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作者马尔克斯逝世 曾获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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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风掠过2 发表评论于
《百年孤独》相比绝大多数现代派小说,其实很好理解,故事内容也挺完整;有个人名表,人名也不会搞混。但这部小说就讲了一个带有神秘性的故事,其人物塑造、语言、小说结构都没有令人称道的地方。这部小说即使比中国当代小说相比,也只能属中流水平。张贤亮、刘震云以及其他一些人的小说都要比马尔克斯的小说好。真正经典的是18、19世纪欧、美小说。
pugongying 发表评论于
现在花在读书上的时间真的太少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网上混。人心浮躁的时代,再也出不了伟大的作家了!
BTW,没看过这本书。看了大家的评论,觉得自己肯定理解不了欣赏不了。关键是知道自己静不下心来!
明月关 发表评论于
读了好几遍, 每次读都有新发现. 很喜欢这本书.
JusticeD 发表评论于
本人实在不会欣赏读来索然无味,让人昏昏入睡的所谓“巨著”。不过有人将此书与《红楼梦》相比,就太高了,如同宣称芝兰与鲍鱼闻起来有异曲同工之妙。
Camouflage 发表评论于
咱文学阅读欣赏能力有限,所以自从上大学以来,绝大部分文学作品只读一个简介,有连环画形式的就进一步研究一下连环画。二十多年前读过《百年孤独》的简介,看了诸位评论,更是不敢读全书。请问有连环画吗?
红嘴 发表评论于
其实这本书很容易理解,有人说名字复杂,一点都不复杂,这是作者的本事,就那三,几个名在后代子孙身上重复使用,居然不混乱,故事发展清清楚楚。记三个名字总比记十几个不同名字容易得多。
京V-02009 发表评论于
纪念一下,读过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囫囵 发表评论于
中国也有一部与百年孤独十分相似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就是白鹿原。
囫囵 发表评论于
百年孤独 是我最喜欢的巨著之一,读了无数遍。

向我周围的人拼命推荐,结果不喜欢的人居多。是曲高和寡,还是浪得虚名?~哎!

向大师致敬!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还是后一部好懂,标题一目了然,看了感觉---爱情是一场幻觉,主观的想象---魔幻的现实
《百年孤独》的开头:

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尔良诺上校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结尾:

船长看了一下费尔米纳,在她的睫毛上看到了初霜的闪光。然后他又看了一眼阿里萨,看到了他那不可战胜的自制力和勇敢无畏的爱。于是,终于领悟到了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这一真谛,这使船长大吃一惊。

“你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轻风掠过2 发表评论于
一般来讲,经典小说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人物、语言、结构。《百年孤独》没有一个方面能够达到较好水平。可取的地方只是一定程度地展现了哥伦比亚那时的生活场景以及将一种流派的小说(尽管没有什么值得推崇的)推到了一个高峰。
墨老五 发表评论于
我20年前也认认真真拜读过,故事非常好,不过阅读水平有限,被N代人的名字彻底搞晕,没这么取名的,太魔幻了吧。
轻风掠过2 发表评论于
魔幻现实主义相对其他现代派小说来讲,还是比较注重讲故事的,但这故事介于神话与现实之间,很难有深厚的内涵。
轻风掠过2 发表评论于
《百年孤独》我认认真真读过,看不出什么好!
轻风掠过2 发表评论于
挪威文学院的几个糟老头有什么欣赏水平!象莫言大多数小说都只有故事会水平,写得较好的只有少数几部。而其他中国现代小说家比他好的多得是。莫言之所以获得诺奖青睐,就是由于他那几部写得离谱、极端描写的小说,非常不真实的小说。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能写出如此震撼人心的作品, 令人敬佩,一路走好!
轻风掠过2 发表评论于
托尔斯泰都被诺贝尔奖彻底忽略,这如何解释?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百读不厌的《百年孤独》
老九不能走 发表评论于
听说当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只有两个半人能读懂,不也获得诺奖了,这如何解释?
轻风掠过2 发表评论于
回答楼下老九:
韩剧听说观众也极多。
老九不能走 发表评论于
大师的横空出世需要时代的背景,能写出《百年孤独》的时代已经不存在了。
实在太喜欢《百年孤独》了!
RIP!
轻风掠过2 发表评论于
版主是马尔克斯的粉?容不得不同意见?
yourfathers 发表评论于
我没读过这本书,但看楼下评论,评价这么高,我决定一堵。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大师们终于一个一个的离开我们而去了,再也读不到什么开启我们智慧和心灵的好书了,多遗憾啊!浮躁的网路时代相较于沉静的纸书时代,或许再也不需要大师了。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读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深为止倾倒,还有一片散文好象叫番石榴飘香,一直不知道番石榴是什么味道,后来终于如愿“一嚐”,体会到什么是魔幻。
吴敬中 发表评论于
跑个题。我印象最深的有三本书:艺术哲学,百年孤独,妞妞。前两本都是极其挑战智力的,特别第一本,传言傅雷曾对儿子还是儿媳说过“你要是能3年看完这本书就是一个不世的天才”,俺当初年轻气盛,就是不服气所以找来读。百年孤独当开始姓名混淆的时候我看得开始勉强了,但后来琢磨出来姓名树的法子以后一下子清晰了,看得好过瘾。至于艺术哲学,发现自己确实是个普通人,太难读了,每天晚上咬牙坚持看半个小时,不过勉强看懂半页到一页半,时不时还得翻回去重新看本章节,麻烦的是二次看的理解和第一次“以为读懂”的不一样,于是只好返工。这样坚持了半个学期,只看了几十页,只记住了在描述照相技术和绘画的区别的一句话“艺术是创造,照相是制造”。彻底被打败了,深感自己智力低下。可这么好的书读不懂,不敢读实在不甘心,于是孩子气就再买一本。那时候这书钱对俺可不是个小数目。想着等什么时候有时间再来。现在我基本确定自己这辈子看不完了。好在美国土葬,到时候带进去慢慢读吧。
吴敬中 发表评论于
读这本书有个窍门,就是要随手建立一个类似族谱的“家族树”,这样当重孙取的名字和爷爷一样就会清晰很多。我读的时候是自己建立的,不过后来的译本有直接带家族树的,这样每当感觉姓名混乱的时候看一眼,马上就清晰了。
XLD 发表评论于
喜欢“百年孤独”,就像喜欢“红楼梦”,读“百年孤独”的时候,就像读“红楼梦”一样,几十年来,读了一遍又一遍,可以从任何章节读起、每一次都有那样过瘾,那样愉快、那样享受的感觉!

此刻我非常伤心。非、常、伤、心!
两个月亮的世界 发表评论于
喜欢这本书,莫言的小说也是这个什么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不过我更喜欢村上春树,他败给了莫言,挺可惜的。好在莫言是中国人,人又那么低调。
红嘴 发表评论于
王小波曾说,读了《百年孤独》都不敢写小说了。想起我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时的震憾,在心里直呼作者太伟大,语言构思太不可思意了。
JusticeD 发表评论于
几年前借阅过,因为觉得书名特深沉,结果发现自己完全不懂欣赏此书。 汗颜!
纽约双鱼 发表评论于
同意楼下,当时太年轻,初读之时被一大堆重复的人名搞糊涂了。
mafanda 发表评论于
就因为喜欢百年孤独,爱屋及乌,
然后想再读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结果看了灵山人实在读不下去,他奶奶的。
吴敬中 发表评论于
老人走好。最喜欢的就是这本书,除了难记和不断重复的人名。谢谢您的才华。
farer 发表评论于
一路走好!
lumom 发表评论于
好看的书,走好...
netcitizen 发表评论于
觉得莫言的风格很是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flypeter 发表评论于
我只记得看百年孤独时候的大脑极度紊乱。。。就和脑子抽筋了一样。可能我太年轻,还无法理解其中大量复杂的家族乱伦所蕴含的深意吧。魔幻现实主义很明显不适合我。
wolfkiller8 发表评论于
最喜欢的书之一,向伟大的作者致敬。
毕凡 发表评论于
当年读《百年孤独》时的震撼,仍时有所感。一个社会系统的熵值一旦跨越某个点,再回到有序状态是多么地困难重重。再大的努力,再美好的愿望,也无法一蹴而就。

愿您在天堂里安息,马尔克斯先生!
leahleah 发表评论于
R.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