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密苏里州爆连环枪击案 至少9人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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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拉起封锁线调查。(翻摄自BBC网站)

当地时间26日晚间,美国密苏里州中南部发生多起枪击案,包括枪手在内至少9人死亡。据CNN报导,这几起枪击案发生在距阿肯色州北边州界约40英里的德克萨斯郡泰伦(Tyrone)镇,共有4户人家受害,一名伤者送医。

据指出,凶嫌是一名36岁男子,他的尸体已在南达科他州香农郡(Shannon County)被找到,死因显然是持枪自戕。

密苏里州得克萨斯县警长西格曼称,Tyrone镇至少4户人家受害,除了8人死亡外,另有1名伤者送医,警方不排除还有其他现场。

犯案现场附近的一位居民说,有警员在凌晨3时45分敲门,查看是否有人中枪受伤或身亡。也有居民指出,警方要求他们留在屋内,不要理会陌生人敲门。

 
青羊宫 发表评论于
这个实验早就有人做过了。两个月前在华盛顿州又有人做过。美国受宪法保护的东西还真不是说着玩儿的。
·八戒·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喜欢拥枪的可以做个实验,扛着枪去任何政府部门门口“维权”试试看,你不用装子弹,也不用做什么,就是去显示一下你有这个权利,好不好啊?哈哈哈哈。如果警察叔叔找麻烦,你可以说你受宪法保护,怎么样啊?
肌肉熊 发表评论于
美国警方经常乱开枪的一大原因就是对枪支管制太松。警察哪怕跟街头小混混比武器上都没有优势,为了保障自己的性命才会反应过激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说实在的,在一个有信心让她的公民持枪的国家,你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去用枪来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为你有那么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讨说法。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一个网友是这样解读赖斯的话的:”作为公民,当政府不能保护你的时候,你拿什么自卫,当政府侵害你的利益的时候,你拿什么抗议!这句话说的好,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自卫的权利,美国公民有枪,那就是狼,而我们就是羊,因为我们没有可以自卫的武器,一个政府对待狼和对待羊的态度是不会一个样的".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说实在的,在一个有信心让她的公民持枪的国家,你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去用枪来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为你有那么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讨说法。

维真 发表评论于
同一样的睁眼说瞎话不脸红,同一样的包藏祸心。

全民普遍有枪美国政府才不出暴政。 vs 全民普遍小康了中国官员就不出腐败。

枪可以用来在家防盗出门防身。 vs 练气功神打加纹身可以挡恶煞。

枪击泛滥造成的冤魂比起它的好处根本不算什么。vs 文化大革命缺点只是百分之一成绩是百分之九十九。
·八戒· 发表评论于
呵呵,拥枪能制约政府?还没等你制约呢,人家就把你当恐怖分子干掉啦。别的不说,你拿着枪刚一露头,警察立刻就把你打成筛子了,制约阎王爷吧。
MrTasty 发表评论于
拥枪对不敢开第一枪的人不利啊!要教育老百姓敢于开第一枪,要不然吃亏啊!
hxl77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就说了, 我们就是些草民, 跟我讲大道理没用。
hxl77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呢就更是草民, 因为他们只关心个体的权益, 而不关心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的权益, 即便出了国也是如此。
hxl77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强大, 其宪法有不可磨灭的功劳, 但没有与时俱进。
hxl77 发表评论于
草民只看到几个枪杀案的危害, 没看到持枪权的本质, 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愚昧, 美国人是不是越来越愚昧了呢, 他们被洗脑洗得开始质疑他们的founding father们了。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美国人民又一次幸福地享受了那可爱的宪法。好!
hxl77 发表评论于
人民头上有两座大山, 一是官僚, 二是富豪, 人民必须有反制的手段, 否则就沦为奴隶。 美国制度给了人民两个工具, 一是选票, 二是持枪。 从目前来看, 选票已经越来越不靠谱, 两党制不论谁上台都不能改变人民被奴役的命运, 能够阻止美国特权阶级为所欲为的只有人民的持枪权了。
hxl77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founding father们还是很有预见的, 公民持枪对于保护人民的权益至关重要, 防止美国变成奴隶社会。
hxl77 发表评论于
如果美国禁枪的话, 美国就成了奴隶制国家, 人民就是赤手空拳的奴隶。
东方白 发表评论于
如果禁枪的话,那些身高马大的人到你家来抢劫就太容易了。妇女和亚洲人就很吃亏。
muhan 发表评论于
禁枪对身体弱小的亚裔不利呀。
adbc 发表评论于
同意. 问题是普通P民没脑子. 少数统治者缴混水. 所以大多数国家能名正言顺的禁枪.可悲也.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5-02-27 10:54:58
我对美国私人持枪认识的转变过程

近一段时间,给国内的许多亲戚朋友同学打电话聊天,发现他们关心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关于美国的枪杀事件及私人持枪。他们对此感到很不理解:"那么多枪杀事件,为什么还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我给他们的解释(或曰答案)是:美国私人拥枪和枪杀事件的关系就如良药与其副作用的关系:利大于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彻底禁止使用。比如青霉素。

其实,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是有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中美两国各生活多年的比较和思考。多年前刚来到美国时,看到电视报纸经常报道一些枪杀事件,觉得很不理解,就想"为什么让个人有枪?有枪杀人当然容易了,为什么国家不把所有的民间枪支收走?".

有一次去一个美国人家作客,发现他家专门有一间大屋子存放枪支,他们的枪足够武装一个班去当胡传魁。他还津津有味的象一个博物馆讲解员一样给我们讲解每一支枪的故事。可以看出他... 查看完整评论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不是不能,是不想禁。有了枪,才有向你开炮的正当理由。何况老百姓养成都用武力解决问题的习惯,对外征战不就是有更多愿意充当炮灰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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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j2000 发表评论于 2015-02-27 11:03:49
美国每隔一段时间,就有这种连环杀人案件发生,大家都司空见惯了。政府有没有想过防止这种事件的再次发生。为什么禁枪就是不可能。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老虎的习性天生就不同于猫,老虎会咬人,猫一般不咬人。老虎说你把我关起来,而把猫放在外面,这就是种族隔离;你允许猫享受自由进出屋子的权利,我老虎也必须平等享有,否则就是种族歧视。但是老虎一进屋就习性使然,忍不住去咬人。林子大,什么动物都有,还是应该尊重事实,尊重自然规律,保留自然界的多样性。
hxl77 发表评论于
枪不能禁,没有枪更不安全。
e带渐宽 发表评论于
伟哥看稿要认真啊!
swj2000 发表评论于
美国每隔一段时间,就有这种连环杀人案件发生,大家都司空见惯了。政府有没有想过防止这种事件的再次发生。为什么禁枪就是不可能。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很好!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我对美国私人持枪认识的转变过程

近一段时间,给国内的许多亲戚朋友同学打电话聊天,发现他们关心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关于美国的枪杀事件及私人持枪。他们对此感到很不理解:"那么多枪杀事件,为什么还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我给他们的解释(或曰答案)是:美国私人拥枪和枪杀事件的关系就如良药与其副作用的关系:利大于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彻底禁止使用。比如青霉素。

其实,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是有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中美两国各生活多年的比较和思考。多年前刚来到美国时,看到电视报纸经常报道一些枪杀事件,觉得很不理解,就想"为什么让个人有枪?有枪杀人当然容易了,为什么国家不把所有的民间枪支收走?".

有一次去一个美国人家作客,发现他家专门有一间大屋子存放枪支,他们的枪足够武装一个班去当胡传魁。他还津津有味的象一个博物馆讲解员一样给我们讲解每一支枪的故事。可以看出他们已把枪作为他们家及他们文化的一部分。这使我更不理解,难怪美国有那末多枪杀事件。尤其是1999年的Columbine High School枪杀事件 (Colorado), 死了十几个人, 使我对美国私人拥枪的反感达到了顶点。

直到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搞宪法学研究的学者写的一篇文章使我对美国私人持枪有了一个从更深层次上的理解:公民持枪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在于"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于使政府动武之前三思而行,迫使政府最大限度地通过民主协商法制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这对我震动很大(我以前从来没往这里想过), 使我想起了在我们国家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我们的反右大跃进三年大饥荒十年文革,不知多少人被冤死被打死被饿死(在那个文革时代我国有从国家主席刘少奇到一般公民张志新数百万无辜的人惨死在这种暴政之下)。这全是因为我们政府的权力无限扩张, 而没有任何限制。

在文革中,要是公民家里有枪,毛主席发动的红卫兵造反派就不会那么无法无天的抄家殴打老教授老科学家了。要是公民家里有枪,"六四"邓小平动武之前会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将会成为当时解决问题的共识,从而避免流血。

在谈到这里时,我国内的朋友很不以为然的说"你的说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枪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机枪冲锋枪,根本没用".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下发生在我国内一个同学身上的一件事情。该同学还是我们当时的班长,每天早上还带我们全体同学锻炼身体(跑步做广播体操)。几年前回国,听别的同学说我们的这个班长同学已经去世了:因杀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听后很吃惊。事情是这样的:我这个同学的弟媳妇被我们的乡党委副书记性侵,我这个同学见弟状告无果,一气之下去讨说法,用土枪(打兔子的猎枪,装有铁沙子)把那个仗势欺人的副书记一枪打死,替弟报仇。我并不是说我这个老同学杀人无罪,我要说的是:倘若我国允许私人有枪,政府官员都知道他们的百姓家里有枪,那么(1)那些官员可能不会仗势欺人,(2)如果在他欺人之后,独立的司法可能会公平办案,伸张正义。这样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也没必要)用他的枪去犯这个杀人罪而被判死刑了。这样,那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这两条命也就都"保"住了.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就是说他会考虑欺负百姓要付出的代价的。这样的话,这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有被枪杀和因枪杀被判死刑的结局了。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 "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Snoopie 发表评论于
估计是因为周末还得加班,精神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