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业死灰复燃更加隐蔽 “性都”东莞再度大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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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桥55313 发表评论于
警察任务完成了,可以回避了,多看不好,都是十七、八、九的小伙子,很容易上火的。
不能不说123 发表评论于
极度不同意楼下的支持卖淫合法化的观念

妓院千古以来都有男人光顾,但是千年来都是遭人鄙视的勾当!

西方国家的民主这几十年已经过头了,只要舒服就是硬道理,一小撮淫民得逞罢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就是说明!

图片充分体现了,邪不能胜正的千古道理。

中国政府加油!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假共产党不倒台,“性都”永远“繁荣”!!
honest666 发表评论于
全副武装抓弱女,神勇无比
不回家的人 发表评论于
这些人也想不开,把几次的钱攒一起然后包一个小姐几个月不就行了。
一两次叫嫖娼,三四周叫偷情,五六月叫包养,七八年叫知己,九十以后那是赵四与张家二代。
梦中夕阳 发表评论于
没意思的扫,有用吗? 妓院几百年自然有他存在的价值。

最简单合理的办法就是妓院合法化:


1)体检,减少传染病
2)男女两方权利合法保障,没有弱者强者之分
3)收税,合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也支援国家建设呀


也不用再偷偷摸摸,还不安全,还挡都不住扫不完,没意思啊!
笑嘻嘻的太阳花 发表评论于
中华民族到了没道德不要脸的地步。。。该清洁清洁思想社会道德的时候了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前面蹲着的,穿红衣服的是 peterku的老娘。
xxx12345678 发表评论于
扫黄是最安全的了,抓到了也不干不好意思反抗。警察还能过瘾。又安全。比去新疆执勤强多了
xxx12345678 发表评论于
心疼,何必那,这是。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现在有进步了,以前就是不给人家机会穿衣服。
野性 发表评论于
扫黄后,恶性强奸案明显上升!前段连续女性失踪被害,在黄泛年代少有。
·八戒· 发表评论于
抓的人有男有女,人数也多,确实需要武警。
Bslrim 发表评论于
色情业需要的是规范,而不是扫荡,欧美日尽管明令禁止,但实际上全都有色情业,荷兰色情业是招牌,阿姆斯特丹大街上到处都是大麻味,也没见荷兰人生活差到哪里去。
jagua 发表评论于
解决的最有效办法:化学阉割,把荷尔蒙控制在低水平上,省钱又平和。
模糊人生 发表评论于
警官不但嫖的更凶, 而且不给钱。不但如此, 还要把它当成摇钱树,从中生财。这就是为什麽每次只罚1-2万,多了怕人家跑了。
wmyx 发表评论于
一万到二万罚款会有作用?以为是玩家家呢。
大明王爷 发表评论于
这种古老的职业,当权者以为靠自己的意志就能消灭掉?简直是笑话!人的本性连天都灭不掉,人又怎么能做得到。只有让百姓能有尊严并富足着生活。这种职业才能变少。跟北欧的人们学学吧
justfish 发表评论于
应该把这个城市列为红灯市
东海旭日旗 发表评论于
只要有男人的地方,就有黄业!
tianxiawudi2010 发表评论于
这种“扫黄”式的政府行动行为及其效果,值得探讨!?伟人邓小平及其精英们开创实施的“改革,开放,建设,逐步改善人权”的正确路线,使国家发生了巨变,但不要忘掉,中国还是一个特号的“人满为患”国家,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很多很多难以克服的社会问题,比如:“环境,资源,社会安全,医疗,教育,就业,人口控降”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为了国家更健康地发展, 建议国家可逐步放开容许开设"红灯院", 并制定相应严格的"管理监督法律条例"。红灯院的建立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红灯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经营部门,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设备条例;人员雇佣条例;卫生检查监管条例;服务社会条例;依法缴税条例;经营安全条例;服务人员和项目分级条例"等等. 如果此实施能行得通,对国家和个人都有好处,具体好处是:
(1)解决不少人的就业问题;
(2)提高社会安全和谐度;像强奸犯、强奸幼女犯、强奸杀人犯、流落社会卖淫者都会大大减少;就是找“小三”的部级以下官员人数也会大大减少。
(3)可增加国家税收收入。请大家回忆一下,国家和各个地方政府进行了多少次“打黄扫黄”?,财力物力人力消耗了多少?恐怕谁都数不过来,结果效果如何?人们心知肚明!
(4)最重要的是有利于国家控降人口,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红灯院”只是性经营,而决不容许生孩子,如此那种“强奸,卖淫,乱搞”导致的“乱生孩子”给国家带来“人口灾难”程度,就可大大减轻!
(5)可杜绝“性病,艾丝病”的感染和传播!
(6)“红灯院”是否建立,是对国人素质的一大考验!
tianxiawudi2010 发表评论于
这种“扫黄”式的政府行动行为及其效果,值得探讨!?伟人邓小平及其精英们开创实施的“改革,开放,建设,逐步改善人权”的正确路线,使国家发生了巨变,但不要忘掉,中国还是一个特号的“人满为患”国家,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很多很多难以克服的社会问题,比如:“环境,资源,社会安全,医疗,教育,就业,人口控降”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为了国家更健康地发展, 建议国家可逐步放开容许开设"红灯院", 并制定相应严格的"管理监督法律条例"。红灯院的建立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红灯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经营部门,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设备条例;人员雇佣条例;卫生检查监管条例;服务社会条例;依法缴税条例;经营安全条例;服务人员和项目分级条例"等等. 如果此实施能行得通,对国家和个人都有好处,具体好处是:
(1)解决不少人的就业问题;
(2)提高社会安全和谐度;像强奸犯、强奸幼女犯、强奸杀人犯、流落社会卖淫者都会大大减少;就是找“小三”的部级以下官员人数也会大大减少。
(3)可增加国家税收收入。请大家回忆一下,国家和各个地方政府进行了多少次“打黄扫黄”?,财力物力人力消耗了多少?恐怕谁都数不过来,结果效果如何?人们心知肚明!
(4)最重要的是有利于国家控降人口,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红灯院”只是性经营,而决不容许生孩子,如此那种“强奸,卖淫,乱搞”导致的“乱生孩子”给国家带来“人口灾难”程度,就可大大减轻!
(5)可杜绝“性病,艾丝病”的感染和传播!
(6)“红灯院”是否建立,是对国人素质的一大考验!
tianxiawudi2010 发表评论于
这种“扫黄”式的政府行动行为及其效果,值得探讨!?伟人邓小平及其精英们开创实施的“改革,开放,建设,逐步改善人权”的正确路线,使国家发生了巨变,但不要忘掉,中国还是一个特号的“人满为患”国家,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很多很多难以克服的社会问题,比如:“环境,资源,社会安全,医疗,教育,就业,人口控降”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为了国家更健康地发展, 建议国家可逐步放开容许开设"红灯院", 并制定相应严格的"管理监督法律条例"。红灯院的建立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红灯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经营部门,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设备条例;人员雇佣条例;卫生检查监管条例;服务社会条例;依法缴税条例;经营安全条例;服务人员和项目分级条例"等等. 如果此实施能行得通,对国家和个人都有好处,具体好处是:
(1)解决不少人的就业问题;
(2)提高社会安全和谐度;像强奸犯、强奸幼女犯、强奸杀人犯、流落社会卖淫者都会大大减少;就是找“小三”的部级以下官员人数也会大大减少。
(3)可增加国家税收收入。请大家回忆一下,国家和各个地方政府进行了多少次“打黄扫黄”?,财力物力人力消耗了多少?恐怕谁都数不过来,结果效果如何?人们心知肚明!
(4)最重要的是有利于国家控降人口,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红灯院”只是性经营,而决不容许生孩子,如此那种“强奸,卖淫,乱搞”导致的“乱生孩子”给国家带来“人口灾难”程度,就可大大减轻!
(5)可杜绝“性病,艾丝病”的感染和传播!
(6)“红灯院”是否建立,是对国人素质的一大考验!
蒋金帼 发表评论于
更加隐蔽的方式就是电召,别无他法。
seator 发表评论于
太夸张了,这还需要全副武装,不知道有没有开着装甲车去
淡定哥 发表评论于
适当调节供需市场挺好的,不能被10元一次破坏市场
横流沧海 发表评论于
全副武装抓弱女,神勇无比。

只许州官养奶,不许百姓买春。
狸猫的爸 发表评论于
既然搞了资本主义,淫业怎能消除.还不如让其合法化,政府还可收点税.
Yj2012 发表评论于
这是钢需呀,和房价一样,不能打压
澳洲老人 发表评论于
沒有妓女,更加多強奸案
柯林顿 发表评论于
黄业除不尽,性都春又生。
秦始皇 发表评论于
千百万的人们没有工作,不做妓女还能干什么,都是社会逼的
wendy1015 发表评论于
这些特警抓起女人来真是神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