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让人大开眼界的国界线:一户人家分属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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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ca 发表评论于
这是因为在WINSOR也能搜到美国SP的信号。还没轮到使用漫游呢。


aussie-2 发表评论于 2014-10-21 17:44:56
用美国手机在加拿大温莎就不会算漫游。
aussie-2 发表评论于
用美国手机在加拿大温莎就不会算漫游。
WWTP 发表评论于
楼下还能再夸张点儿吗?照你这么说,美加边界生活的人就不要用手机了。
西部华人 发表评论于
要是打手机别说在屋里走动就是到边境线几公里内手机都会两国给你寄账单收你的费。
伟二哥 发表评论于
一天出国上千次,吉尼斯!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不把这些人拆迁了?
supermike 发表评论于
有个手机是天天要碰到的。手机!是不是打手机的时候不能在屋子里乱走?要不然一小心账单上全是漫游费!
aac 发表评论于
根据北美贸易区协议,欧盟协议,问题都好解决。 当然,如果那家人选择在家自然生产,那么小孩应该有双重国籍,只要把产妇放在国界线上就可以了。
Luluisland 发表评论于
税则上,可能要自己整理一下,就是在美或加赚的钱有薪资条或自己开的发票有发票根,
分类之后,分开报税即可。享両国福利,尽両国義务。反正像这样跨境的家庭建物在美加両国算微乎其微的少数。
如果选择为加国人,但在美国工作,则先在美国报税,然后將完税憑据单向
加国税局再报一次税,加国税务机关依美国税后浄额来看是否已超过加国最低年收额的規定,
再行征税(例如在美上税后净额年收兑换加元为十元,但加国規定最低扣除子女,及妻子或先生之減免额之年收入额为八元,就只扣二元税而已。而如十元又扣除子女減免额之后,
几乎不用再上税。只是申报的行为依据而已。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好奇地问一下,他们家的房子怎样交税?是否要同时交给两个国家?
5AGDG 发表评论于
想起来,这家某人拿着一个IPAD在屋里徘徊踱步,半个小时后,他应该向美国和加拿大各交多少税?
5AGDG 发表评论于
这家人把东西从一头拿到另一头要交进口税吗?
a7a8 发表评论于
美国加拿大那家人如果生一个孩子,是同时具有双重国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