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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求职潜规则当道:已育胜已婚 已婚胜单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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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变成兼职,收入也按上班天数算,看起来是在照顾我,其实是老板在变相逼我辞职!”张女士是福州一家私企的普通员工,就在她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老板后,公司对她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原先基本工资两千多元加业务抽成,现在按天算,每天50 元!”据了解,张女士这样的遭遇在福州并不罕见,女性在职场上经常受到“隐性歧视”。

  “我学的是市场营销,大学期间也从事过销售工作,而且业绩不错,可想不明白的是这家公司注明只要男性。”小李是福建师大应届毕业生,几个月来,她不停地找工作,遭遇过种种“歧视”,“不是性别问题,就是个子问题,总能给你一个理由。”

  记者浏览了一些招聘广告,不少都有“男生优先”的字样。“由于社会舆论影响,我们在打招聘广告时,尽量不使用‘男性优先’等字样,但在实际挑选中,还是男性优先。”福州金山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说。

  “其实我们这样做也有道理。”这位徐姓经理说,女员工要生孩子,休产假需要几个月,生完孩子后,心就在孩子身上,难免会影响工作。因为这些原因,他们在招聘面试时,会刻意地选择男性。“只要招聘上不出现被法规禁止的歧视女性的文字,实际怎么操作,谁也管不着。”

  记者调查发现,企业在招聘女性员工上基本遵循“已育胜过已婚,已婚胜过单身”的原则。不少企业狭隘地认为,一些工作只适合男性,而女性受制于家庭,会对工作造成影响。“未婚女性虽没有家庭拖累,但她们做事不够成熟,想跳槽就跳槽,就算会在公司稳定下来工作,她们还是要经历产假的‘阵痛’;女性生育后家庭比较稳定,多了一份责任和承担,工作会更踏实,无需产假,对企业来说会节约一笔不小的成本。”

  面对歧视,大多数女性选择了“沉默”,“怀孕后被公司辞退,本想跟企业较真,但自己没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要么选择一家‘要’自己的,要么干脆在家里待产。”福州市民刘新新也有过这样的遭遇,但她认为,打官司需要耗费许多时间、精力、金钱,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记者了解到,我国多部法律均明文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在现实中,由于性别歧视引发的纠纷很难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院基本不支持对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的性别歧视判决赔偿损失。“司法实践里,多是以被歧视者损失的程度作为是否立案及判决的标准,但损失程度很难量化。”福建丰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亚萱指出。

Déjàvu116 发表评论于
人家怀孕把人解雇是在玩火。。。这些老板总有一天会倒霉,干缺德事儿是要付出代价的。
Laocaige 发表评论于
谈点实际的:全世界的劳动法必须兼顾男性的权利,如果妻子怀孕,丈夫也自动享有免除被裁退的保障!这样才符合公平与合理的原则!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也不能说全世界都一样。

据我所知,在日本,正好相反--如果单身结婚了,很多就要回家。而生了孩子(因为很多幼儿园结束的时间比较早),大部分妈妈也就必须在家。而等孩子大一点,再想找工作,除非业比较专业的工作(比如医生,护士,会计师,律师等有执照的)一般很难再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因为回家后,工作岗位马上就被填了)。所以很多日本妇女生了孩子后,很多只能做part-time工作或者在商场收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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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ed 发表评论于 2013-05-12 09:45:55

全世界都一样!
Popped 发表评论于
全世界都一样!
heehee 发表评论于
张五常骂得很对,
现在的劳动法有些条目完全是扯淡。

比如这个保护女性的条目,
看上去对女性有利,
可是雇主不是傻子,
知道会若麻烦,
干脆不雇了。
锦灰堆 发表评论于
法律法规的确定的不合理。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应该由企业承担,而应该由国家承担。因为孕妇并没有对企业产生价值,她是在为国家“创造价值”。而国家的这部分支出的资金,应该包含在企业或个人(不光是女性职工而是所有职工)的税收中。
而现行的政策,国家是受益人但不承担任何费用,而企业是直接“受害”人却要承担费用。这不合理。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俺总觉得,共产主义不一定是天方夜谭,虽然祸害了世界几十年。俺的理解是,当所有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都可以有机器完成,人类只是很少精力用于创造、控制,而主要都是玩乐享受的时候,共产主义也许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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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d001 发表评论于 2013-05-12 04:14:46共餐主意的最高境界:1物质极大丰富2劳动成为人们第一需要。

呵呵,慢慢等吧,可能下一个地球时代人们会把劳动变成凌驾于性事睡觉吃饭愚乐腐败之上的“第一需要”。
ayan 发表评论于
怀孕生子最终也会走向专业化和外包,成为一种服务。现在不是很多人已经在用代孕妇了吗?说不定以后会出现机器人代孕妇呢,和医院一条龙服务。这样出生的孩子are wanted babies and will be loved for sure.
wbd001 发表评论于
共餐主意的最高境界:1物质极大丰富2劳动成为人们第一需要。

呵呵,慢慢等吧,可能下一个地球时代人们会把劳动变成凌驾于性事睡觉吃饭愚乐腐败之上的“第一需要”。
laocaige 发表评论于
现在的世道好奇怪,许多妇女一旦怀孕,她们在公司就成了女王,其他同事就得为她打工。如果轮上裁员,其他同事反而要被裁。许多家庭,老公被裁,怀孕的老婆上班。好讽刺。
在国外一样,我的同事怀孕半年不做工,最后加薪升职一样不拉。我辛辛苦苦,最后apprisal还是比她低。
现在公司的HR都是女的,中层领导也很多是女的,男人费力还不讨好呀。
笑谈天下 发表评论于
单身女性招太多,老板就根本别想集中精力工作了。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这是典型的法律不合理导致人民不守规矩的例子。国内劳动法打着保护妇女权益的旗号,给孕妇规定的假期长的吓死人。很多不诚心的女员工,在怀孕4,5个月开始就以保胎为名开始请假,使得正常工作无法进行。而这时候公司对她没有任何办法。劳动法规定哺乳期员工在生育一年后不得解雇。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女员工怀孕,公司要白白养她将近一年。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当然对未婚未育的女性敬而远之了。
路过da酱油 发表评论于
不孕的是不是就无敌了?
cwdo 发表评论于
这个只能靠道德约束了,奈何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已跌股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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