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翻供!田连元遭车祸案开审女儿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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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连元女儿痛苦

23日上午,在沈河区法院,公诉机关对田连元父子遭车祸案肇事者赵某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赵某当庭翻供否认有别车行为。图库供图



田连元女儿痛苦



被告人



田连元女儿痛苦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5月份,74岁的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因为遭遇车祸受伤,其子田昱不幸身亡。昨天上午,这起广受关注的案件,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开庭审理。肇事者赵某,涉嫌醉酒超速驾车,导致田昱死亡以及田连元等3人受伤,造成严重后果,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肇事者赵某此前曾向公安机关供述:"事发前自己曾与人斗气别车"。对于自己此前的这个表态,赵某在法庭上又是如何回应的呢?各方还有哪些争论的焦点?

昨天上午九点半,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田连元车祸案正式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对自己醉驾造成车祸的行为供认不讳。

被告人赵某:可能因为当时喝酒喝多了,车失控了,往左边并道的时候没打过来轮,直接穿过护栏,撞了一台车,记不清是哪台车了,撞了一台车之后,我的车侧翻,侧翻后有一台出租车撞到我车底了。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许,时年36岁的赵某醉酒驾驶吉AFD033号吉普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超速驶入道路左侧,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四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辆本溪牌照的轿车由被害人田昱驾驶,其父田连元坐在副驾驶位置。事故造成田昱死亡,田连元及另外两人受伤,车辆损坏。其中田连元头部、脊椎等身体多处受伤。经抽血检测及调查,赵某系醉酒驾驶,且超过所限定的速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中,除陈述案情外,主要的争论焦点在于对被告人赵某如何定罪。被告人因涉及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起诉,但被害人方认为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旦获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公诉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主观方面为过失,侵害的客体为交通运输安全。

被害人委托代理人:赵某的上述行为,已经符合我国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其客体上赵某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危害了公共安全。

双方根据持有的证据,围绕肇事者行驶过程中酒驾和是否有斗车行为展开辩论,也由此证据证明肇事者赵某是否为主观故意行为造成车祸。

被害人委托代理人:明知自己将要开车,之前却在单位大量饮酒,经检测,事故发生时酒精含量已经严重超标,醉酒情况下与他人开斗汽车,超速,为了别其他人车辆不计后果。而且在事发的时候,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

肇事者赵某对于自己醉驾及超速认罪,但对于斗车情节表示否认。记者在庭审中看到,被告人赵某大多时间低着头,其本人及代理律师多次向田连元及家人表示道歉,愿意接受惩罚,渴望获得谅解。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一个半小时,双方因对如何定罪不能达成一致,所以需择日再审宣判。(记者凌瑶 宫丽莉)

Snoopie 发表评论于
加拿大最高可判终身监,但是蹲7年就可以假释了
cooldyd 发表评论于
国内对酒驾的法律处罚太轻。交通肇事罪最高判3年。所以双方才在是否有主观故意上争辩。
加拿大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直接就是刑事犯罪,致人死亡最高可判终身监禁!管你有无主观故意
User_Long 发表评论于
这种明知故犯的酒驾,如果造成生命损失,就该枪毙。谁让他不拿别人的生命当生命!
Korea 发表评论于
有没有“斗车”是如何界定的,有证据吗? 另,如果“斗车”了, 如果没有参与方, 一辆车自己斗? 判刑应该严谨, 不能因为一方是名人而影响判刑界定。
绛珠 发表评论于
既然被告人不在乎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何不成全了他,咔嚓算了,也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梦太d 发表评论于
估计也就判10年
MMMMM06 发表评论于
酒后驾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该算啥就算啥。这应该很容易定性吧。
May123 发表评论于
这被告一看就是个歹人!!!
oktober01 发表评论于
这就是一起交通事故,别上纲上线。但是喝酒上路,致人丧命,要判死罪,也可以警示后者。
每天都来看看 发表评论于
被告人一脸凶相,像个杀人犯,法庭要公正裁决,给田老夫子一个答复。
凉亭 发表评论于
拉出去,咔嚓
阳虎 发表评论于
被告席上这主儿的确面相不善呀…有股子乖戾之气,这是装不出来的…

当然,是否斗车,还是应该以证据为主,勿枉勿纵。

交通肇事罪在即使犯罪人有极大过失并造成人命伤亡的情况下量刑仅三年以下固然值得商榷,但说这哥们儿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是故意驾车撞民众,危害度等同于那些主观故意纵火,决堤,爆炸的惡性犯罪份子,似乎太牵强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