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流浪汉被8名警察46枪打死 中枪后被殴1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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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希望中国可以进口几万名这样的美国警察,送到香港和新疆。
ccch 发表评论于
视频上就是五枪声响,哪来的什么46枪?胡说八道。另外,这位手持匕首的,当时谁知道他说神经病?警察只知道他手持可致命武器在停车场走动,谁知道他不会去伤害别的无辜人群?所以警察对他射击是唯一的选择。。。
周8皮 发表评论于
击毙一个手持尖刀不听命令的人有问题么?
美国警察有他们自己的问题,也用不着把国内的警察夸成一朵花。国内警察暴力执法还少?要是像美国一样枪械遍地,我想中国警察射杀现象只会比美国更泛滥。
至于说美国危险得如同地狱的,您趁早回天堂中国啊。老祖宗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是?
什么?你们都是哪有“危险”上哪里的共惨战士?
UCC 发表评论于
这世界都疯了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独裁不也就是这样想的?只不过民主做起来更大胆更放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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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reichdermitte 发表评论于 2014-10-31 15:51:45

美国警察执法重点是在震慑,让任何一个人看到警察就感到会有过度执法类似于镇压的恐惧,这样很多想犯罪的人或是试图反政府的人士就会在行为前先掂量一下。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终于亲眼见到了,原来民主下的人权就是酱紫滴!好像比不讲人权的独裁更要人命。
不上税 发表评论于
米国警察执勤时带有两类武器,非致命武器与致命武器。 当警察决定应该使用致命武器时,就是往死里打。 那些个说啥可以开枪打手/脚的必须是“手撕鬼子”的连续剧看多了,您少看两集找个靶场试试就明白了。

pta 发表评论于
要么警察枪法太差,要么警枪实在豆腐渣
胡二娃 发表评论于
就是因为美国民间合法有枪,所以警察训练和守则上没有打四肢这种说法。按照守则上,一丝不苟的执行,就算是调查,警察每一个步骤是按照程序走的,赔偿是政府的事情。拔枪开保险那就是子弹要出膛了,子弹出了膛,那么一夹子弹必须打完。
雨立 发表评论于
警察威武!替纳税人省钱啦。
要在中国,说不定会引发大规模抗议,至少局长肯定是没戏了。
孤岛 发表评论于
警察完全是故意杀人,射他的腿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击毙,如果中国发生这样的事,那些嘴上的民主人权捍卫者不知道要谴责到什么样子。宣扬民主人权的人和这些警察一样都是烂货。
baixianwan 发表评论于
Irodkec 你又从阿姆斯特丹的下水道里钻出来了?天气很闷是不是?
lansanren 发表评论于
显然是警察滥用暴力
2a 发表评论于
Irodkec,

Shut the F*** UP!!!!!!!!!!!!!!!!!!!!!!!!!!!!!!!!!!!!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这流浪汉不懂规矩,在身上贴满选票就不会被子弹击毙了。
weston 发表评论于
The cop should have tasered him instead of shooting. Nuts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美国黑猫经常把美国的中国的混在一起说,好玩儿。
aac 发表评论于
很多人一方面大喊支持死刑,养罪犯浪费钱。一边又对警察击毙危险人物那么大意见。
道燃 发表评论于
Irodkec 你这只猩猩又来捣乱了。
jelous 发表评论于
听说这是潜规则,警察一人开枪别人也一起开枪,万一有啥事,谁也没责任。不会追究到谁打死的。不知是不是这样。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既然把他打死了,他当然是精神病,难道说警察滥杀?不过听他说的话,有啥不正常吗?
有杀人嗜好的,加入美军或美警,逮住机会合法杀人。这样社会上少了许多杀人犯。
dq51 发表评论于
买枪不如买人寿险。保险公司会替你报仇(打官司)
jeff2012 发表评论于
香港警察最应该学习。
风再起时2008 发表评论于
支持警察!不能等行凶者把人砍死警察才能开抢吧!
另外,加州刚牺牲了两警察,凶犯居然是被逮捕了,而不是被击毙~~~又要浪费钱给垃圾辩护和养起来
笔名已被占用 发表评论于
回 gucaifa “所以美国不需要再有死刑,该解决的都已由第一线工作者们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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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理名言!
beian 发表评论于
中国警察也应该借鉴一些。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政府草菅人命和警察等同于黑社会不是一天两天了,不会因为一次2次事件增加或减少。
中航科工六院 发表评论于
其实你不得不承认,中国警察普遍更有人性一些,更普世一些。

著名的“春熙路刀客”,在美国必死无疑,在中国却成了PS搞笑经典,包括警察用盾牌和环卫拖布堵截他。

这种事每天都在中国上演,除非绑票或悍匪,鲜有当场击毙的。

不过现在中国也开始接轨了,在新疆暴乱现场,基本只杀不抓了。
BKL 发表评论于
美国老黑实在多,犯事美国人绝大多数为老黑。
waxx 发表评论于

要46枪, 真乃钢铁侠.
lalagua 发表评论于
这警察可逮住合法理由拿真人练枪了。
hehe01 发表评论于
8人打46枪,每人连一弹夹都没打光,算啥。。。
元芳发言 发表评论于
There is price to pay for freedom!
大小姐太乖 发表评论于
美国吓什么人了?
中国就不吓人了?
今天报道不又砍死三个小学生嘛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民主的子弹,让你不必在流浪。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神经过敏是人之常情,但是显然程序正确。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美国科技如此发达,为何不发明神经病侦测仪?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这种倾向性及其明显的报道如果文中当事人是中国警察,我想至少会有大量对政府草菅人命和警察等同于黑社会等等义愤填膺, 正气凛然的帖子。
bia 发表评论于
感觉在美国生活必须买枪!
lwk1 发表评论于
别去美国 吓人啊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谁知道他有神经病啊 就是有神经病 动刀子杀了人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