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一夜要10次 妻子起诉离婚 法官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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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谢姓女子不满丈夫酒后「性」致高昂,一日与她「嘿咻」10余次,导致阴道发炎却仍持续索爱,因此向法院诉请离婚;但法官审酌后认为,2人周末才同居,性行为频繁无违常理,且婚前女方就曾因阴道发炎就诊,难断与性行为有所关连,认为诉离无理,判决驳回。

谢女指出,与丈夫交往3个月即结婚,婚后因工作关系,每到周末才有机会同居,婚前他并无酗酒恶习,未料婚后经常在酒后微醺之际要求发生关系,就连她阴道不适涂抹药物后,仍强令满足性需求。

假使真的拒绝,丈夫则会眼睁睁看著她,一直嘆气到天亮,一整夜都不用睡;谢女还说,某次公司员工旅游,安排入住4人房,除了夫妻外还有其他2名女性同事,当晚他也要求合并2张单人床,要求发生关系,现场为此争执许久。女方拿出就医纪录证明,至少7次因此就诊,还不包括自行至药房买药涂抹的次数。

但谢夫反驳说,他没有酗酒习惯,且妻子婚前就患有阴道发炎,并非在婚后与他发生关系导致,强调如有发生性行为,都是在你情我愿情况下,虽然与她在金钱价值观不同,不过仍对婚姻抱持希望,期盼能共营圆满家庭生活。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两人1个月仅有4至5个周末才有机会碰面同居,先不论女性生理期因素,能发生性行为时间至多8至10日,对新婚夫妻来说,次数频繁并不违常理,且女方阴道发炎婚前就有,若因此诉请离婚,实在难以采纳,最后裁定驳回。
yanghuijin 发表评论于
一夜十次,每次多长时间啊?
paladindancer 发表评论于
wfh 一夜十次狼
him 发表评论于
插的次数少了她也要离婚。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有怨。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法官真不是个东西,既然真心向着这个男的,就该赶紧判离,让男的再去找个匹配的女人,比如之前好像就报道过一个能接连和数百男人酣战的吉尼斯记录女人。这法官即不是东西,还没有水平,什么事都办不好。
MMMMM06 发表评论于
“一直嘆气到天亮”…法官真是保护这男的。
小大姐姐 发表评论于
Oh my God!
大戒 发表评论于
结婚须两个人都愿意才行,但离婚只要一个人决定就可以吧!
梦太d 发表评论于
这个就是说“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是有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