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中国男子迪拜盗取数百万财物被捕 中国领事: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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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中国籍男子因涉嫌盗窃在迪拜被捕


据阿联酋《海湾新闻报》29日报道,迪拜警方日前破获了一个由6名中国籍男子组成的入室盗窃团伙。这一6人团伙趁屋主不在家时,在阿联酋各地别墅内作案约70起,盗窃珠宝、手表、现金等财物总价值达数百万阿联酋迪拉姆(1迪拉姆约合1.7元人民币)。

中国驻迪拜总领事李凌冰就此表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违法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中国驻外使领馆保护的是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迪拜警察局长哈米斯(Khamis Mattar Al Mazeina)少将表示,此前他们破获了有类似犯罪行为的两个拉丁人团伙。迪拜警方注意到,日前还发生了数起类似盗窃案件,但与此前逮捕的拉丁团伙并无联系。因此,迪拜警方的刑事调查部门专门成立了针对此类盗窃案的调查小组。

哈米斯表示,调查小组分析了发生在整个阿联酋的类似入室盗窃案件后发现,这一中国籍盗窃团伙共作案70起,其中迪拜17起、沙迦12起、阿治曼7起、乌姆盖万6起、哈伊马角酋长国10起、富吉拉6起。

“调查结果使我们相信这些案件作案者是这一中国籍男子的团伙,因此我们加强了有盗窃案发生区域的巡逻,之后有两名男子在(加强巡逻的)区域内游荡引起了我们的怀疑。”哈米斯说道。

迪拜警方将这两名分别姓魏和杨(Wai、Jan,音译)的嫌疑人逮捕后,在他们身上搜查到了一袋作案工具,包括金属刀具、撬门用的工具以及手套。在进一步调查之后,迪拜警方发现这两名嫌疑人与多起别墅入室盗窃案有关,并且与之后在阿勒马克图姆街(Al Maktoum Street)上被捕的两名中国籍男子丁原(Yuan Tin,音译)和马金庆(Jinchiang Ma,音译)有关联。

丁和马二人承认他们负责协助魏和杨“锁定行动目标”并在作案后开车将其二人载往位于迪拜国际城的住处。

迪拜警察局刑侦科助理主管哈利勒(Khalil Ebrahim Al Mansouri)表示,警方在突袭了他们的住所后,逮捕了另外两名中国籍男子徐明晓和魏佳章(Ming Xio Xu、iajhang Wai,音译)

哈利勒表示,警方的调查小组在他们的住所发现了一些被盗物品以及他们用于规划作案的阿联酋高档社区的地图。该团伙还供认将很多赃物埋藏在龙城和马克图姆机场附近的沙漠地带。

中国驻迪拜总领事李凌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已经注意到当地媒体的相关报道,这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案件。”她表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违法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我驻外使领馆保护的是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李凌冰指出,此案属于少数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长期以来,旅居在阿联酋迪拜的20多万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为推动中迪各领域交流合作以及迪拜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同与肯定。她也希望并提醒在迪拜的广大中国同胞遵纪守法,自觉树立和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

迪拜是中东地区最大的中国人聚居地,目前共有近30万中国公民在此从事商贸、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国境之南 发表评论于
有事找领馆,哈哈,你领事的作用是行使领事权利探望这6名中国男子,了解情况并敦促阿联酋方面依照当地法律公正处理,而不是幸灾乐祸的说:活该!
石墨 发表评论于
当然该罚,只要处罚是公正合理的。
lbrobertca 发表评论于
缅甸的事和这不一样,一来是缅甸是因为内乱,一个地点有两个管理方,伐木者得到当地授权,但没有中央政府授权。 另外一个是判罚不公,当地人放了,中国人判刑,这不是一事同仁。 而在迪拜,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 入室偷盗,这是明显的犯罪,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政府不应包庇。
四野2 发表评论于
道理是对。 但作为外交机构不该这么说。 因为这样你亵渎了你的职责。
羽林林 发表评论于
罚是轻的,该让他们坐穿牢底!
tankbig 发表评论于
缅甸盗树其实是檀帮给的许可,缅甸政府不承认!还有美国为了不让自己人因为战争罪被审判,还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的审判!这个更严重,杀人放火,发动战争都没事!
youliyou 发表评论于
据说中国汉族小偷唯一一个不敢去偷的地方是内蒙古,因为蒙古族人抓住汉族的小偷以后直接用腰刀将小偷的手切掉。所以小偷不敢去那里偷东西,哪里就成了小偷的禁区。在中国其它地方,警察和小偷就是合伙人,警察是小偷的保护伞。
李操星 发表评论于
这总领事水平太低,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是中国人,你应该协助提供司法援助,而不是此时择清自己的责任。
TexasPeter 发表评论于
处罚是剁手。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缅甸盗树和迪拜盗财性质是一样的,但国人反应不一样。

原因在于大多数人不将自生自灭的树木当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