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大麻事件华裔士兵:我生来就是中国人,我还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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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mj 发表评论于
1. "军需官学校授予个人的毕业证书"? 出事了,你现在说是个人毕业证书了? 让新浪出面作证吧, 否则别狡辩了.

2. 尿检那东西只能查进3-7天的,喝点水就排没了,最准的是头发做化验,那东西能查出几年的,真想证明你没吸大麻,把头发的检验报告亮出来.
Cjliu 发表评论于
这位ucmj网友真是费心了,1:职位认证是乃是军需官学校授予个人的毕业证书,跟泄露军事机密或者跟政府文件扯上关系也太牵强2:例行的尿检都通过了,跟你硬要说跟沾了毒品触犯军法,证据与你观点都完全不符。说老实话,你写了那么一大堆还引经据典的,根本没跟这当事人扯上关系。 一看就是半杯水响叮当的人,无知也缺乏探究思考能力。
ucmj 发表评论于
首先, 我先声明一下本人所述内容不代表美国政府官方立场, 仅代表本人个人看法. 所有法律条文引述均来源于美国政府及学术机构官方网站且均可公开查询, 在这里我个人对"某个人"的无知深表遗憾, 本回应仅依照本人个人在美从军经验来看, 我也尽量做到客观评判.

[专业词汇解释]

UCMJ: 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 美国军事审判统一法典(俗称美国军法)
美国州法: 州法只的是州一层面所通过的法律, 该法律只适用州以下的级别(郡,市,等), 当州法与联邦法相抵触时, 依照联邦法为准.
美国联邦法: 联邦法是仅次于美国宪法的第二高法律, 依照美国宪法中规定, 联邦法适用于所有"美国公民及移民".


[原文引述]

文学城:你看到柯、房被拘的新闻,是什么想法让你发这条微博的?
小刘(下称刘):首先我想声明一下:我的私人微博账号带着个人职位认证,不是美国政府机官博,我发表个人观点,没要代表美国官方意见, 也代表不了。还有说我假冒军衔的:微博黄V是职位认证,军需官来自于上传新浪的英文证明文件里quartermaster翻译而来,是职位名称,跟军衔毫不相关。
***wenxuecity***/news/2014/08/23/3539832.html

[回应]

刘首先说道不是美国政府机官博, 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个人整个相册里满是军方制服的照片, 请问是否会误导大众认为这个是官方微博? 其次是新浪的英文证明文件, 我想知道新浪是否能公布一下证明文件? 如果是美国官方出的证明文件, 在这里暂不考虑中国是不是美国的敌人, 在没有军方授权的情况下, 擅自将军事文件给"非盟友国家"看是否已经违反了UCMJ? 我在这里直接引述UCMJ的相关条文, 刘是否违反了美国军法也请大家自己分析.

Any person subject to this chapter who uses provoking or reproachful words or gestures towards any other person subject to this chapter shall be punished as a court-martial may direct.

10 U.S. Code § 904 - Art. 104. Aiding the enemy
Any person who—
(1) aids, or attempts to aid, the enemy with arms, ammunition, supplies, money, or other things; or
(2) without proper authority, knowingly harbors or protects or gives intelligence to, or communicates or corresponds with or holds any intercourse with the enemy, ei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shall suffer death or such other punishment as a court-martial or military commission may direct. This section does not apply to a military commission established under chapter 47A of this title.

******law.cornell.edu/uscode/text/10/subtitle-A/part-II/chapter-47 ?

[原文引述]

我的第一条微博只是想表达我对网民都不知道大麻实际是什么就将其跟其他毒品混为一谈的不满。我之前在华盛顿州生活了不少年。美国的社会各界,尤其是华盛顿州,对大麻都是很包容的态度,我就觉得:哇,为什么国内要把这两个人整得那么惨,然后粉丝也去骂。于是我就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张我原来在华盛顿州和我表弟抽烟的照片。但国内的多数人也不知道大麻长什么样,我抽根烟斗,他们都觉得是大麻。我也没想要引起关注。但我很支持华盛顿州法律对大麻的包容。人民可以投票,经过对大麻的认识,他们可以投票选择自己的州能不能够合法使用大麻。华盛顿州的法律开明态度和国内的这种一副毫不商量的嘴脸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然后我就以戏谑的口吻发了那条微博,表达我对国内的打压和舆论导向的不满。
***wenxuecity***/news/2014/08/23/3539832.html


[回应]

从美国国会对"吸食非医用处方大麻是否合法"的审议结果来看, 大麻合法化并未通过联邦一级的认可. 也就是说当州法与联邦法相抵触时, 依照美国宪法中规定, 联邦法高于州法. 警察仍然可以依照联邦法抓人或判刑. 下面我引述下美国白宫对美国华盛顿州所谓的大麻合法化给出的官方回复.

* Maryland's law allows for medical marijuana use as a legal defense in court. Possession of more than one ounce of marijuana and public consumption for medical reasons is still illegal.

In 2012, voters in Colorado and Washington state also passed initiatives legalizing marijuana for adults 21 and older under state law.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Congress has determined that marijuana is a dangerous drug and that the illegal distribution and sale of marijuana is a serious crime.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DOJ) is committed to enforcing the 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 (CSA) consistent with these determinations. On August 29, 2013, DOJ issued guidance to Federal prosecutors concerning marijuana enforcement under the CSA. The Department’s guidance is available on the DOJ Web site, and provides further detail.

******whitehouse.gov/ondcp/state-laws-related-to-marijuana

[其它回应]

我个人认为刘的说辞只能说是对突入袭来的声讨的一种应急预案. 其中漏洞百出, 我也不便继续评论什么, 我个人有理由相信他被美国军方带走只是个时间上的问题.
一生伏首拜阳明 发表评论于
个人觉得给美帝卖命比给共产党卖命值,至少下场比彭大将军好。
靈小抓 发表评论于
哈哈哈,什么应严打,什么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美国的制度比大多数国家要科学严谨的多,不人云亦云,而是基于科学和人的权利与自由。当然,不奢求没经历过的人理解。
狸猫的爸 发表评论于
美国最好连Heroin开放,全民齐high.
靈小抓 发表评论于
我们这里工作压力大的独身的医生都时不时周末聚会抽大麻,更不用说普通人。
靈小抓 发表评论于
Chill out, 不尼马就大麻吗。不用少见多怪吧。来美多年没试过大麻才是out好不好,还好意思说来过美国?还是回去享受“据群众举报”的正义吧。哈哈哈!
bypassus 发表评论于
不就是为绿卡加入美军吗?直接说,不丢人!
ccch 发表评论于
人家当兵为了什么。这样关你屁事?管好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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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sh? 发表评论于 2014-08-23 16:50:21
参军只不过是他为移民走捷径。Nothing wrong with that, 但不要用别的借口洗白。
好男不当兵。
CharlieN 发表评论于
他会被自己玩死。
CharlieN 发表评论于
疑问是:此人加入美军的动机是将各种艰难当免费健身?这么肤浅,美军能容他吗?他好像爱出风头。
spicydoc 发表评论于
法不责众。即便那些州法允许大麻的也仍违反联邦法律。如果吸大麻,违反了法律就抓起来,美国的监狱不知道要扩大几倍。但美国的监狱人口已经是全球第一了。

今天看了几个病人,两人都情绪较高涨。后来我悄悄问那前夫的前妻,你前夫髋关节骨折手术后,连战都站不起来了,走路也不成,怎末情绪还挺高涨,不断说话?那前妻说,还不是刚吸完大麻!

本州是允许Medical Marijuana的。我不知前夫是否有大夫证书,可以用MedicalMarijuana,但我知道,其前妻是没有的。因为其前妻刚问我开一个证书。

BTW,我给其前妻报了个价,收现金$150,开证书 (不包括在医保的范畴)。不管其前夫有无证书,我都无语了 - 没有大麻的作用,那厮的情绪不知得糟成什么样子。他最近也肾衰了,开始了血透析。
老马识途 发表评论于
别废话,有户口吗?
炅龙 发表评论于
哦,一个大麻兵,战斗力会不会比当年的烟枪兵强?美国納税人的钱养着。
sw5cn 发表评论于
看不得人家好。言论自由,
FHZM 发表评论于
看来是个自己吸大麻的香蕉而已。
Etornado 发表评论于
算了,当初中国立法禁止使用大麻是因为加入国际组织,最后会应国际潮流而减轻对大麻管制。中国一直都是跟着人家走的,例如共产主义丶民主自由丶禁大麻等。喔,还有往头淋冰水,大家都跟着美国人做。
拉兄弟一把 发表评论于
这小子不学好,估计和黑兄弟阿米个及东南亚移民兄弟们混得太久了。
--1234567- 发表评论于
这小子也就是了解个皮毛。虽然华洲对大麻医用和娱乐用已经合法化,但华洲法律仍如联邦法律一样,将大麻依旧列为危险控制物品(CDS)。而且仍将CDS的毒化程度粉五级,1级最严重,2,3,4,5依次递减。华洲把大麻仍列在1级的C类(迷幻品)之22款项下(华洲法RCW69.50.204)。但为什么华州要合法大麻呢?这是因为抽这玩意的洛桑(loser)们不管大麻合不合法都照抽不误,因此政府觉着合法了还能抽点税,不合法化根本抽不到税。在经济形势江河日下的今天,政府尽然为得到毒品税而忍痛合法大麻,也让人看到了政府的无能和无奈。虽然“合法”了,但使用大麻还是有限制规定:如私自使用不超过1盎司的大麻可以,超过这个数还是要罚。在公开场合吸大麻不论多少都要罚。大麻和普通烟酒不同,烟和酒即使大量使用也不会让人产生幻觉,而且对脑组织结构和功能不产生伤害。大麻就不同了,它即会让人产生迷幻(很多吸食大麻的人的主要原因),也会对吸食者的大脑造成损害。
zfyg 发表评论于
看得出这小伙来美国如鱼得水
我给他的建议是:多玩脸书,少弄微博
blush? 发表评论于
参军只不过是他为移民走捷径。Nothing wrong with that, 但不要用别的借口洗白。
好男不当兵。
Twinlight 发表评论于
在中国这种遭受两次鸦片战争侵略的国家,就是不可以支持大麻合法。

这人缺乏历史常识,应该给他一公斤海洛因,让他当场全部吃下去。
南卡统爷 发表评论于
标题翻译有问题,应该是“我生来就是华人”,华人和中国人是两个定义,不能混同。
autumnsun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就不“辱华”了?到wxc来看看就知道了。
美国居民可以拥有枪支,美国部分州可以合法登记同性婚姻,难道中国也该遵循?这位“华裔士兵”到美国才几年,脑子,起码是思维方式已出毛病,在网上让人骂可以理解。
gogo1234 发表评论于
管你P事!
cofilin 发表评论于
不是很了解这是啥鸟人,你有本事冲你的同事和上司也这么说,你是个中国人,看看是啥结果?如果你不是个中国人,就别勉强了,没人在乎你是不是。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大麻也不过最近才在几个州合法而已。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虽然他认为大麻是这样,但只是他的看法。在中国不可以做就不要做,要做就要离中国远远再做。各国有各国的法律,标准不同,违反了就该处罚,就这么简单,也是维护法律的神圣。不因为美国可以中国就一定可以。
马钉 发表评论于
赞一个!喜欢这样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