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事件抗议活动蔓延170个城市 200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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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ygirl 发表评论于
先不说别的。 黑人的行动是值的学习的。
啥时候华人也能这么强大,敢于出来为自己的同胞跟警察对抗。
初雪 发表评论于
奥巴现在正不知躲在那个阴暗角落奸笑呢。他的挑拨离间又一次得逞了

Korea 发表评论于
如果奥巴马总统总是在这种事件上偏向黑人,绝对是会害了他们,而非帮助,因为不能让黑人真正认识到他们自己的问题。
路过瞧瞧 发表评论于
ABC 采访 警察小伙 Darren Wilson。当事人如是说:
***abcnews.go***/GMA/video/exclusive-watch-george-stephanopoulos-full-interview-police-officer-27186831
大地 发表评论于
南加大吳穎瞿銘,北卡大學教堂山分校華人教授劉峰,華人工程師康京宏,俞正聲的兄弟俞恬聲,最近紐約的61歲華人郭偉權,哪一個不是死在黑人的手下。不是說不能替黑人說話,而是要認清事實,不能說昧良心的話。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这个无耻的 prodoggy 又在剽窃我的写作结构。
Republican16 发表评论于
不过,从1964年的民权法案到现在,种族之间的矛盾的确缓和不少。仅仅50年,黑人地位提高很多,黑人当了总统。

然而,黑人犯罪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黑人领袖能不能注意力集中在减少黑人犯罪?

停止抗议!减少黑人犯罪!!这是唯一唯一唯一唯一唯一提高黑人经济社会能力的途径。

抗议合理的警察行为,只会增加黑人犯罪,降低黑人经济社会能力。会传达错误信息给黑人青少年,黑人青少年会认为,黑人犯罪是合理的,黑人犯罪是不可以惩罚的。
Republican16 发表评论于
lalagua, 解释是种族之间的经济社会差别。黑人政治地位过高,自身的竞争力太弱,就是原因。政治地位过高是因为种族竞争力太弱, 需要保护。保护之下,没有奋发图强,只有懒散和犯罪,经济社会能力还是弱。

解决方案:黑人当自强。

没有别的办法。


lalagua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5:14:15
蓝田晕,你真是有点儿神经。这件事情跟中国有半毛钱关系啊。我倒要问你,发生了如此大规模的暴动,到底是什么原因?而类似的事情为什么在过去几十年中数次发生?从1964年的民权法案到现在,种族之间的矛盾到底有没有缓和?不论暴乱的程度还是范围没有减少降低?如果现在还说这个社会一点问题都没有,那么我就想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该如何解释这些现象?
noworry 发表评论于
就无忧所知,美国的建国初期,是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的,不是三全分立,也就是当时只有立法(国会)与执行法(总统),简单的来说,就是说国会议员们每年给总统一些钱,要总统去做一些事情,并提出一些要求如何花这个钱,如何作这些事情。国会是董事会,总统是执行总裁。
这样的实行了那么一段儿时间,好似有些问题,觉得这样不行,如果国会和总统打起来,谁也不听谁的,那怎么办,那怎么成?
这时候就出现了司法。
司法就起一个监督评判审判的权力,这么个至关重要的权力要是不能独立,偏向一方,那可不行,尽管法官都是总统等等各级执行总裁提名的,也必须是国会等等各级议员们同意的。
所以美国的司法非常的独立,而且还加上一条,任何人不得轻视执法人员,法官以及法庭。
所以,尽管你可以游行,示威,抗议,甚至上诉,但你最终必须的服从合议庭人员,法官,法院的判决,任何人不的以任何是违背。
那些认为自己游行,示威,抗议,要么哭鼻子,想赢得他人的同情,要么暴力,想威胁他人以及司法,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美国是做不到的,美国的合议庭人员,法官,法院,以及执法人员包括警察在内是不会理会你这些的。
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美国人口结构的改变,白人不再是什么绝对的大多数人口,动不动就以什么的歧视是说过去的,政治上的正确也是行不通的,人们已经逐渐的不在再理会这些,甚至有些讨厌这些说法。
法制上的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你爱怎么的闹,就怎么的闹,只要你不犯法,否则,还是该抓你,就抓你,该枪杀你,就枪杀你。
你糊乱的骑摩托,把人家一家大人小孩子威胁的要死,人家蛮说是开车,把你给闯瘫痪了,就是把你压死了,你没有什么好说的。
你狠命的要把社区保安人员至于死地,社区保安人员打死你,也白打,不要忘记了,你的命值钱,社区保安人员的命也值钱,你是少数民族,社区保安人员也是少数民族,而且社区保安人员,保护的社区大多数居民是被打死的人种族,这些人很难愤怒这个社区保安人员,如果不是同情支持的话。
你大厅光中之下,抢劫商店,警察要你服从警察的命令,你不服从,反而反抗,甚至威胁,你说你的结果应该是什么,你的命值钱,警察的命也不是一分不值,况且你抢劫的商店,就是你本民族人开的商店,一个白人警察为了保护黑人的商店,黑人的利益,打死了一个抢劫的黑人商店的黑人罪犯,那地方种族歧视啦,连好多的黑人都不是这样的认为。
在美国,你确实得尊重生命,尊重司法,尊重法官的判决,尊重警察的执法,你不这样是不行的。
比如一个交通事故,人被闯死是可悲的,但可悲也不就等于司机就必须监狱,甚至死刑,因为美国人,人人是司机,人人又是行人,出了交通事故,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只好服从警察,法院,并有保险处理赔偿的问题,这时候,你又哭又闹,是没有什么的意义,交通事故就是交通事故,死者是无辜的,司机很多时候也是不幸的,谁也不愿意闯死一个人,闯死一个人一辈子心理也不会好受的。
gnyd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法律制度有问题。现行的制度为警察施暴提供了法律保障。应该禁止警察用枪,只使用警棍或电棒。
FLD289 发表评论于
老黑就差毛泽东思想武装了。
lalagua 发表评论于
蓝田晕,你真是有点儿神经。这件事情跟中国有半毛钱关系啊。我倒要问你,发生了如此大规模的暴动,到底是什么原因?而类似的事情为什么在过去几十年中数次发生?从1964年的民权法案到现在,种族之间的矛盾到底有没有缓和?不论暴乱的程度还是范围没有减少降低?如果现在还说这个社会一点问题都没有,那么我就想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该如何解释这些现象?
两岸猿声 发表评论于
转:

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法庭通过在选民登记或者汽车执照申请登记名单中抽签,挑中陪审团的成员。

普通陪审团负责审理具体的案件,大陪审团则决定检察官是否应该起诉案件。普通陪审团通常只审理一个案子,大陪审团则要审理一批案件。如果大陪审团决定不予起诉,案件就不会到普通陪审团那里。


大陪审团的名单作为司法秘密受到法庭的保护。这次审理弗格森案件的大陪审团在弗格森枪击案之前就已经组成,所以在成员的挑选上完全没有受到案件发展的影响。此大陪审团中有九位白人和三位黑人。大陪审团在三个月时间里用了25天来取证,听取了六十多位证人,包括目击者的证言,检查了大量证据。经过两天时间的讨论之后才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首先,大陪审团同意,事件发生的时候威尔逊警官正在执行公务。警察接到报告,说有两人刚刚抢过过一家便利店,拿走一包价值四十八美元的雪茄,警察的电台通告说,其中一个嫌疑犯带红色帽子,身穿白色汗衫、黄色袜子和短裤。威尔逊从警察的电台中听到对抢劫便利店的嫌疑犯的描述,便问是否需要协助,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刚刚才过几分钟,威尔逊便在车上看到布朗和他的朋友约翰逊走在马路中间,妨碍了交通。他将车倒回去,对两人说了句“为什么不走人行道”。但他马上发现,这两人符合嫌疑犯的特征,而且布朗手上拿着雪茄,于是便命令他们停下来,同时要求警察总部派人增援


根据威尔逊在法庭上的陈述,体重132公斤的布朗走过来。就在威尔逊要下车的时候,布朗将他的车门用力关上,过来朝他脸上打了两拳。威尔逊拔出了枪,而布朗抓住他的枪说:“你这个胆小鬼,根本不敢开枪。”在抢夺的过程中,威尔逊扣了扳机,在车内打了两枪。


证据显示,威尔逊的脸上有被打过的痕迹,肌肉与骨头受伤。他在车内开的第一枪打中了布朗的指尖。在威尔逊的枪上有布朗的DNA,证明两人曾经抢夺武器。在警车的内外以及威尔逊的身上都发现了布朗的血液和DNA,证明了布朗半身进入警车的说法。威尔逊在车内开的第一枪,枪口朝下射击,与出现武器争夺的说法吻合。车内搏斗的结果,是布朗的大拇指受了枪伤。


目击者说,枪响之后布朗逃跑,威尔逊下车追赶。之后几十秒中发生的事情,目击者就有了不同的陈述。布朗的伙伴约翰逊说,布朗先是逃跑,威尔逊朝他背后开了一枪。之后布朗转身,举起双手说:我没有带枪。但是威尔逊依旧开枪打死了他。其他证人说,威尔逊起先并没有开枪,但是布朗转过身来向威尔逊冲过去,这时威尔逊才开枪将他打死。至于布朗是否举起双手,目击者中众说纷纭。至于布朗如何举手,举了多高,是掌心朝外还是握紧拳头,说法更是五花八门。检察官说,一些证人后来承认,他们的说法并非亲眼目击,而是听说。


证据显示,布朗中的六枪都是从正面打的,否定了警察从背后开枪的说法。枪击的角度证明布朗当时正在朝威尔逊走过去或者跑过去。威尔逊警官在法庭上描绘了他自己当时的感受:“在那个时刻,他(布朗)看上去就是下决心要冲过子弹,看上去他对我向他开枪非常愤怒。他脸上的表情,是直瞪瞪地看着我,似乎我根本不存在,根本不在他冲过去的方向。”


按照密苏里州的法律,警察在执法时如果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就可以使用致命的暴力。从威尔逊看到布朗,直到布朗被打死,这中间的一共只有一分多钟。在审视过所有证据、听取过所有证人的证词之后,大陪审团认定,威尔逊警官当时的确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因此,大陪审团决定不予起诉。


在许多人看来,威尔逊警官打死黑人青年布朗的事件,在黑人社区引起了公愤,这种愤怒情绪也得到了其他社区许多人的认可与赞同。包括总统与司法部长在内,都曾经对布朗表示过同情。白宫派了三名官员去参加布朗的葬礼。(警察工会的人指出,过去一年,有七十多名警察在执法时被打死。最近这些年白宫从来没有派人参加过殉职警察的葬礼。)不过,根据美国司法独立的原则,公众情绪与行政部门和其他大人物的意见,不能够阻碍正常司法程序的进行。检察官与大陪审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出于公众压力而违背司法精神。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造反有理”!!
孤岛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黑人兄弟不拿起武器和警察干呢?
1232 发表评论于
白人对黑人比对印地安人好多了,但黑的比印地安人还要惹麻烦,犯罪率高多了,

应该设个保护区把黑人都放进去,他们不要出来,外人也不要进去,社会太平多了.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lalagua:

抗议活动"蔓延至全国范围" --- 这显示了美国人民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游行示威自由,表达自己不同意见的自由。 中国能做到吗?

Furthermore, 为什么你能知道抗议活动"蔓延至全国范围"? 那是因为美国的新闻自由. 中国能做到吗?

试问:这类事件要是发生在中国,会是怎样一种情行? 中共让这类活动"蔓延至全国范围"吗? 让媒体独立自由的报道吗?

结论:

---- 在民主的美国,People are speaking, Democracy is working!
---- 在我们的一党独裁制度下,一个中央红头文件下达,即使它是多么的不公平, 又有谁敢抗议?

中国宪法称"公民有言论自由",却把写了几篇文章的刘晓波打入监狱。

更不幸大是,就在加州轰轰烈烈的抗议SCA5保卫教育权利的华人中,有许多人却天天在网上诋毁谩骂攻击民主制度,攻击"言论自由", 攻击刘小波博士许志永博士,并不遗余力地为中共独裁辩护。 这是多么的讽刺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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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gua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04:54
整个案件非常透明,而且有独立的法医鉴定。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非常清晰并合理合法的判决却引起美国如此大规模的暴动,而且蔓延至全国范围。那究其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lalagua 发表评论于
TEST
西部华人 发表评论于
不会吧,怎么觉得没白人警察看着老黑可就不是28小时死一个,恐怕要28分钟就死个老黑吧。
lynie2003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不是奥八公开支持黑天使,还派特使出席葬礼,黑人还不致于那么有恃无恐。
IT侯 发表评论于
越乱越好,77四十九天才好呢
2货他爹 发表评论于
最新,全美34个州,目前已经超170个城市,堪比战地,这可能是美国自7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骚乱。总统紧急讲话。
忽然俺有很强的预感 发表评论于
一楼你就扯吧。俺真心觉得美国的政治制度是发达国家里垫底的,是红果果的金权政治,别的国家还披上一层遮羞布。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五眼国家里,美国的政治制度是最右的,最不公平的。因为现在美国的强大,掩饰了它政治制度的很多缺陷,大部分中国人还以为美国的政治制度是最民主的。等美国没落了,世人才会给它一个公正的评价。
Aussie 发表评论于
好,为示威群众赞一个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希望黑人多抢劫一些便利店,警察多射杀一些黑人,黑人多在一些城市暴动。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民主与法制。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抓。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antian-yun" 你常常胡扯八道,语无伦次,脑筋有问题。

我的法国朋友说法国的法治比美国好多了!

加拿大的人也认为他们的比美国好。
英国人也说:英国是最好的。。。
zhuniang 发表评论于
黑人的竞争力不强,造成经济上的贫穷然后被逼铤而走险,是事实;
白人聪明能干之外的阴险冷酷也是事实。
我个人的经历,遇到的肯帮助人相对大方的黑人,要比白人多;遇到的自我感觉好,mean的,贪婪小气的白人,但表面功夫做的较好的,如礼貌,嘴甜的白人很多;
不过,非常同意不要拿种族歧视当武器,而是要自强自立,成为可以但不歧视别人的人。这一点儿日本做的不错,中国更有底气,俄国最硬气。
nh22 发表评论于
a black guy is killed every 28 hours? give me a break, a black guy is arrested every 28 mintues.
我来说几句ha 发表评论于
该是解决这些黑垃圾的时候了。真是忍无可忍了,这种黑垃圾怎么不快清理掉啊,还美国一个宁静的社会!我会迁怒于那个黑总统!!!!还要继续往美国弄些墨垃圾!
lalagua 发表评论于
整个案件非常透明,而且有独立的法医鉴定。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非常清晰并合理合法的判决却引起美国如此大规模的暴动,而且蔓延至全国范围。那究其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lalagua 发表评论于
整个案件非常透明,而且有独立的法医鉴定。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非常清晰并合理合法的判决却引起美国如此大规模的暴动,而且蔓延至全国范围。那究其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沣滈居士 发表评论于
垃圾们好好表演,再怎么折腾也不能改变事实,反而会让执法人员对于黑垃圾更加注意。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这里的基本事实是:

--- 这个"免于起诉"的结论,是由12名公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听取各方证词后作出的。

---这个陪审团,在听审期间是与外界隔绝的,所以未受外界干扰,包括党政的干扰,"纪委"的干扰,更别说受贿了。

这司法独立本身就是最大的人权体现和保障。中国能做到吗?

可以这样说,美国的政治制度,虽不是完美无缺,但她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

In English, we can say: "It is the best even if it is not perf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