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养父共谋杀养母 美国俄州少女判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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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大好河山 发表评论于
所以说领养孩子要了解生身父母的情况,相信基因的力量吧
Birdbb123 发表评论于
判得蛮重的嘛, 养父是罪魁祸首.
WWTP 发表评论于
应该是寄养吧,那种寄养家庭政府每月给补贴的。
joannaloha 发表评论于
不能领养五岁以上的孩子。三岁看小,七岁看老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自2011年7月起,19岁少女与41岁的养母及其43岁的丈夫同住。就是说领养时已经16了?? 那不是引狼如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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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美国报报导,俄州威克利夫(Wickliffe)的19岁少女塞布丽娜?祖尼奇(Sabrina Zunich)自2011年7月起,便与41岁的养母丽莎?诺菲尔(Lisa Knoefel)及其43岁的丈夫凯文?诺菲尔(Kevin)同住。
史諾比 发表评论于
黑手是那無耻的養父.
刚正 发表评论于
生而不养,罪也;养而不教,罪也too,,,生母生父,养父都是罪犯,,,
WXC8E 发表评论于
50岁出来还能再杀几个人。

这种事好像刚刚有一起。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她这简直就是一穷凶极恶的杀人犯, 魔鬼。捅12刀后还再砍166刀。这得多恶的人才会如此下得去手。所以杀人犯还有小恶(下毒)不够残忍,和大恶(杀得血肉横飞)之分。面相也是4分弱智, 6分邪恶!
sundry 发表评论于
有的孩子是养不熟的,到头来白忙活一场没有一点感恩和感情,血液里就没有那种联系。绝对不领养小孩,远距离资助还是可以的。
亦虹 发表评论于
所以,我一直说领养小孩不能算慈善。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所以谈大爱仁慈也一定要有条件。这种与生俱来携带罪恶基因的孩子领养时一定不能爱心泛滥!有些人就是天生的邪恶。加上在这样破碎无德的家庭长大。谁也不能改变。
剑吼西风 发表评论于
应该判死刑!
文学爱好者之歌 发表评论于
罪有应得!
大苹果123 发表评论于
艾玛,还是俺们这疙瘩的。
注册挺麻烦 发表评论于
这种生命活着就是一场悲剧。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俺就说了,变态杀人的以白人居多。这又一个。
淡定哥 发表评论于
计划不够周密
VivianHsu 发表评论于
男人都是畜牲!
悉尼老頭 发表评论于
心恨手辣 !
Bluebluesky123 发表评论于
在中国不会发生。首先,不检点机会少,其次外婆通常不会抛弃她
loudking 发表评论于
这一定是体制问题
mudanxianzi 发表评论于
精神病遗传
木每 发表评论于
evil soul
WakeUpCall 发表评论于
啥叫养虎为患啊。。
花花 发表评论于
领养孩子一定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