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爆枪战 百警围捕 歹徒连杀两名警员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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坔麦芽 发表评论于
凶手是黑人吧
不装也是装 发表评论于
其实Lantian-Yun 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明白为什么还有很多人不理解。拥有枪支是对政府滥用公权的一种遏制。就像五六年代中国发展核武一样,是对超级大国美苏的一种威慑。这样世界反而更和平。因为各个国家都知道动用核武的后果,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制衡。美苏这样的超级大国就不敢肆无忌惮的欺负同样拥有核武的第三世界的穷国弱国,因为他们明白,一旦使用就是玉石俱焚。所以二战以来,虽然众多国家已拥有了原子弹,原子弹只用过一次就是这个道理。老百姓拥有枪支,和穷国弱国拥有核武是一样的,意思是你别把我逼极了,逼极了和你玩儿命,那么政府就得考虑不能滥用权力。
Bslrim 发表评论于
拥枪代表人民的权利的话,不知道为什么除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澳洲加拿大中国俄罗斯全都不准私人拥枪。原来只有美国是民主国,剩下全是独裁国。和美国一样允许拥枪的只有少数几个非洲流氓国家,希望美国继续努力 争取把自己和这些国家混为一谈。。。。。
瘟斗士 发表评论于
同理可得:民众拥有核武也是应该滴。
和尚不像和尚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不知道人类存在的合理性是少数人不应该独裁多数人的意愿。不能否认真理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是合理是掌握在多数人手里。美国政府的存在是因为纳税人(多数民众)的存在。然谁能保证美国控制美国政府的少数人变质用武力奴役纳税人(多数民众)?美国政府是民选的,而且拥有相当大的的国家机器,(包括核武)。难道多数的民众就不应该拥有枪这个最后的防线来预防美政府的变质吗?当然有人会说国家机器太强大,枪有没有也是多余。但是这支少是一道防线。假如这道防线垮了,那么就是世界人民来对抗美政府的时候来临了。大家反省一下日本侵略的历史,那时侯,日本人民是无权拥枪的。假如日本人民都有枪,且认为政府侵略的行为是不对的,也许日本政府根本就无法突破国内的人民的意义。同理,就武器来说,美国的少数人(政府团体),都已经掌控了核武,难道就不许民众掌握相对威力小的多的枪吗?假如拥有核武的0.01%人变质,至少还有拥有枪的99.9%民众来平衡一下啊。
nasastar 发表评论于
美国杨佳,杨爷!
忽然俺有很强的预感 发表评论于
楼下有人说“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看到这话俺都笑尿了。这说法是国内公知编出来忽悠国内屁民暴力反抗政府,号召大家有事没事都要象夏俊峰那样拿小刀削城管身体的,竟然还有出了国的人也信??

美国的政府权力,是通过三权分立来互相制约,通过公众舆论来监督的,这才是现代民主国家,根本不可能通过民间暴力来限制政府权力。民众拥枪,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天赋自由,根本不是为了什么监督政府。在美国,除了政府,没有人有权力限制政府使用权力。
和尚不像和尚 发表评论于
如果90%的拥枪民众对抗警察的时候。政府可以认为他们都是暴徒。在这个时候宪法和政府是对立的,因为宪法相信大多数普通民众的对于对和错的判断。当然宪法要支持拥枪。
ctrls 发表评论于
民众拥枪是为了防某个种族的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算不算?那可是拥枪的历史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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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25 19:41:26
中共暴政所造成的死亡要比美国枪杀事件所造成的死亡高数百倍!
瘟斗士 发表评论于
赞成拥枪的美国童鞋们,只要法律允许,你就继续玩枪就是了。没必要上纲上线,甚至拿这个做例子来做制度比较。世界上不允许拥枪的民主国家和发达国家很多,这说明民众拥枪根本不是民主政体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每十万人口凶杀案死亡人数:
美国:4.7
印度:3.5
中国:1.0
加拿大: 1.6
英国: 1.0
德国:0.8
法国:1.0
澳洲: 1.1
日本: 0.3
台湾: 3.0
新加坡: 0.2
韩国: 0.9
数据来源: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www[dot]unodc[dot]org/gsh/en/index.html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凶杀案不包括正当防卫和警察枪杀的死亡数字。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Chinucks:

中共暴政所造成的死亡要比美国枪杀事件所造成的死亡高数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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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2014-10-25 19:36:35

最近一年凶杀案死亡数字:
美国:14827人
中共:13410 人
印度: 43355 人

监狱犯人占人口比例:
美国: 0.71%
中国: 0.17% 包括劳教。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老百姓拥枪却不能使用对抗政府,用来干什么呢?什么都不能干,只是花钱买军火商的枪。呵呵。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最近一年凶杀案死亡数字:
美国:14827人
中共:13410 人
印度: 43355 人

监狱犯人占人口比例:
美国: 0.71%
中国: 0.17% 包括劳教。

数据来源: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www[dot]unodc[dot]org/gsh/en/index.html
·八戒· 发表评论于
美国法律本身就是大财团制定的,保护军火商等利益集团的利益的东西,哪里有老百姓的权利?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其实,这里所说的政府不只是中央政府,而更广泛的指所有地方政府及行使政府权力的官老爷:县老爷村老爷城管......。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 就是说他会考虑欺负百姓要付出的代价的。
我的天空101 发表评论于
这条宪法修正案我知道,可这逻辑是怎么来的?来自NRA?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还有一个网友是这样说的:


"中国人不用枪,每天用各种方法搞死的比美国可多得多"
·八戒· 发表评论于
一开枪就是袭警了,成了恐怖主义了,拿什么“警告”暴政?呵呵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另一个网友是这样说的:

"内华达州牧民和政府冲突事件令我对私人持枪观点有所改变

原来是强烈反对私人持枪的,但现在有所松动,觉得私人持枪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可以警告暴政,二可以保护家庭。但也就只有美国这种法律完备、执法严格的国家才行。"

瘟斗士 发表评论于
当下的现实是由历史演变形成的,讨论任何社会的独特现象都不能割裂其历史逻辑。在A环境下合理的东西放到B环境下就不一定合理了。
那种认为中国百姓也应该拥枪的想法幼稚得需要被塞上一个奶嘴。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谁是正义的,谁说了算呢?难道不是都是政府说了算吗?如果你认为这人杀警察是犯罪,那么你的拥枪限制政府的说法就是胡扯,你不能开枪打警察,怎么“限制”法呢?只有有权开枪才有这个权利,不能开枪,何来权利?

这种自己打自己嘴巴的理论,就是拥枪论的真实面目。
houshu 发表评论于
米国许多地方地广人稀,拥枪自卫对付匪贼是有一定成功几率的。但胡扯拥枪对付政府专制,就是乡巴佬混帐话了。几年前德科撒死有个白人DAVID KORESH,拿枪抵制政府人员来调查他孩子的福利,于是ATF派装甲车把他家包围了几天,一发燃烧弹点着他家油库,全家男女老少统统死啦死啦地。事后国会听证(死的是白人)谁也说不清是炮弹点着的火还是已经死了的DAVID自己点的火,成为拥枪抵抗政府的成功范例,不知道吧?呵呵,乡巴佬。
·八戒· 发表评论于
难道这警察不是在欺负老百姓,老百姓奋起反抗吗?呵呵,你说是啥就是啥?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很好玩儿是不是啊?哈哈哈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laborlaw:

中共暴政所造成的死亡要比美国枪杀事件所造成的死亡高数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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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4-10-25 17:12:26

拥护枪支权利的再怎么说,也无法否认西方国家里美国暴力犯罪最猖獗的事实。

为什么枪支权利不能威慑杀人者?
·八戒· 发表评论于
哦,说来说去,美国拥枪是不能实际上威胁政府的,只是“理论上”可以“限制”啊,哈哈哈哈。老百姓拥枪怎么防止政府独裁呢?不能拿枪真的打国家机器,只能当烧火棍举着喊口号“阻止”独裁?呵呵,这种理论糊弄谁啊?

你一拿枪动真格的时候,你就丧失了“民主”权利,成为恐怖分子了。是不是啊?谁裁判你算反独裁还是算恐怖分子呢?政府啊,哈哈哈哈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laborlaw:

The point here is 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枪或刀, 这都不是问题的核心。 问题的核心是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如果不用"枪或刀"就能达到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的目的, 为什么非要用"枪或刀"?

所以说,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在于"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于使政府动武之前三思而行,迫使政府最大限度地通过民主协商法制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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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4-10-25 17:10:56

同学问得很合理,你回答得不知所云。
菜刀西瓜刀一样能让执法者顾忌。 家里有枪,反而成了政府动员坦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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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的朋友很不以为然的说"你的说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枪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机枪冲锋枪,根本没用".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泰凉 发表评论于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周老大 发表评论于
在德州呆了十几年后搬到加州。觉得德州人特老实。谁都不知对方车里有什么,所以几乎没有喇叭声。
天涯小乙 发表评论于
美国这几天来了2次大姨妈!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Good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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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到处要注册 发表评论于 2014-10-25 17:02:34

的确自己也有心理转变过程。从不理解不支持到支持。现在的认识是一方面宪法权利,另方面美国是个多种族,居住方式很多很寡居的方式,不同人体力身体的强弱对比差异很大,这样的环境下允许拥枪不完全在于你是否真正有枪,还在于有一定心理威慑力,除非有心,不太容易随意侵犯。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To PAS001: continued

在谈到这里时,我国内的朋友很不以为然的说"你的说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枪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机枪冲锋枪,根本没用".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To PAS001: continued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一个网友是这样解读赖斯的话的:”作为公民,当政府不能保护你的时候,你拿什么自卫,当政府侵害你的利益的时候,你拿什么抗议!这句话说的好,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自卫的权利,美国公民有枪,那就是狼,而我们就是羊,因为我们没有可以自卫的武器,一个政府对待狼和对待羊的态度是不会一个样的".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fgoogle 发表评论于
"The United States Is Number 1 -- But in What?"
American politicians are fond of telling their audiences that the United States is the greatest country in the world. Is there any evidence for this claim?

Well, yes. When it comes to violence and preparations for violence, the United States is, indeed, No. 1.

A study released in late 2013 reported that the United States had 88 guns for every 100 people, and 40 gun-related deaths for every 400,000 people―more than any of the 27 economically developed countries studied. By contrast, in Britain there were 6 guns per 100 people and 1 gun-related death per 400,000 people.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PAS001:

你说的很对:"在美国人民被迫拿起枪去对抗政府之前,那个需要推翻的政府早早就被选掉了。"

正如另一个网友所说:"说实在的,在一个有信心让她的公民持枪的国家,你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去用枪来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为你有那么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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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001 发表评论于 2014-10-25 18:20:00

看了lantian-yun的长篇大论,我承认说的有道理。

但人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会先看完你这宏论,然后再去开枪吗?

在美国人民被迫拿起枪去对抗政府之前,那个需要推翻的政府早早就被选掉了。

但我倒是同意你的另外一个观点,中国人民需要拥有枪支来保障自己的生命和自由。

澳洲老人 发表评论于 2014-10-25 18:19:35

請香港占中的人到西方國家看看,那些一人一票選出來的费物,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做出什麼事呢
xihuahua 发表评论于
平民持枪对城墙好斗心狠手辣欺软怕硬的流氓恶霸的威慑作用很大,坏人不敢肆无忌惮了。
xihuahua 发表评论于
拥枪对于块头大的或打架厉害的流氓混混是个巨大的威慑,就是再大的块头无意再高强的主要胆敢欺负弱者都有可能遭来杀身之祸。对警察执法带来难度是其副面影响。
正常读者 发表评论于
有人认为,才两人,这起枪杀案不够分量。
别国动拳头已经是暴力案了,要备案了,美国要枪杀才备案。

支持美国牛仔继续互击。哈
PAS001 发表评论于
看了lantian-yun的长篇大论,我承认说的有道理。

但人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会先看完你这宏论,然后再去开枪吗?

在美国人民被迫拿起枪去对抗政府之前,那个需要推翻的政府早早就被选掉了。

但我倒是同意你的另外一个观点,中国人民需要拥有枪支来保障自己的生命和自由。
澳洲老人 发表评论于
請香港占中的人到西方國家看看,那些一人一票選出來的费物,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做出什麼事呢
hehe01 发表评论于
很显然,控枪最严的加州又一次毫无悬念的作了反例。。。。
澳洲老人 发表评论于
美國應該,立法管制槍????,最好剎死那些反對管制的用納稅人金錢享受的議員
qtzhao 发表评论于
八戒 is a junkie, trash, idiot. Owning guns is the fundamental right for a citizen.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是啊,现在公民打死警察,按拥枪论的理论,这是反抗暴政啊,应该为民主叫好啊,所以这个人是反抗暴政的英雄,不是罪犯啊。

怎么样啊?别一张嘴两片皮,否定自己的理论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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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国家警察都有权利检查任何人,这并没有侵犯此人的权利。此人枪击警察是犯罪。和私闯民宅被打死是两回事,如果你连这么简单的事也分不清,建议你重读小学。

我觉得互联网的最大坏处就是让一些无知文盲出来发表意见,价低整个民族的智力水准。
·八戒· 发表评论于
是啊,现在公民打死警察,按拥枪论的理论,这是反抗暴政啊,应该为民主叫好啊,所以这个人是反抗暴政的英雄,不是罪犯啊。

怎么样啊?别一张嘴两片皮,否定自己的理论啊。哈哈哈哈
它乡 发表评论于
大陆没有暴力犯罪,因为他们没有枪。
我有很多支枪,所以我是暴力狂。
天然合理的概念。
蛤蟆笑天鹅 发表评论于
"沙加缅度"? 怎么听上去像在加沙地带似的。直接写英语不行吗?
王武 发表评论于
不能因为中国法律有问题就证明美国拥枪是正确的。

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地区都没有拥强权。比如香港台湾新加坡也可以拥枪,会是什么结果?

中国的问题是因为执法者保护权力和富豪,而欺负弱者,这是毛邓江的共同点。
toto 发表评论于
你不是美国的吧,加州在美国号称加共,那地方普通老百姓基本没有什么枪支权力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4-10-25 17:12:26
拥护枪支权利的再怎么说,也无法否认西方国家里美国暴力犯罪最猖獗的事实。
为什么枪支权利不能威慑杀人者?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拥护枪支权利的再怎么说,也无法否认西方国家里美国暴力犯罪最猖獗的事实。

为什么枪支权利不能威慑杀人者?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同学问得很合理,你回答得不知所云。
菜刀西瓜刀一样能让执法者顾忌。 家里有枪,反而成了政府动员坦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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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的朋友很不以为然的说"你的说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枪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机枪冲锋枪,根本没用".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狸猫的爸 发表评论于
让现代社会民众拥枪绝对是愚蠢的法律. 现在问题还不突出. 一旦美国走下坡,很多不想活的人可能会大开杀戒.
为什么到处要注册 发表评论于
的确自己也有心理转变过程。从不理解不支持到支持。现在的认识是一方面宪法权利,另方面美国是个多种族,居住方式很多很寡居的方式,不同人体力身体的强弱对比差异很大,这样的环境下允许拥枪不完全在于你是否真正有枪,还在于有一定心理威慑力,除非有心,不太容易随意侵犯。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还好加州有死刑,不知能不能特事特办,早日判他死刑。其实警察当时为什么不直接击毙,多省事。
光头强 发表评论于
美国人拥有持枪的权利是民主、公平的保证,是政府自信的体现。
MrTasty 发表评论于
老百姓拥有枪支是用来抗击暴政的。终于祈起到作用了。

下面说得一点没错!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我对美国私人持枪认识的转变过程

近一段时间,给国内的许多亲戚朋友同学打电话聊天,发现他们关心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关于美国的枪杀事件及私人持枪。他们对此感到很不理解:"那么多枪杀事件,为什么还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我给他们的解释(或曰答案)是:美国私人拥枪和枪杀事件的关系就如良药与其副作用的关系:利大于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彻底禁止使用。比如青霉素。

其实,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是有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中美两国各生活多年的比较和思考。多年前刚来到美国时,看到电视报纸经常报道一些枪杀事件,觉得很不理解,就想"为什么让个人有枪?有枪杀人当然容易了,为什么国家不把所有的民间枪支收走?".

有一次去一个美国人家作客,发现他家专门有一间大屋子存放枪支,他们的枪足够武装一个班去当胡传魁。他还津津有味的象一个博物馆讲解员一样给我们讲解每一支枪的故事。可以看出他们已把枪作为他们家及他们文化的一部分。这使我更不理解,难怪美国有那末多枪杀事件。尤其是1999年的Columbine High School枪杀事件 (Colorado), 死了十几个人, 使我对美国私人拥枪的反感达到了顶点。

直到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搞宪法学研究的学者写的一篇文章使我对美国私人持枪有了一个从更深层次上的理解:公民持枪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在于"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于使政府动武之前三思而行,迫使政府最大限度地通过民主协商法制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这对我震动很大(我以前从来没往这里想过), 使我想起了在我们国家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我们的反右大跃进三年大饥荒十年文革,不知多少人被冤死被打死被饿死(在那个文革时代我国有从国家主席刘少奇到一般公民张志新数百万无辜的人惨死在这种暴政之下)。这全是因为我们政府的权力无限扩张, 而没有任何限制。

在文革中,要是公民家里有枪,毛主席发动的红卫兵造反派就不会那么无法无天的抄家殴打老教授老科学家了。要是公民家里有枪,"六四"邓小平动武之前会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将会成为当时解决问题的共识,从而避免流血。

在谈到这里时,我国内的朋友很不以为然的说"你的说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枪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机枪冲锋枪,根本没用".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下发生在我国内一个同学身上的一件事情。该同学还是我们当时的班长,每天早上还带我们全体同学锻炼身体(跑步做广播体操)。几年前回国,听别的同学说我们的这个班长同学已经去世了:因杀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听后很吃惊。事情是这样的:我这个同学的弟媳妇被我们的乡党委副书记性侵,我这个同学见弟状告无果,一气之下去讨说法,用土枪(打兔子的猎枪,装有铁沙子)把那个仗势欺人的副书记一枪打死,替弟报仇。我并不是说我这个老同学杀人无罪,我要说的是:倘若我国允许私人有枪,政府官员都知道他们的百姓家里有枪,那么(1)那些官员可能不会仗势欺人,(2)如果在他欺人之后,独立的司法可能会公平办案,伸张正义。这样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也没必要)用他的枪去犯这个杀人罪而被判死刑了。这样,那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这两条命也就都"保"住了.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就是说他会考虑欺负百姓要付出的代价的。这样的话,这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有被枪杀和因枪杀被判死刑的结局了。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 "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