,这家人可不诚实,上个户口都能玩这么多花样,天知道背地里其它事情还有多少猫腻。
過去玩花樣的事情是存在。
今年六月回國,因爲想恢復戶口的事情,在檔案室查當年注銷戶口的檔案,徹查不到。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聽檔案員和其他查自己檔案的人談到當年她或是他找的誰誰修改或是注冊的資料,現在想修改回去,那很困難等等。過去走後門的是有的。

不過,現在都電腦聯網,造假就比較難了。而且法制也逐漸完善,戶籍管理也在走上正軌。
看好今天 发表评论于
党领导下的宗教官员们往往和党员们的操守一样。
低智商猪头 发表评论于
调查过程与解释依据牵强附会,不可信。如果是由河南宗教局组织调查,就是上级定性下级,其中的猫腻就如医疗事故鉴定一样,被大众所怀疑。建议国家宗教总局成立独立第三方调查组复查,主要是账目以及与河南宗教局之间的帐目。
酒酿圆子羹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需要控制宗教领域,所以非常有必要让这样的无赖作为代理人,如果让一个正直受人尊敬的人主持这一领域,那么马上就会成为一个邪教反党集团的
活着的意义 发表评论于
哈哈哈,没人相信的调查结论!
谈空说有 发表评论于
鬼才信
woodyonge 发表评论于
对于这种调查结果,早在意料之中。毫无悬念。
wolfkiller8 发表评论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出生证明造假,其他许许多多的纸张材料也可以制假!----为什么不多加“一根头发”?

亲子坚定只做半套,让谁相信? 除了鬼只有傻瓜!
花果山庄主 发表评论于
别叫永信了,叫鬼才信
yaohua 发表评论于
工作组和永信关系不一般,张口永信,闭口永信。他们的结论谁信?
捞一把1 发表评论于
谁信?
海外逸士 发表评论于
包屁
两眼墨黑 发表评论于
一下子洗白了难,一点一点洗
Airbus380 发表评论于
不管真相如何,这家人可不诚实,上个户口都能玩这么多花样,天知道背地里其它事情还有多少猫腻。
朦朦胧胧 发表评论于
还有,这个要改正,处罚么?还是就这么算了?
原文:调查组负责人表示,经调查,出生证明是释永信的侄子刘某委托老家某卫生院原防保科长张某某假借卫生院医生之名伪造的。刘某曾在少林寺工作过,与少林寺慈幼院负责人释某某较熟悉,为帮助释某某实现收养一个孩子的愿望,就委托别人开具了该证明。调查组走访了该卫生院原防保科长张某某和“出生证明”中被署名的医生,二人均证实该“出生证明”系伪造。公安户籍信息显示,韩某君、韩某恩户籍确在胡某某名下。经查,这是刘某为保证韩某恩能顺利落户,提前将释某某的户口,用“韩某君”的名字,以亲属投靠为由,迁至自己奶奶、即释永信的母亲胡某某户头下。
朦朦胧胧 发表评论于
当时的“个别人”看来可能是正确的,工作组干涉寺庙人事可能才是错误的。教训那。
原文:释永信“被迁单”问题已被当年工作组认定“无效”。1987年8月释行正方丈圆寂,1988年出现释永信“被迁单”问题后,原登封县组成少林寺问题工作组进行了相关调查,并对释永信“被迁单”问题作出了明确结论:“个别人私自迁永信的单,是错误的、是无效的,永信仍然是管委会的主要成员,仍要执行自己的分工职责。”
bsfpbsfp 发表评论于
看了这调查结果,反而更确认了那个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了。
zfyg 发表评论于
yeah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