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中国法院敢学美做引发骚乱的尖锐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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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2012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法官当庭告知所有人,原告,被告,律师,所有可能成为陪审团的人,这种判决的正确率是99%。不是100%。
即使激起民愤也是对的。要改改法律制度。而不是这个个别案例。

一定要维护法率尊严。不然以后谁还遵法!中国人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大部群众的意愿不能做为法庭判决的依据!

记得有一年中国三月开大会,有一最高法院院长公开声称:群众的意愿可做为法庭判决的依据。这样人还能是法院院长,而且还是最高法院!这样的中国怎能实现法制化!?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奥巴马敢弄个假博士学位吗?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蒋加华, 希望有一天, 你自己也碰上这种黑贼。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这个警察为民除害, 歹徒们用种族当借口闹事。 换了我也已一定毙了那个贼。 而且一定打光我的弹夹。

事情就是那么简单!!!!!!
加国闲人 发表评论于
陪审员制度其实就是逃避责任的司法制度!找十来个不知根底的人赌一把!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这里的基本事实是:

--- 这个"免于起诉"的结论,是由12名公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听取各方证词后作出的。

---这个陪审团,在听审期间是与外界隔绝的,所以未受外界干扰,包括党政的干扰,"纪委"的干扰,更别说受贿了。

这司法独立本身就是最大的人权体现和保障。中国能做到吗?

可以这样说,美国的政治制度,虽不是完美无缺,但她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

In English, we can say: "It is the best even if it is not perfect.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加国闲人;

If it is concerned, 可要求异地审理,重新组成陪审团。
东坡学士 发表评论于
说起美国的司法独立,总体上来说确实做得相当不错,应该赞扬。但是这是不是说,司法一点不受政治和社会的任何影响呢? 90年代有两个案子很有名。一个是辛普森杀妻案,另一个是洛杉矶暴乱中的卡车司机被打的案子。这两个案子非常明显地都受到了政治、社会压力而影响了判决结果。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这里的基本事实是:

--- 这个"免于起诉"的结论,是由12名公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听取各方证词后作出的。

---这个陪审团,在听审期间是与外界隔绝的,所以未受外界干扰,包括党政的干扰,"纪委"的干扰,更别说受贿了。

这司法独立本身就是最大的人权体现和保障。中国能做到吗?

可以这样说,美国的政治制度,虽不是完美无缺,但她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

In English, we can say: "It is the best even if it is not perfect.
SHIFRA 发表评论于
不知陪审员制度最早是哪里发明的,确实先进。如果让法官来作这样的判决,压力该有多大,难免有失公正。
cgh 发表评论于
美国警察每年误枪杀几百人,如中国警察这样的话,老百姓造反会比美国还厉害。
peterku 发表评论于
@鉴定完毕
同意,中国的民族问题其实比美国敏感多了,在民族和解方面,美国起码领先中国4-5个民权运动。
中国不要说在外国人面前歧视本国人了,就算是本国人之间也互相歧视,即使是同一族群的都互相歧视,地域歧视,香港和大陆互相歧视,血统相同户籍不同的也歧视。很多歧视性条规都写到法律当中去了,几十年的时间,人大竟然没有一个代表质疑。
中国的民族问题比美国严重的多,中国模式的根本其实就是民族主义
鉴定完毕 发表评论于
呵呵,难得见到环球文章有如此深度。不过这篇文章还是有很大问题。它对美国司法下的“因为权威而正确”的结论很有问题。

如果一个司法体系不是基于更为普遍接受的原则,而仅仅基于权威,那它不可能长久正确。美国司法体系长期得到社会认可,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不是因为它有权威,而是它保障的基本原则得到社会认可,根本上还是“因为正确而有权威”。

正确的判决也不一定能够总是让所有人满意。社会骚乱并不代表判决不公。中国法院有时候害怕骚乱而不敢坚持公正司法,确实值得深思。

再说几句,美国的种族歧视当然存在,但主要在思想领域,而且主要在于部分个人的头脑之中。毕竟,要所有人都摈弃种族歧视观念,是不容易的。但是,在司法和政治领域,种族歧视已经基本得到遏制,否则奥巴马也不会当选总统,陪审团也不敢理直气壮地判白人警察无罪。

顺便说一句,我国人民的种族观念几乎是全球最敏感的。中国人对黑人乃至其他亚裔的歧视观念相当强烈。如果将来中国移民政策放松,黑人或者其他族裔增加,种族问题也会更多暴露出来,需要合适的政策应对。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这是把双刃剑啊,哈哈。

法制是什么?法制就是及少数统治阶级精英制定的一个限制普通老百姓的法律,然后依靠国家机器强制执行这个规定。中国,美国,任何国家都是如此。美国的法律也同样是百年前少数白人统治者制定的,从来没经过老百姓同意的条文。

美国黑人之所以骚乱,就因为这法律并不是包括黑人利益的公平法律。那么黑人闹事合理不合理呢?合理,但不合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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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越这么判,美国人民就越相信法律。因为修改法律是国会的事情,需要找到最大公约数,而法律一旦确定就要严格执行,且过程一定要合法。
恐老二 发表评论于
秋水长天6776,为何对百家争鸣2012的评论那么激动。我倒是从老百的评论中读出不同的结论。

百家争鸣2012说,“如果在中国有这样的骚乱,说明政府有问题,是人民敦促政府改正错误的行动。社会舆论就是民意的体现,..."这似乎在说,六四风波是人民敦促政府改正错误,是政府有问题。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从城里众多黑猫的发言来看,党的宣传还是很得力的。
风再起时2008 发表评论于
这些骚乱,更证明了某些暴民会在任何情况下做任何危害公众安全的事情,支持警察!
zd3y 发表评论于
根本就是流氓司法, 为什么要学?
风再起时2008 发表评论于
很难得见到的环球的就事论事的文章,有道理
先秦后汉 发表评论于
这是向我党挑衅
国境之南 发表评论于
南京法官在发表那一番让中国道德退步100年的言论时,考虑过民意吗?
xy999 发表评论于
中国法院不敢。
连军队也不敢。6.4档坦克的年轻人都不敢压,美国总统老布什都不理解。
路过da酱油 发表评论于
文章没说,在这所有事情之前,美国有个选举。选民自己选的立法委员/议员/总统。因为是自己选的,所以也必须接受最终的后果无论好坏。大不了隔几年再选。但中国没有选举,政策、法律、官员任命是特定阶层内定的,如果搞得好可能大家还能心平气和,搞砸了立刻民怨沸腾。控制媒体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robak328 发表评论于
环球明显学了司法独立的一课。


但是环球还是没有明白一件事情, 你看到的所谓的民意只不过是左媒的搅屎棍子的报道而已。 按照他们的报道, 中国的民意是西藏要独立, 共产党马上就要被推翻了。

要是环球稍微懂点英文, 看看每片报道地下一边倒的评论, 就知道真正的主流民意是什么, 只不过主流民意不会上街打砸抢而已。
可怜无数山 发表评论于
坦率说,评论有道理
gimlet 发表评论于
根本就不是枪杀,是击毙!
叮一咚 发表评论于
环球这个文章有点得便宜卖乖了。
首先实际上中国法院经常做一些在其他任何国家足以引发骚乱的尖锐判决,只是官方机构尽量让人民不知、少知。另外,即便中国法院做了什么荒唐尖锐的判决,由此引发骚乱的几率也很低,一是因为有各种维稳措施,另一个也因为国人几百年来顺民心态深入骨髓,只要不欺负到自己头上来一般是不会替别人出头的。
heat1111 发表评论于
Big Joke! bring china's law system to compare with America. this is very fair procedure as close as I observed.
莫言无语 发表评论于
我们都生活在现实世界里, 独立的立法和司法机构也必须通过具体的人才能实现。无可争辩的事实是美式独立立法和司法显然无力从根本上战胜任何已知世界长期累积挑战(种族冲突)。

。。。。。。。。。

中国法治有明确与时俱进改革里程碑。一党执政最大优点就是可以自发的形成贪腐精英分配机制, 建立起高效率大贪腐。中国法治跨越了原地转圈美国政体覆辙, 有能力战胜已知世界长期累积挑战,僵局, 和危机,把握长期累积机遇, 满足贪官长期渴望需求。
woguoke 发表评论于
判决显然公平,但美国太黑暗了,去年70多名美国警察正常文明执法时被打死(多数肯定也是黑人干的),而美国的警察面对大难临头不许自卫,特别是面对黑人时不许自卫,否则就是宗族问题,否则各地就有大骚乱,就有打,砸,抢,烧。
从警察的角度看,这是多么黑暗的社会!这是多么不公正的社会!
毕凡 发表评论于
当年小布什和戈尔谁当总统相持不下,联邦最高法院一纸判决,小布什当总统。结果各方尊重。

这又是法制的权威。

别不阴不阳,王顾左右而言他。要学的东西多的去了。

承认落后不是也是一种勇气和美德吗?
peterku 发表评论于
@CH1034
麻烦你找出这个grand jury cross exam证词的例子,和这个审判不独立,不公正的地方
找出来了,我帮你发到msnbc去,我和你一起骂美国这个万恶的司法制度

好吗?
lynie2003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和药家鑫的例子已经说明舆论足以影响判决。
LRushBall 发表评论于
法盲。 大陪审团是决定是否起诉的,不是是否有罪的。 证词当然不用 cross exam.

CH1034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6:28:47
peterku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6:17:00
中国敢学美有独立的立法和司法机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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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个屁,这次判决严重违反司法程序,是密州史上第一次让被告人在大陪审团作证,第一次没有拘捕被告人的情况下使用大陪审团。所有证词都没有受到“Cross Examination"完全是无效的。不知道独立之说那里来的。
blush? 发表评论于
在中国, 大多数刑事纠纷都是民事案件引起的, 大陪审团模式也许可以用来处理这类案件, 比如钉子户, 医患争执等等。很多情况下, 争执中不服的一方更想的是让公众听到自己的诉求。《金牌调解》的模式可以借鉴。
peterku 发表评论于
中国敢学美有独立的立法和司法机构吗?
视角 发表评论于
文章中性,有深度。
hxl77 发表评论于
六四的时候如果出一个伟大领袖把贪腐份子都吊死,很容易平息动乱,中国最需要的就是伟大领袖,人民才不会被镇压
Lynn123 发表评论于
这说明法制社会也有法制社会的问题,司法独立也不代表就一定公平公正。各种制度都有可取之处,也一定有其弊病。
5AGDG 发表评论于
敢,连坦克压学生都敢
hxl77 发表评论于
少数服从多数就是公正,纳粹杀犹太人很有道理嘛。
莫言无语 发表评论于
混球妓者,以为把世界抹黑,就能证明自己美白。
木杉 发表评论于
写东西都能这么坑爹的,非混球莫属。建议混球的东西直接贴到笑坛去。
tina0 发表评论于
司法的基础是法律。司法只需按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不需要迎合任何人,或族群,或政府的看法,这正是司法独立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它可能出错,但那大多不是司法的错,是法律的错。 法律的错有另外的渠道去更该,跟司法无关,不是司法的责任。

那些在街上抗议,放火,抢劫的,玩的是政治,这更跟司法沾不上边,司法干吗要理他们? 有些人一看司法判决与他们不利就来抗议,反岐视这一套,不这么闹他们怎么能拿的到福利?
蜓听雨荷 发表评论于
什么是社会公正?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关键是要以多数人为代表的团体负责立法,在法律的规范下,实现社会公正。没有多数人的参与而建立的法律体系,不能代表社会公正。
问题来了:美国的法律是不是由代表多数人的团体建立的?中国的法律呢?
及夫 发表评论于
陪审团审视的是证据是否可靠,看的是证据,民众看的是新闻,新闻采访的黑人,说话是没有什么法律责任的。譬如布朗被人说,举手,警察还开枪,可是当事警官都说了,布朗从来没有举过手,也有证人说,没有举手。从两方权衡,当然支持大陪审团的看法。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吃了原告吃被告。什么样的判决,中国反袁不敢做的?只要有权给钱!谁的权大,谁掏的钱多,谁就胜诉!看看BXL案,法官就是一公然傀儡!烂透了!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大陪审团的决定和法院判决挨得上边么?不要拿无知当机灵抖搂!

美国的大陪审团制度也不是所有州都有的,它主要是用于避免诉讼的滥用。但其明显的缺点是其决定门槛较低,例如决定无需一致同意,而且证据没有经过专业律师的质证。所以一般大陪审团的决定都较谨慎,个人认为,弗格森大陪审团的决定有些草率,因为的确有一些证据是需要进一步质证的。有罪无罪应由trial jury认定较好。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当环球时报敢学纽约时报那样揭露中国统治者家族财富时,中国法院一定已经学了美国,不理会国家主席的招呼和骚乱的可能,敢于作出独立的判决。
弟兄 发表评论于
中国法院敢做出违反领导他小舅子的尖锐判决吗
它乡 发表评论于
大陆法院什么时候不敢和民意对立?从来都是和民意对立的!

不要脸的像南京法院,遮遮掩掩的就采用拒绝立案的办法!

广州市政属下的一个国企至今欠我超过400万人民币。我胜诉了,广州法院执行庭是这样答复的:该项目已经终止,其他项目的钱是专款专用,不能动。我们不可能拍卖人家办公楼来支付这笔款项的!

楼下那个俄杂解释一下法律啊!
mingwayhe 发表评论于


这种说法在逻辑上是通顺的,但它同时也只反映了事情的一个方面。美国法院每次有争议的判决都一定是公正的吗?看来未必。至少有很多人认为它们很不公正。但美国法院有能力这样说:就这样了,事情到此为止。美国法院不是因为正确而权威,而是因为权威而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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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常识都没有,是陪审团的判决,怎么是法院?



yixing 发表评论于
不敢,因为不知道怎么判,要等指示。
意大利通心粉 发表评论于
判药家鑫无罪和判执勤警察误射无罪是两码事。不过蚁民看客一般再冤屈的判决只要事不关己就不出来闹事。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在中国,问题在于判决是否公正。很多闹事都是判决不公造成的。由于公正的判决会引起一小撮人闹事,这不是问题所在。

中国和美国不一样。中国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这是写在宪法里面。中国人民不是野蛮人,是从小接受道德教育的。如果在中国有这样的骚乱,说明政府有问题,是人民敦促政府改正错误的行动。社会舆论就是民意的体现,法院的判决考虑民意是对人民负责的做法,应该给赞。
shambles 发表评论于
原来环球还是有人能写文章的。难得难得。
睡觉不打呼噜 发表评论于
坏球时报第一写出像样文章
hxl77 发表评论于
美国司法由陪审员判案具有随机性, 出现了不满意的结果就会导致闹事儿。中国司法则是一种人为的不公正。 美国司法的无罪推定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法律判决往往对嫌疑人有利。美国底层存在大量不懂法的人, 才会出来暴乱, 而不是希望通过上诉做改变判决的努力。美国的黑人应该想想OJ辛普森是怎么被判无罪的。
好好学习99 发表评论于
读了环球的评论都无语了。建议编辑好好研究研究法治国原则。不懂专业也就罢了,连观察问题都如此偏差,思维如此狭隘,自称“环球”真是名不副实。首先要搞清楚,美国现时的骚乱不是起源于布朗案,布朗案只不过是个导火索。骚乱的背后是美国社会长期以来存在的种族问题。黑人受到歧视,不能接受良好教育,所以犯罪案件层出不穷,法律赋予警察权力过大,有时执法过度,从而产生矛盾,造成恶性循环。这和司法独立丝毫无关。司法的权威来自于宪法赋予司法独立的地位,既然司法独立,也要独立于社会舆论。只有这样才会有公信力。中国司法不独立,权力凌驾于司法之上,当然没有公信力,当然老百姓要继续上访。把美国现时的骚乱归咎于司法独立,可真能想的~
我的地盘我做主 发表评论于
中国很难出现类似的骚乱。
因为中国就没有黑白对立的种族问题。
环球时报的文章欲言至,话说司法独立是个好东西
我们只能水中望月,前面的路还很长
TexasPeter 发表评论于
作者以为只有街道成为火海,商店、加油站遭到洗劫,才值得安抚吗?
按照作者的思路,全社会都屈服恶棍就太平了?
泰凉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所谓司法公正是不用负责任的——陪审团匿名投票。
灜客 发表评论于
中国法院的重大判决都是政法委事先定下的。
funplace 发表评论于
中国外交部的发言人能说出: 法律不是挡剑牌。 就证明中国是个垃圾国家。
手叁口18 发表评论于
中国政府老有钱了!反正P民们无权干涉政府如何花钱。中国政府的处理方案是这样的,首先弗格森市委书记亲自和被枪杀黑人青年父母谈判,给你们100万美元,限你们一个星期内将尸体火化,晚一天赔偿减10万,然后将白人警官威尔逊判2年有期徒刑了事。这样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blanchill 发表评论于
问的好。中国已经发生过舆论操纵判决的案子了,希望能改进。
heaven_俄67 发表评论于
一看你们这些就是根本对中国政治、司法无深入了解的,就是从海外的一些断言片语中得到的信息。
要是想了解中国的司法制度,先刻苦专研一下吧。没时间给你们上课。学完再来喷吧。
春丽 发表评论于
中国法院是根据组织上的意思来判的。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环球这篇文章是一个进步。它实际上很羡慕美国法院的法律能力,独立性和效率,可以一判百断,不会有没完没了的纠缠,即便社会有不同意见甚至有骚乱也在所不惜。所以美国法院的判决结果基本上是可以预见的,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这实际上相当于一场足球赛,裁判一旦判进球就不可改变。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人治,不是独立的,实际上就是党说了算,领导说了算,或者根据当时的政治,社会情况决定,所以中国法院的判决结果是不可以预见的,所以无法为社会提供公平的保证和效率,反而提供腐败的机会,和没完没了的内斗。
莫言无语 发表评论于
国家深层问题,应由基本法解决。如法有问题,走修法程序。地方法院焉能恣意妄为,更不能为某些团体服务。
另没空回答肤浅问题。
Hesse 发表评论于
黑普世、黑民主的好机会来啦!建议混球时报再接再厉,派记者去专访一下,问问街上的黑人兄弟,接不接受没有陪审团、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法官裁决?
以后再说吧 发表评论于
中国法院什么不做?党叫干啥就干啥。党可以指挥军队枪杀学生,当然可以指挥法院。
xsz 发表评论于
"首先,如果预期到有可能引发严重“群体事件”,中国的法院将会非常顾忌。法院有可能动向舆论做某种妥协的念头,或者先把案子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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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有这种可能性,因为法院与媒体都在档下,一切跟档。档叫咋说就咋说档叫咋判就咋判。刁民敢搞群体事件?档会(没你法院什么事,一边呆着)判你一个受境外反华势力插手的反华事件,敌我矛盾,镇压你没商量。
孤岛 发表评论于
法律根本上是由人来执行的,如果法律能执行法律,那法律基本上会客观,但法律由人来执行就很难说道公正了,如果计算机来判的话就比较客观了。三权分立和判的公不公正扯不上关系。否则五权分立法律就应该更公正了。
heaven_俄67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你又来了,先回答我的问题,然后答复你!
莫言无语 发表评论于
一党专制,十年灾难,未见下台,也叫负责。
heaven_俄67 发表评论于
三权分立,就是个恶性循环,大家都有权,明争暗斗,谁也不负责,反正做错了,大家有份儿!
湖南路 发表评论于
人家是三權分立,所以敢說敢做!
heaven_俄67 发表评论于
缺陷就是:
1.表面的公平掩盖深层次的不公!
试问:法律层面讲公平没错,但是却无人去理会和解决触犯法律的深层次的社会不公的问题!
   如高屋建瓴,法律公平没有建立在良好的社会秩序基础上,使得看似公平的法律促成更大的社会负效应!
2.而表面的民主导致无人会担责任,无人负责的不仅是法院,包括国家治理等方方面面。
试问:12人的陪审团的判决,不管对错,无一人会负责,也就无一人会去真正负责!
   就如这个国家的治理一样,这个总统不行,再换一个,这个党不行,再换一个党试试!反正不需要担责,也就不会有人,不会有一个政党会如履薄冰地真正负责!
liuwei 发表评论于
也展示了它的缺陷?
缺陷在哪儿?
milkang 发表评论于
美国媒体有勇气把发生在中国的骚乱称为骚乱吗。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这分明是高级黑啊。环球的意思是,射杀黑人太好了,判白人无罪更好,黑人暴动最好,这样的好事希望美国多来几次。
枫叶飘飘的季节 发表评论于
TG彻底滚蛋,党政不再干预法律,法律才有法律该有的严肃性和尊严。

CatcherInTheRye 发表评论于
这个说法不妥。 不是说要为壮胆故意做引发骚乱的尖锐判决, 而是说司法应该做在现有法律下的正确判决。

国内的妓者,基本都是娱妓出身,喜欢哗众取宠。
莫言无语 发表评论于
不要挑刺,找借口干涉司法。只有司法不为外部影响,就是好制度。
qwertytrewq 发表评论于
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抗议法院不公,竟然伴随着打、砸、抢,这无疑也是犯罪。但所波及的商家和保险公司恐怕要自认倒霉了。
ddti 发表评论于
这个球,不但把人家的平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当作法院本身,还能把党的法院和人家完全独立的法院相比。
hohoohooo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群体抗议活动还少啊!不都是政府和法院干得吗?
阿唐 发表评论于
抱歉,这篇文章真的没有看懂啊
天方化戟 发表评论于
坏球时报少见的写出好文章,再接再励,这才像个编辑的样子嘛。
greatec 发表评论于
如果去掉中国法院的党委机构,法院就有可能做出这样的判决。
mikeOZ 发表评论于
环球啥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