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怒吼:奥巴马不了解我们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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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r13168 发表评论于
大部分的黑人都不正视他们的问题,好象全世界都欠他们的。黑人在美国算是少数族裔,却是犯罪大户。他们所犯的罪案大大超过其它任何族裔!
pacman 发表评论于
引导舆论,太监也上阵了?
pacman 发表评论于
太监们说:“你们大家伙瞅瞅,性生活多麻烦啊?又伤身、还肾亏,有时搞得两口子还吵架,不和谐,还得像俺这样割了清静!”
正常读者 发表评论于
ddti
本人第一次的是经济案,第二次听说是刑事案,因为本人爱好和平,不能见血,结果推掉了,
希望第二次的案件跟你无关。哈哈
Korea 发表评论于
lantian-yun: 你大家都知道你对美国民主的认识,但你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认识恐怕不足。你可能会说印度更穷,为嘛他们就行呢? 你要知道,印度除了种姓制度和贫穷外,还是个多语言和文化的环境,语言之多,可以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来形容,这种环境,也许西方的民主模式是最好的选项 (且不争论西式民主是否真的给印度带来福音)。中国不同,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历史,有极大的延续性,甚至到今天,仍然是封建+资本的模式,中国人民做了这样的选择,有它的必然性…
Korea 发表评论于
如果奥巴马总统总是在这种事件上偏向黑人,绝对是会害了他们,而非帮助,因为不能让黑人真正认识到他们自己的问题。
wd01702 发表评论于
继续搞,中间选民大部分是白人或者想法和白人相似的,这些人绝大部分支持警察威尔逊,看着吧,民主党正在失去两年后的选票。布朗事件本来是个例,但被人选中了借题发挥。问题是你要借题发挥,得选一个人品好一点的,案情冤一点的(其实不是没有)。布朗就是一个目无法纪的恶棍,死的一点儿都不冤,但黑人从总统到教授到牧师都罔顾事实,事情没清楚前就铁定了挺布朗,到证据出来,判决出来后,这些人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不管内心想法有没有改变,表面上都只能不顾事实的一如既往。有这些人的背书,本来就想闹事的更有持无恐,骚乱,纵火,趁火大劫。到 yahoo 的留言上看就知道这些人多不得人心。民主党不会失去这些人的选票,但中间选民只能投共和党了。
正常读者 发表评论于
不想当陪审员,可以开出很多理由,某人以判刑来恐吓,可惜这人还没有资格管理陪审员,哈哈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美国不知道,在加拿大只要你说已经从报纸电视看过有关案件的报道,说出一些案情,就会自动被刷下。
YanbeiYin 发表评论于
I strongly support African American's pursuit for social justice. Do not forget one innocent Chinese American citizen killed by two white men in Detroit in 1980s,and the court set those two evil men free. The victim was an engineer and did not do anything wrong. These are shames to American.

Those who are willing salves have your freedom to behave like dogs. Please SHUT UP to attack the people who fight for JUSTICE!
·八戒· 发表评论于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陪审员候选人是随机选出来的,但陪审员却不是。每次抽出的候选人有上百个,然后双方律师和法官从中筛选出十几个人作为陪审员,剩下的回家睡觉去。

要想推掉并不难,只需要在筛选时表现出倾向某一方即可,那么另一方律师就会把你开了。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奥八刚想喊it could have been me,突然发现小老黑六尺四,290磅,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coke_xin 发表评论于
选择陪审团成员,就要学识低的,这样一来他们的common sense高,bias低。代表了草根的本色。而且他们不是这里的唯一player。普通法适用很多年了,不是最好的,但是是较好的。很遗憾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但是这个就是世界本色。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应该承认美国黑人比白人更懂得民主。茉莉花革命颜色革命雨伞革命都是这样的民主革命。白人不懂民主,所以不会珍稀公民民主权利,黑人更懂得公民民主权利。
GeorgeinSF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有这些懶人与罪犯呢?

其他少數民族并非如此. 从根源找找原因吧.
cooocooo 发表评论于
黑人只会以暴易暴,和中国人的思维杀人者死,杀人偿命的思维很像。白人需要尊重黑人的文化
mapell22 发表评论于
我们纳的税都给吃掉了,谁了解我们的痛。
兰花地主 发表评论于
12名陪审团中, 有9名白人, 3名黑人。最后的决定是一致通过,而不是 9:3.
兰花地主 发表评论于
你要是在美国生活过还这样说, 我替你害羞。你不了解圣路易斯, 也不知道那里黑人区的情况, 就少说点。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7:00:05
陪审员制度
根本就不公正!

实际上,陪审员必须依照法官的话去做决定!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假设下如果发生是在华人身上的情景吧。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在有限证据下,不能决定有没有罪,只能是证据不足,释放的吧。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陪审员制度
根本就不公正!

实际上,陪审员必须依照法官的话去做决定!
聊聊看 发表评论于
同意WWTP,在美国干啥都要证书,就是陪审团不要,做出的裁决是专业的吗?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美国白人的种族歧视心态是很深的!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这里的基本事实是:
白人讨厌黑人,黑人不相信白人,到了陪审团照样会心存偏见。这真是一个愚蠢的制度。
存在的未必就是合理的。
转帖司令 发表评论于
阿黑们对自己的肤色过于敏感乐啦。
·八戒· 发表评论于
陪审团就是律师的傀儡,完全看律师的忽悠水平。有钱人顾能言善辩的大律师,死人也能说活了。

OJ案黑人杀白人,怎么没有黑人抗议种族歧视了?呵呵
WWTP 发表评论于
其实我一直对陪审员制度很质疑,让从未受过训练的不相干的普通民众就这么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外加双方律师的巧舌如簧,就来判断谁对谁错,是不是有些太不靠谱了。
所罗门判案之所以很公正,是因为他向上帝祈求了极大的智慧。现在我们就让这么一批素质高低不一、才智平平的普罗民众就这么断一个人的生死,是不是太儿戏了?
noworry 发表评论于
就无忧所知,美国的建国初期,是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的,不是三全分立,也就是当时只有立法(国会)与执行法(总统),简单的来说,就是说国会议员们每年给总统一些钱,要总统去做一些事情,并提出一些要求如何花这个钱,如何作这些事情。国会是董事会,总统是执行总裁。
这样的实行了那么一段儿时间,好似有些问题,觉得这样不行,如果国会和总统打起来,谁也不听谁的,那怎么办,那怎么成?
这时候就出现了司法。
司法就起一个监督评判审判的权力,这么个至关重要的权力要是不能独立,偏向一方,那可不行,尽管法官都是总统等等各级执行总裁提名的,也必须是国会等等各级议员们同意的。
所以美国的司法非常的独立,而且还加上一条,任何人不得轻视执法人员,法官以及法庭。
所以,尽管你可以游行,示威,抗议,甚至上诉,但你最终必须的服从合议庭人员,法官,法院的判决,任何人不的以任何是违背。
那些认为自己游行,示威,抗议,要么哭鼻子,想赢得他人的同情,要么暴力,想威胁他人以及司法,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美国是做不到的,美国的合议庭人员,法官,法院,以及执法人员包括警察在内是不会理会你这些的。
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美国人口结构的改变,白人不再是什么绝对的大多数人口,动不动就以什么的歧视是说过去的,政治上的正确也是行不通的,人们已经逐渐的不在再理会这些,甚至有些讨厌这些说法。
法制上的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你爱怎么的闹,就怎么的闹,只要你不犯法,否则,还是该抓你,就抓你,该枪杀你,就枪杀你。
你糊乱的骑摩托,把人家一家大人小孩子威胁的要死,人家蛮说是开车,把你给闯瘫痪了,就是把你压死了,你没有什么好说的。
你狠命的要把社区保安人员至于死地,社区保安人员打死你,也白打,不要忘记了,你的命值钱,社区保安人员的命也值钱,你是少数民族,社区保安人员也是少数民族,而且社区保安人员,保护的社区大多数居民是被打死的人种族,这些人很难愤怒这个社区保安人员,如果不是同情支持的话。
你大厅光中之下,抢劫商店,警察要你服从警察的命令,你不服从,反而反抗,甚至威胁,你说你的结果应该是什么,你的命值钱,警察的命也不是一分不值,况且你抢劫的商店,就是你本民族人开的商店,一个白人警察为了保护黑人的商店,黑人的利益,打死了一个抢劫的黑人商店的黑人罪犯,那地方种族歧视啦,连好多的黑人都不是这样的认为。
在美国,你确实得尊重生命,尊重司法,尊重法官的判决,尊重警察的执法,你不这样是不行的。
比如一个交通事故,人被闯死是可悲的,但可悲也不就等于司机就必须监狱,甚至死刑,因为美国人,人人是司机,人人又是行人,出了交通事故,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只好服从警察,法院,并有保险处理赔偿的问题,这时候,你又哭又闹,是没有什么的意义,交通事故就是交通事故,死者是无辜的,司机很多时候也是不幸的,谁也不愿意闯死一个人,闯死一个人一辈子心理也不会好受的。
正常读者 发表评论于
本人也去当过陪审员,陪审员封闭,面对有限资讯,人员的素质不齐,除了劳民伤财,根本无从做出正确结论,到了第二次邀请,本人就推掉了。
既然1万多人的香港推荐团也无从做出正确的选择,
凭什么12人的陪审团有这个能力? 是不是该一人一票来决定?哈
Iamoverseachinese 发表评论于
唉,总统也真是为难。
穿高跟鞋的猫 发表评论于
Giuliani哪里说错了?!
试一把 发表评论于
最后一段,戴森对朱莉安妮的回应说明黑人从上到下从不正视自己。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这里的基本事实是:

--- 这个"免于起诉"的结论,是由12名公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听取各方证词后作出的。

---这个陪审团,在听审期间是与外界隔绝的,所以未受外界干扰,包括党政的干扰,"纪委"的干扰,更别说受贿了。

这司法独立本身就是最大的人权体现和保障。中国能做到吗?

可以这样说,美国的政治制度,虽不是完美无缺,但她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

In English, we can say: "It is the best even if it is not perfect.
沣滈居士 发表评论于
他挂了一个儿子,咋不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