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冤狱18年真凶落网:不会放过打我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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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发表评论于
他并不冤,他其实是共犯之一,只不过人不是他杀的,他为了保护哥们自己担了罪,什么都认,这能怪警察吗?李犯把所有犯罪细节都告诉他了,他按照这些细节供述的和实地勘验的如果一样,确实就可以认定是他杀的人。所有国家的警察都是这样破案的,只要证据链和他的供述吻合,自己又认罪,那就可以定案。

翻案也不是他自己翻的,而是人家逮到真凶反过来给他翻的,他抱怨什么?
BIGBENBIG 发表评论于
包庇李犯,就是说他被抓后没有供出李犯,否则按常理应该抓捕。既然参与了灭迹,又不供出李犯,和其他根本没参与却被顶缸比起来,不算太冤。
jjking20000101 发表评论于
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证实,201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王本余强奸杀人罪名不成立。随后因有包庇李彦明的情节,王本余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月,王本余被释放,并获得了150万赔偿金。

什么逻辑?
1. 改判王本余强奸杀人罪名不成立。
2. 随后因有包庇李彦明的情节,王本余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 当月,王本余被释放,并获得了150万赔偿金。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又是神探坡的案。
hybridatl 发表评论于
惨了 ,又要上当了,这一百万多半没戏了
文学爱好者之歌 发表评论于
听朋友说:几年前,有个广东湛江的女的在网上找了个美国白人男,带着15岁的儿子嫁到加州,当这个女的拿到绿卡后离了找了个比这个男的更有钱的又嫁了,却把自己17岁的儿子留给了前面这个男的抚养,而这个傻瓜还想再找个中国女人帮他一起抚养前面那个女人的儿子。不知道后来怎样。
刀客行 发表评论于
请问姐妹们:1. 什么时候妈妈可以扔下自己的孩子,自己跑了?2. 在国外大家见过这种情况吗?

其实按小资女的理解,父母是可以为孩子牺牲自己生命的。母亲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孩子。

1. 在中国农村,如果丈夫因为贫穷或灾难等无力支撑家庭了,妻子很多选择了留下孩子(尤其是儿子)离家另嫁了。

有人会反驳这是农村的贫穷造成的,不妨看看城里或出国的例子

2. 夫妻两人一起出国了,尤其是早年。贫贱夫妻百事哀,老婆看着没出息的丈夫,留下孩子,自己和鬼佬过好日子了。

一个定理的正确性最容易用极值检验,人性的本质也在极值的环境中暴露无遗。动物在灾难和饥荒面前也有时放弃幼崽。


秦始皇 发表评论于
参与了,好像也不冤
梦太d 发表评论于
应该是半个共犯
0862 发表评论于
助杀人犯弃尸,包庇杀人犯,改判出来也不对自己的罪行检讨。不是善类,早晚都会出问题。
liming_1973 发表评论于
我有一种预感,他表弟能还他钱的可能性不大。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李彦明应该被判死刑!
help10 发表评论于
这人做牢18年一点也不冤,而且还很蠢。
淡定哥 发表评论于
不要忘了让你捡肥皂的狱友
c6255 发表评论于
宁愿坐牢也不出卖朋友,我希望能有这样的朋友。
刀客行 发表评论于
请问姐妹们:什么时候妈妈可以扔下自己的孩子,自己跑了?
在国外大家见过这种情况吗?


“1989年,35岁的王本余还没有结婚,王本余说,家里穷,没人看得起,就一直没结成婚。当年,一个叫吴常慧的女人带着两岁的女儿,从山东来到这里,走进了王本余的生活,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他们一起生活了3年。 王本余说:“1991年那年年生不好,地里没什么收成,便带着老婆跟着亲戚外出打工,先后到河北和内蒙古蹬三轮挣钱。结果,她跟别人跑了,把娃儿丢给了我。”


冷眼看洋 发表评论于
他这个案子还算有结果,看看美国30年死刑犯Glenn Ford最后无罪释放,一无所有,政府赔偿还遥遥无期,上限是33万美元,30年33万上限,还不知何时才拿到手。
******cnn***/2014/03/11/us/louisiana-glenn-ford-freed/

lendahand 发表评论于
蠢一次就算了,还要蠢第二次,借钱给他人,别指望他人还给你了!
bo'smam 发表评论于

这个冤枉吗?既帮杀人犯抛尸,还帮他隐瞒罪行。如果认为冤枉,为啥当初不交待得一清二楚?
脸红脖子粗 发表评论于
“哥们义气”害死人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多少人辛辛苦苦干18年还存不了150万,真够赚的了。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这个不冤吧, 帮人家销毁尸体。 谁知道你有没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