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老板娘被客人强奸 其夫刺死对方逃亡20年后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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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老板娘被客人强奸,老板用匕首将客人刺死。这个曲折的案子得从20年前说起:昆明宜良汤池一家歌舞厅开业不久,一位做山羊生意的客人来歌舞厅玩,这位“羊叔”没看中歌舞厅里的小姐,却偏偏喜欢上老板娘谢女士,并强行将她拉到宜良县城开房强奸了。第二天,羊叔送谢女士回到歌舞厅,吕某得知老婆被强奸后与羊叔打了起来,并一刀捅死了对方。之后,吕某逃亡20年才回到宜良老家,但很快就被民警抓获了。

第一回 祸起歌厅

老板娘被客人强奸

1994年10月,吕某在汤池开了一家叫“银座”的歌舞厅,并让他老婆谢女士负责管理,里面有小姐陪客人唱歌。同年11月7日晚上,一名客人来到歌舞厅里,他把所有小姐扫了一遍都没看上,却偏偏看上了老板娘谢女士。

“我是这里负责管理的,歌舞厅是我老公开的,咋个可能陪你玩呢?”谢女士拒绝道,可客人不听,还强行把她从歌舞厅拖到公路边,拦了一辆微型车拉到宜良县城。

“我当时很害怕,在路上,我准备跳车,但被他抱住了。”谢女士说,一路上,她和羊叔不断争吵,还被羊叔打了两个耳光。

客人支走微型车司机后,拉着谢女士到一家旅社开了一间房,“他把我强行拉进房间想和我发生性关系,我不同意,开始反抗,他就打我,并拿出一把匕首威胁我,我就不敢再反抗了……”谢女士回忆说,当晚,她一直没睡觉,坐在床上到天亮。

记者了解到,这位客人是个做山羊生意的小老板,经常在宜良收购山羊。在当地是个小有名气的羊叔。

第二天早上,羊叔醒来看见谢女士坐在床边就说:“昨晚的事,对不起你了,我送你回汤池。”

随后,羊叔喊来一辆开微型车送他们回汤池。

回到歌舞厅,谢女士的老公吕某问她:“你昨晚去哪里了?发生什么事了?”

第二回 为妻报仇

歌厅老板捅死羊叔

舞厅里一位小姐说:“老板娘昨晚被一个男的强行整上车,还要求老板娘陪他玩,老板娘不肯,但被强行整走了。”她还认出了站在老板娘旁边的陌生男子(羊叔)就是头天晚上带走老板娘的人。

“他来舞厅,没看上里面的小姐,就要求我陪他玩,还强行把我整上车拉到宜良县城……”谢女士说,她被羊叔强奸了。

吕某一听非常生气,就大骂羊叔,羊叔说:“对不起,我认不得是你媳妇。”可吕某还是继续骂,羊叔听不下去了,就说:“你算什么,我分分钟把你歌舞厅砸掉。”

吕某更上火了,从桌子上拿起一个玻璃烟灰缸砸向羊叔,但没砸到。羊叔从身上拔出一把匕首,但被吕某用拖把棍打掉在地上。

“我当时很愤怒,捡起匕首,用右手拿着匕首在他的左手手臂上划了一刀,他的衣服被划破了,他挥拳来打我,我用匕首平行刺向他,他向右边转身,匕首刺在他的左后侧的肋骨上,他叫了一声,我就忙把匕首拔出来,看见他左后侧肋骨上流血了。这时,我慌神了,说赶快送医院。”吕某事后交代,众人刚走出歌舞厅大门,羊叔就晕倒在地上。他拦了一辆三轮摩托送羊叔去汤池卫生院,医生给羊叔止血,但止不住。他们立即将羊叔转到汤池一家煤矿医院,但抢救了1个多小时后羊叔就不行了。

第三回 亡命天涯

跑了20年回家就被抓

谢女士的姐夫杜某赶到医院后,劝吕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吕某说,吃过午饭后,他和妻子等人准备去宜良县公安局自首。一路上,他想到女儿才1岁多,如果去自首,担心没机会抚养女儿,娃娃太可怜了!于是,他找借口说要上厕所就跑了。

众人等了好半天也不见吕某回来,杜某猜想妹夫肯定是逃跑了。

当天下午5点,谢女士等人到宜良县公安局报案。

吕某借故逃跑后来到宜良客运站买了张客车票到昆明,到了昆明又坐车逃到大理。半个月后,吕某觉得大理不是久留之地,就跑到广西北海。呆了半年后,吕某又逃到海南工地上打零工,但海南的酷热让他无法忍受,1年之后,他又逃到四川凉山,在凉山躲藏。长期逃亡生活,让吕某实在思念家乡。

去年3月,逃亡了20年后,吕某以为警方不会再追查他了,就悄悄返回宜良老家。

去年3月21日,民警得知吕某潜逃回宜良县一间茶室后,赶到现场将吕某捉拿归案。

如今,吕某的女儿及羊叔的儿子都已是20多岁的人了,对于20年前父辈们的事他们并不清楚。

尾声 一审判决

昔日歌厅老板被判刑14年

开庭审理时,昆明市检察院指控吕某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羊叔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吕某赔偿损失53万元。

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死者家属损失3万元。

精神绿洲 发表评论于
“舞廳裏一位小姐說:“老板娘昨晚被一個男的強行整上車,還要求老板娘陪他玩,老板娘不肯,但被強行整走了。”她還認出了站在老板娘旁邊的陌生男子(羊叔)就是頭天晚上帶走老板娘的人。”
这个情节因及时报告老板或直接报警才是。
羽林林 发表评论于
令人唏嘘的事件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老板娘被强行拉到宾馆开房这件事完全不合情理,明显是瞎编的。中国的法院根本不动脑筋,就是机械的采信这些荒唐的证词证言。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被流氓杀了算倒霉,杀流氓要被判刑,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的!
国境之南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好同志倒真的应该罚酒三杯了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94年11月7日到去年(2014年)3月21日,不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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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ao2015 发表评论于 2015-08-29 11:11:03
觉得为了保护老婆值得理解。
不明白20年应该过了诉讼时效,为什么还会判刑?请行家分析指点。
来自猩猩的你 发表评论于
这老板娘明明是跟羊叔去开房,却跟自己老公说“被强奸”。
fkkn 发表评论于
这难道不是正当防卫?
丹佛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流氓杀不得,是有法律保护的啊。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顶多过失杀人。匕首是对方掏出来的。
Nidurin 发表评论于
这是斗杀。应判刺面流放。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这羊叔已经死了,中间的过程现在全是老板娘一个人说的,没别人看见,而且故事说得不合逻辑,法院如果根据这个不合逻辑的故事来做判决,未必公平!
爱城华侨 发表评论于
应属正当防卫或过失防卫 !
F-U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法律就是笑话。
xia2000 发表评论于
有人相信这是强奸吗?从歌厅拉到路边再拉到车上?就没有歌厅里的人可以阻拦?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最后一段说明,人民法院跟强奸犯穿的是一条裤子
团圆 发表评论于
他这情况,应该以后可以减刑的。
wowo 发表评论于
杀的好! 中国现在是地痞流氓横行。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这种杀人,可以理解。20年后也该判,14年也许太多?
刘三姐姐 发表评论于
正当防卫。羊叔随身携带杀人利器匕首,说明他有杀人预谋,而且他先出手杀人,后者为了保护妻子和自身安全,徒手夺刀自卫。当然,司法机关为了提高破案率和工作业绩,定他犯罪也是可以理解的。
海刚峰 发表评论于
这是非常典型的正当防卫啊!
999霉鬼 发表评论于
楼下,刑事案件没有诉讼时效,叫追诉期。
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受追诉期限制。
hulao2015 发表评论于
觉得为了保护老婆值得理解。
不明白20年应该过了诉讼时效,为什么还会判刑?请行家分析指点。
过路客efbrk 发表评论于
应该是防卫过当吧。如果真按杀人处理,以后谁还敢保护自己的女人啊?
贪官 发表评论于
见义勇为, 应该是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