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清洁工工作13年被口头辞退 状告陕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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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自小患有小儿麻痹、腿脚不便、拥有三级残疾证的陕西华县人张安民,在陕西师范大学后勤第一集团谋得了一份工作—垃圾清运工,每天与成堆的恶臭垃圾打交道,垃圾来自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的教学楼、学生宿舍以及家属区。



今年62岁的张安民说,夏季最热时,到处都是臭水、蛆虫,还有扑面而来的蝇虫。这份工作也曾给他带来风险—2006年,一个教学实验用剩的硫酸试剂藏在垃圾堆中,干活时,试剂滴到他的左脚面。在医院治疗了十几天,他才转危为安。但此后,凡是气候变化,他的脚面就疼得厉害。这份工作他干了13年。13年间,工资从最初的500元逐步上涨,最高时涨到1500余元,“1500元,我就拿了三个月。”张安民说,他感觉这工作还不错,“咱就是个农民,又没啥本事,能在城里把自己养活,就行了。”



在学校,张安民也曾有过自豪。“张师傅,你辛苦了”、“张师傅,咱学校的美丽也有您一份功劳”……大大小小领导、老师、学生诸如此类的话,都让他获得感动。2008年和2011年,因表现优异,学校后勤集团先后给他颁发了两次荣誉证书。



去年4月30日,张安民突然收到上级领导口头通知,因为年纪大,他被辞退了。“我还能干……我都干了13年了,你一句话,说不要就不要了,那怎么行,我以后靠啥活啊。”张安民对此很不理解,他先后向陕西师范大学后勤第一集团各级部门反映,“但他们都推来推去。”去年8月,陕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了张安民的处境,当时校方曾表示“将会有说法”,但随后,张安民紧靠垃圾堆的住所遭遇了断电,有人要求他补缴13年的电费,“没电表、没发票,之前不让我交,现在突然让我交,啥意思。”此后,妻子也丢了在学校搞卫生的工作。


张安民先后向陕西省市劳动仲裁部门递交申请,但均未被受理。在此期间,他才逐渐搞清楚,学校雇佣他,没给他交过三金,全年未休假也应有补偿等,于是,他将陕西师范大学告上了法庭。上了法庭老张才明白:60岁退休是法定年龄,可是13年的工作既没有合同、也没有缴纳三金,谈不上13年没有节假日的加班费,更谈不上光荣退休。近日这起劳动合同争议案二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赤松子 发表评论于
大学也应该设截访系, 防百姓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