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天价索赔反被罚款两万美元 前律师指其骗美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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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冰律师

中国女子体操队前队员桑兰及其律师徐晓冰被美国联邦法院合罚两万余元美金,原因是桑兰没有执行法官命令,缺席了既定的言语录供。

 这是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兴诉4年多来,法官开出的第一张罚款单。法官判决桑兰和徐晓冰必须赔偿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莫虎21032.78美元。这笔钱是他们为了安排桑兰录供所投入的费用。法官裁决桑兰必须与她的律师徐晓冰合出罚款,但是没有具体划分两人被罚的比例。

 徐晓冰是桑兰本案的第二任律师。她的前任律师海明在2011年10月辞职,次年3月向被告公开道歉求饶,并单方面补偿被告5000美金。海明与桑兰后来在联邦法院变成了互告关系。

 去年10月10日,负责审理此案的助理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命令桑兰必须在10月14日接受被告方的言语问询,俗称口头证词采集,或录口供。次日,桑兰在没有做出任何解释的情况下,突然宣布“自愿撤诉”,但保留再诉的权利。14日这一天,她也没有遵循法官的命令,出现在既定的录供场所。

 纽约时间5月4日,联邦法院网刊登了弗朗西斯法官当日签署的命令。法官确认被告律师莫虎每小时1000美元、打折后每小时540美元的收费是合理的,与同等资历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吻合的。莫虎的助手梅地纳律师每小时收费382.50美元,法官也认为符合同等资历律师的身价。由此,法官裁决桑兰和徐晓冰必须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赔偿被告专为安排桑兰录供所白白浪费掉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徐晓冰曾经针对罚款金额的问题,提出6点抗辩。弗朗西斯法官对这6点抗辩一一给出了具体意见。他在这份12页长的裁决书的最后写道:“律师花这么多的无妄时间来争论这笔费用的问题是对本案司法资源的明显浪费。”

1998年,桑兰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在一次赛前热身练习中摔断了颈椎,造成高位截瘫。中国体操协会安排她住在美籍华人刘国生和谢晓虹家里养伤。

2011年,她将自己昔日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友好运动会的主办单位时代华纳等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金额最高时达到了21亿美元。

桑兰还到纽约一家警局报案,指控谢晓虹的儿子当年强奸了她。在纽约警方宣布她的指控“经不起合理质疑”,不予立案之后,桑兰告诉美国联邦法院她是在第一任律师海明的“误导”之下,才去报了强奸案。而海明则在宣誓证词中说,告强奸一事完全出自桑兰本意,她的目的是以刑事案受害人的身份来取得美国的U签证,并通过这一独特的途径移民美国。
秦始皇 发表评论于
对这样恩将仇报的应该严惩
东方红大街 发表评论于



桑兰也是一奇葩!


gqc 发表评论于
以刑事案受害人的身份来取得美国的U签证,并通过这一独特的途径移民美国???

真恶心
prettysundress 发表评论于
没法执行啊, 罚单寄到中国三滥的家中?
饭太稀 发表评论于
瘸毒瞎狠
BlackBanboo 发表评论于
如果强奸一项确定是污告,那么原告就失去了法厅法官的信任。属欺骗污陷。仅次一项她的官司就会失败。因为她欺骗了法庭法官,没有了信誉。 所以第一任辞职。 案子一开时就错了是个不会赢的。不
BlackBanboo 发表评论于
如果强奸一项确定是污告,那么原告就失去了法厅法官的信誉。属欺骗污陷。仅次一项她的官司就会失败。因为她欺骗了法庭法官,其他一切都免谈。 所以第一任辞职。 一开时就是个不会赢的。
wumiao 发表评论于
桑兰在国内还是形象大使,还生了儿子,北京有房有车,挺滋润。到美国就不行了,不过要拿到21亿美元,到哪儿都是天堂了。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四则舍“你这么说,是暗示说她做了伪证?这可是诽谤,当心她告你个一千亿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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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一点不担心。我没有一千亿美金,一千亿的零头都没有。人是奔钱去的。
自己失手却天天撒谎老罗撤垫。华纳,主办方,富豪,。。都告了。就是没有这“罪愧祸手”。没钱没油。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桑兰是残疾人,心理很可能有些不健康。中国政府利用小孩,伤残了又一脚踢掉。 无耻的是中国政府。 其实桑兰最该告并要求赔钱的是中国政府。 在美国公民告政府是很平常的事, 可桑兰没那人权。 也够可怜的。 我们应该同情她。
此案最可恶的是痞子混混海明律师。 桑兰对美国法律一窍不通,她怎么可能知道要求多少赔款? 这明摆的是混混海明出的主意。 退一万步讲, 即使是桑兰的注意, 可痞子混混海明是桑兰的律师,他明明知道不可能,可还纵容此案。 其目的是什么? 还不就是为了出名。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所以此事最可恶的是痞子混混海明律师。
桑兰是受害者。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华人找律师千万不要找海明这种华人。我怀疑他英文都说不周全。 这种痞子除了乱来,其他什么都不懂。 谁找他办案谁倒霉。 纽约华人要警惕这种人渣。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 wjhwsh "桑兰现在一家三口长期住在国内,本来她是很容易拿到庇护或杰出人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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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怎么拿庇护?党国迫害她了?保送北大,青年委员,形象大使,特约记者,主持人。。。有名有利。谁比她拿的利益更多?
“杰出人才绿卡”?杰什么出?自己失手摔个到栽葱?
美国不造神,不养样板。贵国供着白吃白喝吧。别来美国坑纳税人.
shuguangt 发表评论于
总算到了慢慢得到报应的时候了。罚款2万不多。估计桑兰不会出。这个徐律师倒霉了,钱没赚到,惹来麻烦。
邵志尚 发表评论于
正义得到伸张。
fkkn 发表评论于
太丢中国人脸了!
wjhwsh 发表评论于
桑兰现在一家三口长期住在国内,本来她是很容易拿到庇护或杰出人才绿卡,但她没有。你指控别人骗美签有意思吗?
st-watcher 发表评论于
这个白眼狼当年伤好后回国时的言行就可?出是共产党毒化的产物,后来的言行更加露骨而己。
热闹 发表评论于
坏女人桑兰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徐晓冰可以算是美国华人律师里最贪最蠢的了。
·八戒· 发表评论于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即使刘谢没有那么高尚,为了钱而收留她,那也是大恩大德,反咬一口丧失了起码的良知。
好酒 发表评论于
告一个当初收留你的人,良心大大坏。和西方人学点好的,不要学他们垃圾的东西
hello_wd 发表评论于
当年我一看海明这律师就是一烂人。
爱吃肉的胖子 发表评论于
看过桑的视频,控诉保姆时的刁蛮劲儿,一般人绝对做不出来。想来家长也是蛮横不讲理的,否则她不会那样。她老公和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俩人绝配。


quest 发表评论于
乱咬的下场,罚少了!!!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桑兰这辈子真要怪谁,就该怪她父母。天下几个父母舍得把那么小的孩子送去练体操?

桑兰决定起诉后,做父母当年是一起住在纽约的,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桑兰,典型的机会主义者,有恩不报,反而想借机发财,不仅没家教,人品不好,也愚昧无知。碰上个更烂的老公,典型的现代烂人,见钱眼开,没道德,没品位。俩烂人凑一块,能干出好事才怪!在中国想蒙骗,还有可能。在国外,这种道德的人,别想有市场。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好消息!不管是不是中国人,桑兰这是罪有应得,在烂律师的挑拨下终于修成正果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纽约海明,佛州小兵,
南加龙珠,洛城邓洪 - 华人律师四大豪杰。

打官司就找这四个,包你结果没悬念。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老秃笔你好意思发言?当年你上蹿下跳支持桑兰起诉人家强奸,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

还是到一边凉快去吧。

老秃笔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49:31
海明这律师人品够烂。 记得他开始时候口气很大很大。后来悄悄撤诉,再后来自己宣告辞职,接着诉桑兰。 律师胡乱行为,利用受害人不懂法律,不懂英文,漫天吹牛,一告就几个亿。 能推脱到受害人身上吗?

让人鄙视。
也许这人还是朝廷领馆的座上客,什么爱国协会的主席呢。
fashion123 发表评论于
桑兰改名桑烂吧
老秃笔 发表评论于
海明这律师人品够烂。 记得他开始时候口气很大很大。后来悄悄撤诉,再后来自己宣告辞职,接着诉桑兰。 律师胡乱行为,利用受害人不懂法律,不懂英文,漫天吹牛,一告就几个亿。 能推脱到受害人身上吗?

让人鄙视。
也许这人还是朝廷领馆的座上客,什么爱国协会的主席呢。
Angry小鸟 发表评论于
桑兰告诉美国联邦法院她是在第一任律师海明的“误导”之下,才去报了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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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别人误导,但“强奸”是不是事实桑兰自己最清楚。她自己很清楚强奸不是事实,却又决定去告人家强奸,那说明她的人品极坏极无耻,人品一般坏的人做不出这种事。

如果她单纯的打纯经济赔偿方面的官司,不管合不合理,我都会理解,也希望她能多得些钱,但诬告人强奸,这真是太缺德太坏了
南方鲸鱼 发表评论于
这俵子已经回去了,怎样罚呢?难道法警拿张罚单去中国收钱。呵呵
姚言 发表评论于
海明?害命?--哈哈,那是律师的马甲吗?名字很有趣啊。
风再起时2008 发表评论于
桑兰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主要是被她的前经纪人,现丈夫害的
其次是被海明坑的
捞一把1 发表评论于
应该判赔更多
yhr 发表评论于
罚得很好,就是罚款数目少了点,要让人们知道,乱告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罚款应该给纳税人吧?法庭和法官浪费了多少时间,他们的工资是纳税人给的,律师的钱应该另算,2万太少罗!
bill369 发表评论于
"告强奸一事完全出自桑兰本意"
应该是桑兰首先释放出“发情”的信号,对方为满足她的强烈性要求才。。。。。。,高潮过后又讨钱,就不对了,应该是给满足她达到性高潮人的钱吗!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说实话, 桑兰啥也不懂.

被海明这个下三滥误导而已.

中国体委也有责任, 没有给运动员买足够的伤残保险.

大地 发表评论于
徐律师比海明的运气没有差别,一样被混蛋当事人耍了。该罚!
redfox888 发表评论于
一恶心致极的女人!本来因伤致残的运动员是非常令人同情的,但她伤后这些年的拙劣表演,特别是那付贪得无厌、忘恩负义、恩将仇报丑恶嘴脸实在令人恶心。但愿她能够从此亊中学会点什么。
hxz3140 发表评论于
all the comments are disgusting, for all the years she has suffered, being treated , betrayed and dumped, is that all her fault?
caucy 发表评论于
最近这个女人还出现在上海电视台的一档节目中秀她的孩子和丈夫。 一脸沧桑。
dgtlhrs 发表评论于
而海明则在宣誓证词中说,告强奸一事完全出自桑兰本意,她的目的是以刑事案受害人的身份来取得美国的U签证,并通过这一独特的途径移民美国。

够下三滥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海明变幻很快啊
坦夫 发表评论于
罚款? 那是诬告好伐
胡連勝 发表评论于
「偷雞不成失把米」,罰的好!應該多罰,讓她長點記性。
老不正经的 发表评论于
真恶心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还没有完啊?桑兰改学马拉松了。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罚款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