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佛州州立大学枪击案致3伤 凶手遭击毙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goodgoodok 发表评论于
实在应该禁枪。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prodoggy(前红烧狸猫):

你真是无聊无耻。

你有本事就自己独立的写点看法。

你怎么在这里剽窃我的写作结构。 你知道吗? 这叫不端行为,英文叫 Misconduct.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prodoggy:

你整个就是个痞子!
·八戒· 发表评论于
楼下那个拥枪的轮儿就应该哪天被拿枪的给“推翻”了。呵呵
wallingford1964 发表评论于
读者倒开始相互咬啦, 你们累不累啊?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prodoggy(前红烧狸猫):

你真是无聊无耻。

你有本事就自己独立的写点看法。

你怎么在这里剽窃我的"写作结构。 你知道吗? 这叫不端行为,英文叫 Misconduct.
蒋加华 发表评论于
prodoggy,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象你这样这心灵诚实,不讲假话,对资本主义有亲身体验的人,真是该回到党的怀抱,相信你有超过周暖男的才气。人民大会堂的大门向你敞开着。
而像我这样心里充满罪恶人,只好留在着万恶的民主法制社会里,才能老老实实地做人,好好地养家过日子。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一个网友说:"在美国人民被迫拿起枪去对抗政府之前,那个需要推翻的政府早早就被选掉了。"

正如另一个网友所说:"说实在的,在一个有信心让她的公民持枪的国家,你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去用枪来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为你有那么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讨说法。"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中共暴政所造成的死亡要比美国枪杀事件所造成的死亡高数百倍!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其实,这里所说的政府不只是中央政府,而更广泛的指所有地方政府及行使政府权力的官老爷:县老爷村老爷城管......。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 就是说他会考虑欺负百姓要付出的代价的。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还有一个网友是这样说的:


"中国人不用枪,每天用各种方法搞死的比美国可多得多"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另一个网友是这样说的:

"内华达州牧民和政府冲突事件令我对私人持枪观点有所改变

原来是强烈反对私人持枪的,但现在有所松动,觉得私人持枪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可以警告暴政,二可以保护家庭。但也就只有美国这种法律完备、执法严格的国家才行。"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一个网友是这样解读赖斯的话的:”作为公民,当政府不能保护你的时候,你拿什么自卫,当政府侵害你的利益的时候,你拿什么抗议!这句话说的好,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自卫的权利,美国公民有枪,那就是狼,而我们就是羊,因为我们没有可以自卫的武器,一个政府对待狼和对待羊的态度是不会一个样的".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请看这个人格分裂的prodoggy(前红烧狸猫):

---当加州SCA5教育法案损害到她的利益时,她坚定地站在民主抗议的队伍中,奔走呼吁。 (请看她的记录:红烧狸猫 发表评论于 2014-02-20 15:08:21).

--- 当民主抗议SCA5取得胜利,她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后,则马上变脸,又原形毕露,放肆地诋毁谩骂攻击民主制度,不遗余力地为独裁制度辩护。

也就是说,这个prodoggy在这里享受着美国的民主,却极力地支持中共独裁,反对中国实现民主。

这是多么的讽刺!多么的悲哀!多么的可怜!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我对美国私人持枪认识的转变过程

近一段时间,给国内的许多亲戚朋友同学打电话聊天,发现他们关心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关于美国的枪杀事件及私人持枪。他们对此感到很不理解:"那么多枪杀事件,为什么还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我给他们的解释(或曰答案)是:美国私人拥枪和枪杀事件的关系就如良药与其副作用的关系:利大于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彻底禁止使用。比如青霉素。

其实,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是有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中美两国各生活多年的比较和思考。多年前刚来到美国时,看到电视报纸经常报道一些枪杀事件,觉得很不理解,就想"为什么让个人有枪?有枪杀人当然容易了,为什么国家不把所有的民间枪支收走?".

有一次去一个美国人家作客,发现他家专门有一间大屋子存放枪支,他们的枪足够武装一个班去当胡传魁。他还津津有味的象一个博物馆讲解员一样给我们讲解每一支枪的故事。可以看出他们已把枪作为他们家及他们文化的一部分。这使我更不理解,难怪美国有那末多枪杀事件。尤其是1999年的Columbine High School枪杀事件 (Colorado), 死了十几个人, 使我对美国私人拥枪的反感达到了顶点。直到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搞宪法学研究的学者写的一篇文章使我对美国私人持枪有了一个从更深层次上的理解:公民持枪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在于"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于使政府动武之前三思而行,迫使政府最大限度地通过民主协商法制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这对我震动很大(我以前从来没往这里想过), 使我想起了在我们国家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们的反右大跃进三年大饥荒十年文革,不知多少人被冤死被打死被饿死(在那个文革时代我国有从国家主席刘少奇到一般公民张志新数百万无辜的人惨死在这种暴政之下)。这全是因为我们政府的权力无限扩张, 而没有任何限制。在文革中,要是公民家里有枪,毛主席发动的红卫兵造反派就不会那么无法无天的抄家殴打老教授老科学家了。要是公民家里有枪,"六四"邓小平动武之前会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将会成为当时解决问题的共识,从而避免流血。在谈到这里时,我国内的朋友很不以为然的说"你的说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枪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机枪冲锋枪,根本没用".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下发生在我国内一个同学身上的一件事情。该同学还是我们当时的班长,每天早上还带我们全体同学锻炼身体(跑步做广播体操)。几年前回国,听别的同学说我们的这个班长同学已经去世了:因杀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听后很吃惊。事情是这样的:我这个同学的弟媳妇被我们的乡党委副书记性侵,我这个同学见弟状告无果,一气之下去讨说法,用土枪(打兔子的猎枪,装有铁沙子)把那个仗势欺人的副书记一枪打死,替弟报仇。我并不是说我这个老同学杀人无罪,我要说的是:倘若我国允许私人有枪,政府官员都知道他们的百姓家里有枪,那么(1)那些官员可能不会仗势欺人,(2)如果在他欺人之后,独立的司法可能会公平办案,伸张正义。这样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也没必要)用他的枪去犯这个杀人罪而被判死刑了。这样,那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这两条命也就都"保"住了.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就是说他会考虑欺负百姓要付出的代价的。这样的话,这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有被枪杀和因枪杀被判死刑的结局了。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 "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蒋加华 发表评论于
楼下prodoggy,你哪里知道我来美国近二十年后悔死啦。本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受党的教育,经过文革的洗礼,防人、整人、害人的本事都学会了几招,可来到美国这鬼地方全用不上。百般无奈只好苦读几年,象习总一样拿个博士学位才混进了受大资本家剥削的行列。本人虽恨腐败,更恨无缘腐败,一心想结识个贪官交交手。可是从考驾照、申请建房、注册公司、看病、小孩上学,遇到全是公事公办的傻冒。若早结识了你这样对资本主义认识深刻的好同志,我决不会上当来美国。
xlc 发表评论于
Prodoggy的意思是美国要向天朝学习,所有的学校都要用围墙围起来,外加24小时岗哨。
蒋加华 发表评论于
楼下prodoggy,是翻墙出来的网评员还是生活在水深火热西方世界的自干5?你该好好劝告中国的各级人民公仆,千万别争先恐后地把子女往美国的火坑里推。在党妈妈的怀抱里享受阳光雨露才是最幸福无比的。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美国人动不动就拿枪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