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控告强奸 美国华裔男子含泪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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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美国公民身分的华裔男子将中国的妻子接来美国后,两人却因感情破裂最终劳燕分飞。结果两月前前妻报警称被他强姦,日前华男遭检方以强姦等多项罪名起诉,面临最高15年刑期。保释出狱的他还发现前妻已与另一男人同居,心痛懊悔不已。

       年近60岁的贝先生早年加入美国国籍,40岁左右的前妻来自广东鹤山。贝先生七年前回鹤山时,与育有一个女儿的前妻结婚。两人诞下一个儿子后,贝先生返回美国,前妻则留在中国照顾子女。两年前,贝先生将在中国的妻子及一对子女接来美国生活,一家人住在布碌崙。

  不过,生活并未如贝先生想象的那样幸福美满。妻子来美国后不到两个月,便以要告他强姦作为威胁,要求贝先生立即为其申请身分。贝先生难耐妻子咄咄逼人之势,便答应著手办理绿卡申请。但这也没能够挽救婚姻,贝先生表示,双方存在性格差异,妻子又性欲旺盛,加上贝先生嵴柱受伤导致性生活不和谐,两人最终在一年前离婚。贝先生离婚后卖掉一处房产,仍与前妻同住一个屋檐下,并送给对方2万元生活费。

  前妻两月前报警,称自己被贝先生强姦,贝先生立刻被捕,58天后交保候审。现在他被检警方控以两项一级和三级强姦罪(Rape)、三项一级性侵罪(Sexual Abuse),以及强姦未遂和危害儿童福利罪等15项罪名。近日获保释出狱的贝先生在警员的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换洗衣物等个人物品,却发现家中有一名陌生男子,怀疑前妻已经与另一名男子同居。谈起往事,贝先生难掩心痛,数度落下男儿泪。

  在首次过堂中,政府安排的免费律师称如果认罪他将获罪入狱五年,外加五年监守行为。如不认罪,则可能面临最高15年牢狱生涯。律师罗伯能表示,贝先生的案件并不是非认罪不可,仔细查看案情仍有转圜的余地。例如,夫妻两人年龄差距大,妻子来美国即以离婚作威胁要求申请身分,种种情况都可以佐证妻子利用贝先生获取绿卡的意图,并非真心相爱。

  美东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指出,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获得绿卡的情况并不鲜见,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落入骗婚者的陷阱。他提醒,结婚应该以感情为基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个人条件差异,不可盲目结婚。如果对方只是看中公民身分希望以此获得绿卡,最后只会落得人财两空。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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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来美国后不到两个月,便以要告他强姦作为威胁,要求贝先生立即为其申请身分。贝先生难耐妻子咄咄逼人之势,便答应著手办理绿卡申请。但这也没能够挽救婚姻,贝先生表示,双方存在性格差异,妻子又性欲旺盛,加上贝先生嵴柱受伤导致性生活不和谐,两人最终在一年前离婚。贝先生离婚后卖掉一处房产,仍与前妻同住一个屋檐下,并送给对方2万元生活费。"
过路客efbrk 发表评论于
一年前已离婚。两个月前此男又想吃豆腐,人家当然会报警了。谁叫他如此猥琐。
hugeheart 发表评论于
整个一个骗人的广告
7Sle 发表评论于
这种父女恋,当初大叔不定多么春风得意呢。
qquito 发表评论于
可以看看《老婆把我扔进了监狱》。等你证明你无罪的时候,你已搭进去成吨的时间,所花律师费也足以使你破产了。
gnyd 发表评论于
美国法律荒唐!第一,婚姻关系之内不算强奸,没有婚姻关系的人之间才算强奸。第二,如果女人诬告男人,警察不应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抓人送监。第三,司法系统通常要你认罪就轻判,不认罪就重判。如果我是清白的,我当然不会认罪。凭什么不认罪你就威胁要重判。
cold-eyes 发表评论于
血的教训,屡见不鲜!哥们兄弟,多留点心。这个国家的法律是只要有告发,尤其是家庭暴力,先认有罪,再做无罪辩护。因为,不认为有罪,家庭暴力就会越演越烈。诬告的人总是会暂便宜的,因为法律鼓励和保护愿意告发的人,而不是惩罚这些人。
him 发表评论于
2014年12月28日,53岁的林富在埃德蒙顿西区的家里枪杀了他的妻子、岳母、岳父、妻妹、一名朋友及两名儿童。这两名儿童其中的一名是林富妻子与前夫所生的8岁男孩,另一名则是朋友年仅一岁的孩子。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世界八卦小报的广告文章。

世界日报曾经是一张很不错的华文报纸。现在堕落到登夹带私货的文章的地步。令人痛心。
功彼 发表评论于
"前妻报警称被他强姦,...发现前妻已与另一男人同居..."

TMD 這好賤的女人!
功彼 发表评论于
"前妻报警称被他强姦,...发现前妻已与另一男人同居..."

TMD 這好賤的女人!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最后一段是亮点
陈明 发表评论于
能告前妻强奸他不? 凭什么只能女的告男的?!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我说奥巴马强奸米歇尔米歇尔迫于压力不敢承认中不?告强奸是需要举证的,即便真蒙冤入狱,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AreyouOK? 发表评论于
"妻子来美国即以离婚作威胁要求申请身分,种种情况都可以佐证妻子利用贝先生获取绿卡的意图,并非真心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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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ought it could be another way around. He's capable of getting her into America without a green card, why not require her to pay $80,000 for the legalization status. otherwise, let her go. she's already a pc of old rag. The man had nothing to lose.
grtiger 发表评论于
瞎编,一会儿说不能性生活,一会儿又说强奸。要知道,婚姻欺骗入境会被驱除出境的。
淡淡郁金香 发表评论于
60找40,有几个幸福的?
1passby 发表评论于
这女的估计离婚后,就开始吃政府的福利了。
nasdaq100 发表评论于
He can prove he can't do it, right ?
巴客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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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关 发表评论于
60多岁老头怎么可能满足40多如狼似虎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