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勒令一豪宅出售引轰动 业主或是许家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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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中国人在澳大利亚购买的房产近期惊动了外媒。澳大利亚3月初宣布,勒令悉尼一栋豪宅的中国业主在90天内将该房产出售。

综合媒体3月31日报道,快一个月过去了,这栋豪宅的房产中介31日说,这栋豪宅的主人并不着急出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房产中介马洛夫31日表示,这栋成交价近4000万澳元的豪宅目前仍未在市场上挂牌出售,业主本人也尚未决定如何处理这块“烫手的山芋”。

至于澳政府给出的90天上限,马洛夫说,想要在3个月内卖出这栋豪宅是十分不切实际的,就连“半专业的”律师也能在法庭上推翻这条限令。

2014年10月,位于悉尼最昂贵的派珀角地区一座占地1508平方米的地中海风格豪宅以3900万澳元(约合3040万美元)的天价出售,创下了悉尼非水景豪宅的售价新记录,当时引起不小轰动。



据传这处豪宅的主人是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成交时,澳大利亚多家当地华文报纸曾以“许家印悉尼购置豪宅”为题进行了报道。

有媒体援引恒大集团新闻发言人柯鹏的回应报道,在所涉及房屋的买卖中,公司委托了澳大利亚当地专业律师行全权办理,公司会全力配合澳大利亚当局的安排,确保合法合规。

2015年3月3日,澳大利亚财长霍基说,他已要求这座豪宅在90天内出售。

房子已经让人买了,澳大利亚政府为啥又非让人卖了不可?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呢?

据《澳洲金融评论报》报道,这幢豪宅的前主人是招聘公司老板罗斯。霍基在国会指出,这幢豪宅的易主过程非法,或与现有的外国人购房监管政策相抵触。

据当地媒体报道,恒大地产集团在没有知会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情况下,利用旗下子公司金快餐(Golden Fast Foods)买下了这处豪宅。

霍基说,金快餐是一家外国人拥有的公司,该公司有意购买住宅时就应通知澳政府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但它没有这么做,因此违反了澳大利亚《1975外国收购和控股法案》。

依照澳大利亚现行的“限购”政策,外国人可以购买澳大利亚新房,但一般不能购买二手房,只有持临时签证的居民能申请购买一套二手房作为住房使用。

非澳大利亚人购买现有二手房时,如果成交价格不足100万澳元(约合78万美元),将必须支付5000澳元(约合3900美元)的申请费;如果成交价格高于该水平,则每高出100万澳元需支付10000澳元(约合7800美元)申请费,并且需要经过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专项审批。

经手这笔交易的房产经纪佳士得国际地产以及LJHookerDoubleBay也在接受澳大利亚财政部的调查。他们坚称,一直以为豪宅的买主是一家澳大利亚公司。

说到这,事情终于有点眉目了,说白了就是,澳大利亚一般不让外国人买二手房,如果非要买,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种种条件,要申请,交费,审批,这里提到的豪宅就是在这些环节上出了问题,澳大利亚政府因此不予承认,并要按规定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

这是近六年来澳大利亚颁布的首个撤资令。不久前,澳大利亚政府才宣布将提高对非法购房者的处罚强度,并对合法购买新房的外国人征收费用。霍基还警告说,这样的撤资令未来可能会更多。

澳大利亚著名的华人房地产开发集团B1集团董事长祁岳表示,澳大利亚欢迎所有合法的外国投资,但外国人到澳投资一定要详细了解当地法律法规,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邵志尚 发表评论于
如果外国人在这种事上受到歧视,
那也是歧视得好。

政府应该保护本国人,
外国人应该受约束。
gnyd 发表评论于
美国也应实行同样的政策:对购房的外国人课以高税,否则北上广的任意两居室都可以把美国的豪宅给买走。
九制陈皮 发表评论于
不知道这栋房子是什么风格,但图片中的房子绝对不是地中海式建筑。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这个许家印把中国那一套手段拿到澳洲来耍,行不通!他在香港注册一个空壳公司,再在澳洲注册一个空壳公司,股东是香港公司,给澳洲公司还起了个快餐公司的名字,这个“快餐公司”从成立至今唯一做过的一件业务就是买了那栋豪宅。澳洲法律明文规定严格限制外国投资者购买二手房,许家印明知故犯。所有证据都在桌面上,他企图用“快餐公司”这个名字来掩人耳目,用香港公司来朦混过关,还以为澳洲政府跟中国政府一样昏庸无能。
wshxwf 发表评论于
典型的歧视。与现代化社会发展背道而驰。这些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将渐渐成为阻碍社会发展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