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房东有染 房东妻子发现后三人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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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主与女房客有染后,被房主妻子发现,令人意外的是,妻子并没有阻止,反而加入其中,三人一起生活几年。今年7月8日,女房客与房主因琐事起了纠纷,女房客一怒之下从2楼跳下,造成胳膊骨折。昨日上午,双方调解处理,房主一次性付给女房客41000元,房客也搬出了该出租屋。

  女房客与房东有染

  “我们接到了两次报警,第一次说是有人强奸,后来又说有人跳楼了,处警后才发现是一个案子。”昨日上午,公安榆阳分局上郡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事发后,派出所民警和刑警队民警均赶赴现场,但没有强奸。跳楼女子说,跳楼之前她曾大喊被强奸,有人听到后就向警方报警说了强奸,事实上并没有强奸这回事。办案民警说,此案并不复杂,但案情背后的故事却让他们大跌眼镜。

  跳楼的女子名叫章洁(化名),今年30岁,佳县人,已婚,有一个9岁的女儿。至于为何要跳楼?章洁说:“是房东刘德(化名)和他妻子来我房子闹事,我没法活了,就从二楼跳下去了。”原来,章洁和丈夫租了刘德的房子两年,第一年房租 3600元,第二年4500元,第一年付清了房费,第二年的付了一半。“我之前在刘德的哥哥家租房住着,后来刘德说他喜欢我,就让我租住在他家,入住后,我和刘德就发生关系,并且好上了。”章洁说,后来此事被刘德的妻子发现,三人一起生活几年。

  章洁说,因其老公欠刘德一万元钱,他们也根本还不上他那个钱,所以她就一直和刘德好着。章洁回忆:“我跳楼之前,刘德的老婆说我穷疯了想借此讹诈,就和我撕扯了,被众人拉开。我就此事和他们理论,没想到刘德却翻脸否认,当时我觉得没脸活了,所以就选择从他家楼上跳下去了。”

  跳楼女子获赔41000元

  据悉,刘德今年49岁,在榆林有一份临时工作,是章洁娘家村里的人。刘德说,“章洁夫妇两年来一直租住他的房子,昨天突然说我强奸了她,然后引发纠纷,章洁就从我家二楼跳了下去。”

  刘德说,这个事情还要从7月6日早上说起,“我看到章洁带着两个小孩进了院子,我就开玩笑问小孩说,你们去哪里玩儿了,是不是跟别的叔叔出去玩儿了?没想到这话被章洁听到,她说我坏她的名声,到了中午,她打电话约我出去,说要谈个事请,没想到她还带了个男的,说我把她的名誉毁了,威胁我,让我把她丈夫的欠款消掉,我没有同意。”刘德接着说:“7月8日凌晨,我们两家又在院子里碰头了,章洁的丈夫就和我老婆吵了起来,章洁就说我把她强奸了,并且说在租房期间我们一直有不正当关系。看到我没有承认此事,章洁就上了我家的房顶,她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没接,是我外甥接起了电话,打完电话后就看到章洁从二楼房顶跳了下来。” 章洁跳楼后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胳膊骨折。昨日,上郡路派出所办案民警说,事发前后,刘德的岳父向警方报了警,他们赶到现场时调查发现,对于章洁所述,刘德的妻子并不否认。昨日,经过调解,因章洁跳楼身体受到损伤,刘德一次性付给章洁夫妇41000元。章洁夫妇也搬出了刘德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