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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质疑朱令案:揪出神秘的“王一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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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令案又有新的进展,一方面,朱令的代表律师李春光9日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人是朱令。另一方面,被称为「打假斗士」的方舟子10日在其博客中指出,据他瞭解,朱令、孙维的清华同班同学很多人都认为孙维被冤枉,而《羊城晚报》4月29日一篇报道采访了朱令同班同学「王一风」,认为孙维是唯一能既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对此,方舟子质疑说,「这个可疑的王一风究竟是谁」?

  BBC报道,李春光在《信息公开申请书》中明确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朱令案」 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关于朱令案,众多舆论都将矛头指向孙维,王一风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称,「孙维是唯一能既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然而方舟子10日在博客中指,孙维虽然是班里唯一一个在实验课题中用到硝酸铊的同学,但是实验室对药品的管理并不严格,同一个实验室的人,或在别的实验室过来串门的人,想要的话也都可以偷得到。

  至于王一风说「清华大学1994年9月开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很可能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对此方舟子说,「王一风提出这个奇谈怪论的目的,是为了把投毒现场锁定在朱令宿舍。」

  方舟子说,「王一风为何一而再、再而三故意构陷孙维,有可能是王一风与孙维有仇,另一种可能是王一风才是投毒的真凶或真凶的同党。所以也应该把王一风列为嫌疑对象。这个可疑的王一风究竟是谁?采访过他的《羊城晚报》记者应该知道。」

  方舟子的博文在微博上引发热议,网友「月满西楼_流光碎月」说,「朱令案又多了一个嫌疑人:同班同学王一风。支持老方继续追问案情。」网友「柳上悔」说,「建议@平安北京通过@羊城晚报记者联系这个王一风,协助调查朱令铊毒案。」

  网友「Heimann-JHB」则调侃称,「世纪神探方舟子,打草惊蛇贝志诚,引蛇出动王一风,朱令案情快明鸟?!」

八哥 发表评论于
舟子童鞋确实中文互联网(不是商业化之后的)和学术打假早期的领军人物,那时的我对他和新雨丝是仰望的。但海龟之后,在物欲横流的厚黑染缸中涮了涮脚,就鞋湿了。特立独行的路太难,哪有招安功成名就的捷径,理解,就是本人也未必经得起诱惑
八哥 发表评论于
还是制度问题,真知灼见。不过中国警察有司法权,问问阿差们,都不一定有多少人知道。恐怕不是警察有司法权,而是某裆,某派系,某首长 代表某组织,某部门下达的行政命令,人政而非滥用法权。这种权力大于法权,大于公平公正,大于公众的知情和监督权。
警察没有电邮是由时代和政治背景的,但不能因此而读之不作为,电邮是用来寻医找药也为后来警察的介入提供证据,不明白为啥警察介入后还需要电邮,案情很简单,范围很小,背影简单的话恐怕早就破了,十几年来仍然支支吾吾,欲盖弥彰,。。。。
八哥 发表评论于
八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6:41:38
这案结的倒是蹊跷,当事人不知,公众不知,多年后,一句轻佻没有理由的案子当年已结了事。还不让问为什么,天下之大,只有我党领导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才能出现的奇事。且不说投毒是否成立,如此敷衍了事,草菅人命,比之封建王朝,有过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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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司机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7:14:45
中国的情况跟美国不同,美国警察没有司法权,中国警察有司法权,一直到现在还有。所以,这个案子没通过检察院、法院,就由警察局了结了,不算犯罪,但警察 既然已经告诉他们孙维可以出国,说明孙维已经不再是这个案子的嫌疑人了。而孙维是此案的唯一的嫌疑人,她不再是案子的嫌疑人,这个案子当然就了结下达了。朱家 只是一直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而已。个人以为,以当时警察的低科技手段,应对这样的高科技案子,是没什么办法破案。起码学生能用电邮,你警察就用不...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老贼999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23:58:32中国网民比中国政府更加残酷。
中国政府对他们的反对派是坚决打压。
中国网民对于他们的反对派则是格杀勿论。
中国网民大半是读毛泽东的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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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大陆网民和台湾网民,大陆领导人和台湾领导人的表现,你会得出结论是读毛泽东的书长大表现更好。
老贼999 发表评论于
中国网民比中国政府更加残酷。
中国政府对他们的反对派是坚决打压。
中国网民对于他们的反对派则是格杀勿论。
中国网民大半是读毛泽东的书长大的。
爱琴海2010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完全是在帮政府转移注意力, 此案的核心是政府应及时公布当时的所有调查报告或档案而解决又一个公信危机的导火索. 说实话谁是投毒者已不是关键所在了.

楼下的卧龙司机显然太年轻, 不要说朱令案时有免费邮箱, 89-6.4时海外也是通过互联网来了解当时北京民运的情况的.
mounthigh 发表评论于
学习交流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一夜间信誉破­产, 从此以后再没人信了.
ania 发表评论于
方脑子进水了,该退休了,或者被党提拔了。
关连 发表评论于
真实的方也就这瞎猜的水平了。估计之前打假的文章,很多都是代笔的,哈哈。要不怎么老怀疑别人代笔呢?自己写东西又都是这种垃圾水平。
BoilingWater 发表评论于
1. 贝志诚曾对韩寒作假的质疑做了些可能的解释,这使方不快
2. 在白宫签名使中国政府尴尬正不知如何是好时,方挺身而出给当局解围,以实际行动体现自身的价值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由于相互之间缺乏信任,瞎猜的能力天下第一。彼此为猜的不同而战争。
honest666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简直是侮辱中国人的智慧,庆幸我们没有被毒我们是清醒的!!!!
honest666 发表评论于
无论真凶是否孙维及其室友,我觉得这些人请不动方舟子。方舟子突然表态质疑贝志诚,就是在北京警方声明朱案证据缺灭,无法查清朱案的那两三天时间。明显是配合北京当局,慑止贝志诚。说童某有嫌疑,也是为了威胁对方住嘴。能够调动方舟子的,应该是国内某一正治派别,而这个派别曾经在朱令案中帮助过某些人。事实上,方舟子跟那位司马南一样,什么反伪科学什么打假文凭,都不是最终目的。学术反假科学反假,是为了立名,而且国家媒体帮助他们宣传他们,最后就成为某个领域的所谓权威人士,也就是御用学者。最终在有事时,利用他们长期在网络上在民间在科学界建立的威信和知名度,帮助摆平某些事件。
)。在朱令案事件中,觉得方舟子很可笑!很搞笑!很滑稽!把自己几十年树立的打假形象涂上屎,臭不可闻!!!
中央为什么结案? 如果罪犯没弄清,还逍遥法外,98年就结案?为什么还要中央最高层拍板结案? 就拿中共的屁法,刑事案追诉期20年。北京公安不能暂时没有证...
老戗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老糊涂了!不过写这样文章,可能也是为了讨好谁!
buga 发表评论于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4:17:02《转载朱令铊中毒真相调查报告之一》这篇博文解释了楼下许多人的疑问(把.后面的空格去掉才能打开)http://blog.sina. com. cn/s/blog_49c1101d0102ego6. html
许多挺孙的人总是单就某一点来反驳,建议你们把下列问题一起回答
1.谁知道铊无色无味并有毒 2.谁能拿到铊 3.谁能近距离接触被害人物品并投毒 4.谁能在半年之内多次反复进入女生寝室【准确】投毒?(当时男生进入女寝室是要进行登记的)5.谁在获知同学被投毒致残后仍能在原寝室与剩下的室友坦然共室?6.谁拿不到毕业证?为什么?以孙家的能量为什么不投诉清华不发给女儿毕业证?7.谁在网上串通室友帮自己洗白?另外,没有贝,朱令可能就不明不白死了,可能根本不会被发现是被毒害的。中药中毒之说更是无稽之谈,没搞清事情原委,真难让人相信不是在这里有意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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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1!!
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没有签成签证就痛哭流涕,那朱令和家人所受的身心折磨又如何度量?
zf2005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这个真正的劣等货终于露出真容了。
wumiao 发表评论于
看到有人还拿出“连北京警方都不能认定是投毒”做为论据来论证这个案件,实在太可笑了,你说实在话,你相信中国的警方不被权势左右,不为当官的服务,不听从上级的决定而全身心对老百姓负责?说出这种话的人,你和那种“何不食肉糜”的傻儿皇帝有半分区别?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孙维的2006年的律师最近这两天也说过,孙维就在北京,朱令基金负责人说没有任何人在美国见到过孙维。当时负责治疗朱令的医生有美国大使馆的医生,他治疗过朱令好几次,所以孙维是上了美国大使馆的记录的,根本签证不出来,每次孙维去美国大使馆签证,回来都是痛哭流涕。
无奈渔民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神话不再.原来也这么庸俗.
卧龙司机 发表评论于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7:12:39
卧龙司机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7:03:18最主要的是,孙维投毒的动机是什么,不能因为住一个寝室,就有作案嫌疑,有什么证据证明寝室是投毒的作案现场?
再有呀,又是怎么知道是铊中毒,是通过互联网对吧?这种话放到现在说可以,十九年前有互联网吗?那时候连WINDOWS95还在待产期呢。退一万步说,就算当时有,能接触到互联网、电邮的应该不会是贝志城那种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吧?要知道,那时候还没有实行免费电邮相箱。

我能说你是一头猪么,贝就是北大计算机系的,你其他的问题我不屑于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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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一头猪呢,贝志诚是力学专业的,而且没毕业就被开除了。另外,当时北大有互联网吗?有电邮吗?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据朱令基金会的负责人最新采访说孙维根本就没来到过美国,因为美国大使馆已经把孙维记录上档案,根本签证不出来。朱令的父亲这两天的采访也说过,孙维在北京。
卧龙司机 发表评论于
八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6:41:38
这案结的倒是蹊跷,当事人不知,公众不知,多年后,一句轻佻没有理由的案子当年已结了事。还不让问为什么,天下之大,只有我党领导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才能出现的奇事。且不说投毒是否成立,如此敷衍了事,草菅人命,比之封建王朝,有过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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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情况跟美国不同,美国警察没有司法权,中国警察有司法权,一直到现在还有。所以,这个案子没通过检察院、法院,就由警察局了结了,不算犯罪,但警察既然已经告诉他们孙维可以出国,说明孙维已经不再是这个案子的嫌疑人了。而孙维是此案的唯一的嫌疑人,她不再是案子的嫌疑人,这个案子当然就了结了。朱家只是一直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而已。个人以为,以当时警察的低科技手段,应对这样的高科技案子,是没什么办法破案。起码学生能用电邮,你警察就用不了电邮,所以,朱家当时应该把案子交由贝志诚侦破...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卧龙司机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7:03:18最主要的是,孙维投毒的动机是什么,不能因为住一个寝室,就有作案嫌疑,有什么证据证明寝室是投毒的作案现场?
再有呀,又是怎么知道是铊中毒,是通过互联网对吧?这种话放到现在说可以,十九年前有互联网吗?那时候连WINDOWS95还在待产期呢。退一万步说,就算当时有,能接触到互联网、电邮的应该不会是贝志城那种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吧?要知道,那时候还没有实行免费电邮相箱。

我能说你是一头猪么,贝就是北大计算机系的,你其他的问题我不屑于回答了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铊党和水军别搅混水,知道铊公主事情的人多的很,她认罪证明还留着的,会有一天大白于天下的。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4: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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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调查报告,分析很有道理,报告中限制了宿舍知情人员数量,这是不对的。从分析看,能够知道朱令的使用物品的人应该不止这几个。只要是同一楼道的有心人(因为这几样东西孙维都会拿到水房这公共地方),都能够做到,宿舍门一般大开,有心作案的人员都能够做到下毒和毁灭证据。

虽然从分析看90%是孙维,但剩下的10%呢?不要用框架将思维限定在孙维身上思考,如果真是孙维,那样想没有问题,但万一不是呢,那我们不是放过了真正的下毒者吗?
卧龙司机 发表评论于
最主要的是,孙维投毒的动机是什么,不能因为住一个寝室,就有作案嫌疑,有什么证据证明寝室是投毒的作案现场?
再有呀,又是怎么知道是铊中毒,是通过互联网对吧?这种话放到现在说可以,十九年前有互联网吗?那时候连WINDOWS95还在待产期呢。退一万步说,就算当时有,能接触到互联网、电邮的应该不会是贝志城那种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吧?要知道,那时候还没有实行免费电邮相箱。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karlheinz 发表于 2013-05-11 07:30:31 -- 应该说是南京屠杀铁证如山,但是不是大屠杀,是否杀了30万,这个由于证据不足所以日本方面一直有争议”

南京大屠杀的死亡数字是否确实是30万,是新倭法西斯们喜欢纠缠的伪命题。这就如同犹太人说德国纳粹屠杀了六百万犹太人。新纳粹反对,说实际数字应该没有六百万,而是五百多万,所以不算是大屠杀。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同意,当屠杀的受害者超过了十万或任何一个大数目,实际的数字就已经难于精确计算,因为那是人类历史上不常见的黑暗时刻。统计数字的精确度都已经变成了整个悲惨事件中的细微末节。南京大屠杀的数字之所以难于准确,是因为当时倭寇占领了南京,在事后有意地湮灭了证据。甚至在二战结束,倭国投降以后,还命令各地日本军队焚烧大量档案,将知晓内幕的中国人秘密处决。南京大屠杀,有无数证据、还有欧美等国的目击证人。任何案件死亡超过百人,都可算是大屠杀了,何况是数以十万计的被害者...
八哥 发表评论于
这案结的倒是蹊跷,当事人不知,公众不知,多年后,一句轻佻没有理由的案子当年已结了事。还不让问为什么,天下之大,只有我党领导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才能出现的奇事。且不说投毒是否成立,如此敷衍了事,草菅人命,比之封建王朝,有过而无不及。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发表于 2013-05-11 07:46:31 -- 我举南京大屠杀的例子是证明:限于当时的条件,即便没有监控设施,也可以证据确凿的定罪,以此反驳警方的没有监控设施的搪塞之词。
读帖要认真。”

我同意“读帖要认真”的原则,但同时也有“作文要小心”的原则,避免被别有用心的倭寇与同路人截取个别字句,做为替倭寇开脱的口实。如果你仔细读我的帖子,应该注意到我仅仅是说你帖子中的措辞可能被有意的误解,所以不妥,但并没有指责你为南京大屠杀别作诠释。 大屠杀虽没有监控录像,但却是有照片等许多的直接证据的。我们不能给倭人任何机会去利用混淆,说有中国人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这才是我帖子的重点。
CHUNTIANEAST 发表评论于
Fang zhouzi is an ugly shameless person. He attacked many people because of personal conflict, as he pointed out in his blogs. No matter what this crazy cheater said, I still believe Sun was the killer.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楼下有人疑问会不会没有人下毒。警方当时就应考虑这种可能,尽管这会使老人伤心。有时小孩太顺利了会受不了哪怕是一点点不顺,还别说挫折了。没得A都有想自杀的。北京考生进清华和北大的分可能要低于其他高考大省,有时一下发现有好多聪明的同学,自己没有绝对优势,也有个适应的过程。不管怎样,北京警方十九年前没有不顾疑点把孙维杀了,反而是经得起历史和专业考验的。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转载朱令铊中毒真相调查报告之一》这篇博文解释了楼下许多人的疑问(把.后面的空格去掉才能打开)http://blog.sina. com. cn/s/blog_49c1101d0102ego6. html
许多挺孙的人总是单就某一点来反驳,建议你们把下列问题一起回答
1.谁知道铊无色无味并有毒 2.谁能拿到铊 3.谁能近距离接触被害人物品并投毒 4.谁能在半年之内多次反复进入女生寝室【准确】投毒?(当时男生进入女寝室是要进行登记的)5.谁在获知同学被投毒致残后仍能在原寝室与剩下的室友坦然共室?6.谁拿不到毕业证?为什么?以孙家的能量为什么不投诉清华不发给女儿毕业证?7.谁在网上串通室友帮自己洗白?另外,没有贝,朱令可能就不明不白死了,可能根本不会被发现是被毒害的。中药中毒之说更是无稽之谈,没搞清事情原委,真难让人相信不是在这里有意混淆视听。
八哥 发表评论于
有你妈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证据不能亮出来晒晒,政治么。非弄得议论纷纷,公众迷惑,政府信誉受伤(可能不剩什么了,或者破罐破摔不在乎了)。 非弄得两边的投机分子们,粉墨登场恶心大家一回。
2bfair 发表评论于
Re: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2:55:07
Nanxun, 2bfair, 不要自以为聪明地转移大家的注意力,这关"政治诉求"屁关系.我们只要将真凶归案,还朱令和其父母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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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觉得wxc是一个可以自由发表看法的地方,谁想转移你注意力了?自作多情。以后你的注意力集中在你喜欢的帖子上就行了,别东张西望的。
不过还是感谢你看过了我的帖子,下次就不劳您指教了。
八哥 发表评论于
这个案子其实非常简单,掌握资源的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面以政府信誉为保,澄清此案不是投毒,或者偷渡者不是孙铊,或者能力不够不能破案,签字画押盖上官防,不就完了。 非要粘粘唧唧模棱两可,不作为,任谁都要怀疑议论。对受害者,对冤屈者,对公众,对胡乱猜疑的媒体,都是不负责任的。反倒给敌对分子们机会不是。。。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也许有很多限制,但可以作为一个特例,向社会公布以前详细的调查纪录。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朱令以前接触过的人,谁都可能无辜,谁都可能是凶手。这个世界太多虚假的东西,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没有被愚弄。
我有个疑问,如果是通过宿舍投毒,洗漱或者餐饮用具上残留的毒品在每天的冲洗之下能存在多久,为什么在很长时间之后要欲盖弥彰地把所有物品给偷走?
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Nanxun, 2bfair, 不要自以为聪明地转移大家的注意力,这关"政治诉求"屁关系.我们只要将真凶归案,还朱令和其父母一个公道.
2bfair 发表评论于
Nanxun: 谢谢。
我对朱的原发病是否是铊中毒更加怀疑了。如果能知道朱的完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过程,对该案的侦破一定有很大帮助。
很多人都以为北京市公安局已经将该案定为“他人投毒”就一定是投毒案了。其实,北京市公安局也不是神,也经常和我们一样会犯错误。我还是认为不能排除根本就没人投毒的可能性。当然,有人最恨这种可能性,如果真的没人投毒, 他们的政治诉求就变成了笑话。
我并不在意我的这种假设本身就是笑话。

岁月无敌 发表评论于
“公安部办公厅在对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的复函里这样写道:“1997年10月23日,时任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强卫同志组织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会议认为,此案关系社会稳定,需妥善处理。1998年1月,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中央领导同志,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经强卫同志批准,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对此朱令父亲表示诧异,时至今日,公安机关......
  上报中央领导???还是市局文保处结的案??敢说这里面没有猫腻??!!!!
  @注注 270891楼 2013-05-12 03:01:44
  这件复函清楚地说明了孙维就是警方认定的真凶,朱令被投毒案早已破案。如果经过侦查,排除了孙维的嫌疑,有什么理由要上报中央领导同志?案子未破继续加大力度侦破就是,有什么理由还要召集三长会议慎重决断,会议的结果居然是"结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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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实话 发表评论于
(接我下边未完的转贴的贴子):

19年了, 那些关心此案的握权人物位置也应该有很多变化了,总会有矛盾存在的,利用矛盾,破绽,唤醒良知或他们的人性,对网上的水军什么等,直接忽视吧。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虽然大家都有机会接触。但是,化学实验室的各种有毒药品很多。平时不用的人不会去想到向合格化学药品有什么毒性。

别的不说,如果ZL中毒是定论,而不是自杀,那就是有人投毒。虽然投毒的人还不确定,所有相关的人都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别的不说,立案后居然ZL的东西还丢了,这至少是本寝室的人干的。
greencycleusa 发表评论于
岁月无敌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2:09:40“天涯爆料 2010 270775楼 2013-05-12 02:18:06
  刚接到朋友电话,方舟子收了孙维谢飞宇四十万,中间人姓王,别的不能多说了”
原来方舟子也不贵嘛。
——————————————————————
哈哈,如果此爆料属实,孙维谢飞宇为什么要出这四十万?如果清白需要出这四十万??如此不打自招还有什么可多说的呢???
一句实话 发表评论于
(转贴) :《为了提醒善良的人们,专门登录来说两句》
(来源: bluestarry 于 2013-05-11 10:51:52 文学城首页 » 热点讨论主题 » 朱令事件 » http://bbs.wenxuecity/zhuling/13291.html )

亲自见过太多那些官场肮脏的人在这里给大家几句:现实中人性之恶,之自私,之下作等,不是善良的人们能想象的,你们希望帮助朱令,就不要浪费时间跟那些有目的地搅浑水的ID们分析,甚至把很多还有点力量的资料和分析暴露给那些不值得搭理的东西。有的是甚么“ 体制派” 的煳涂虫,朱令这个案件对于专业人士从技术上来讲,根本就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大家心里都明白得很,从正式结案的通报要汇报给中央批示,才告知朱家,就充分说明了案子难在什么地方。中央政府, 清华, 警方,是谁在关心,批示此案? 他们是关键。19年了, 那些关心此案的握权人物位置也应该有很多变化了,总会有矛盾存在的,利用矛盾,破绽,唤醒良知或他们的人性,对网上的水军什...
greencycleusa 发表评论于
一句实话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2:00:22(转贴) :《为了提醒善良的人们,专门登录来说两句》
你们希望帮助朱令,就不要浪费时间跟那些有目的地搅浑水的ID们分析,甚至把很多还有点力量的资料和分析暴露给那些不值得搭理的东西。
朱令这个案件对于专业人士从技术上来讲,根本就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大家心里都明白得很,从正式结案的通报要汇报给中央批示,才告知朱家,就充分说明了案子难在什么地方。中央政府, 清华, 警方,是谁在关心,批示此案? 他们是关键。19年了, 那些关心此案的握权人物位置也应该有很多变化了,总会有矛盾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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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才是真正的实话!NANXUN之流可以歇歇了。。。
岁月无敌 发表评论于
greencycleusa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0:59:22归纳起来,这儿为孙维及其铊党辩护的人无非以下三类:
1.做贼心虚的铊党成员和同伙,以此扰乱视听;
2.自认为懂一点法律懂一点证据的人,并不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更不懂中国警方破案方式,跟着瞎掺合;
3.也了解整个案情,但智商太低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某些很明白的东西非要歪曲理解咬文嚼字。

同意!
岁月无敌 发表评论于
“天涯爆料 2010 270775楼 2013-05-12 02:18:06
  刚接到朋友电话,方舟子收了孙维谢飞宇四十万,中间人姓王,别的不能多说了”
原来方舟子也不贵嘛。
nanxun 发表评论于
续下:
朱令父母根本没有想要什么白宫请愿,但是一撮别有用心的人忽悠一帮情绪大妈把一件众人关注同情的事情生生搞成了JOKE。有些人有政治诉求,对GCD不满,完全可以有很多方式来表达,但是利用朱令这样一个令人心痛悲伤的事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是非常无耻的行为!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bfair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7:53:56
Nanxun: 我注意到你说的“···但是她第一次中毒后却在乐团煎药····”,这是一个重要线索。
@@@@@@@@
这个说法来自于孙维的声明中“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http://tieba.baidu/p/96875944 我想这个是非常容易查证的,孙维不可能撒谎。至于朱令吃的什么药,也是应该很容易查到的。声明用词都很严谨。显然清华为了逃避责任,用扣发孙维毕业证来未必孙维承认什么。很难相信,连一个清华都能对之任意妄为的孙维会有什么背景强大到能够干涉北京的公安部门办案。我不否认孙维有最大嫌疑,但是有些人刻意把一件刑事案往江某人身上扯,让人不齿,尽管我也不喜欢江某人。更重要的是这种故意攀扯会让案情更加难以弄清,根本不是为了帮助朱令而是利用这一案件达到无耻的政治目的!朱令父母根本没有想要什么白宫请愿,但是一撮别有用心的人忽悠一帮情绪大妈把一件众人关注同...
一句实话 发表评论于
(转贴) :《为了提醒善良的人们,专门登录来说两句》

(来源: bluestarry 于 2013-05-11 10:51:52 文学城首页 » 热点讨论主题 » 朱令事件 » http://bbs.wenxuecity/zhuling/13291.html )

亲自见过太多那些官场肮脏的人在这里给大家几句:现实中人性之恶,之自私,之下作等,

不是善良的人们能想象的,你们希望帮助朱令,就不要浪费时间跟那些有目的地搅浑水的ID

们分析,甚至把很多还有点力量的资料和分析暴露给那些不值得搭理的东西。有的是甚么

“ 体制派” 的糊涂虫,朱令这个案件对于专业人士从技术上来讲,根本就不是什么复杂的

案子。大家心里都明白得很,从正式结案的通报要汇报给中央批示,才告知朱家,就充分说

明了案子难在什么地方。中央政府, 清华, 警方,是谁在关心,批示此案? 他们是关

键。19年了, 那些关心此案的握权人物位置也应该有很多变化了,总会有矛盾存在的,利

用矛盾,破绽,唤醒...
以为了了 发表评论于
造谣传谣误导群众的贝志诚是真凶!!!
wsnyy 发表评论于
“含有铊的中药很多。其在加工制备过程中一般没有像西药一样的监控管理,有意无意地会加入铊或其他毒物(所谓以毒攻毒),偏方就更别提了。砒霜等剧毒的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太接近以被证明是非常危险的, 但有些中医往往不管哪个。铊可以蓄积,所以·····”
连公安局都确定了是有人下毒导致的铊中毒,你他妈的还胡说八道。老子和中医没有关系,但也要为中医辩诬。你听说过由于服用中药导致铊中毒的案例吗?你难道想说,朱令是自己服用中药导致铊中毒吗?

作为清华的学生,完全明白毒杀别人的后果。如果只是由于嫉妒,不至于要取人性命吧?俺倒是认为,下毒者的初衷并不想置朱令于死地,而只是让她得病。没有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当然,下毒者后来就只好将错就错了。
June0606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方舟子可能担心有人利用此案搞政治诉求,因为朱令案的确是个好的入手,就如同当年的64。
网上绝大多数的人的确是为朱令的冤屈而要求司法的作为、进步,可是想到19年前的中国是个什么状况,以及中国文化里落后的「人情」文化(与司法以及现代社会的运行格格不入),不知有多少nonsense 发生,一片狼藉。如要从根本上解决(且不要说杜绝)朱令等冤案,估计要死掉一、二代人以后才行,社会的进步离不开自然淘汰。只是大家要注意不要让其他政治诉求参和进来,毕竟中国经不起动荡。
司雨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6:46:26
wwhhjj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6:32:41司雨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5:42:23
如果没有后来的宿舍被盗案,你说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不成立。问题是查明朱令确系中毒的消息传回学校后朱令孙维的宿舍立马被盗,而且丢失的只有朱令的茶缸洗发水之类的用品,你不觉得这“盗窃”实际是在销赃灭迹吗?朱令的活动范围的确包括宿舍之外的其他地方,但仅凭宿舍盗窃案中丢失的物件看,投毒地点一定是宿舍而不是什么乐团之类的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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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罪犯也可以利用你的这种直线思维来个反其道而行之,利用此窃案把注意力引导到宿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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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罪犯想嫁祸于人,或者转移警方视线,而且选择朱令宿舍为介体,她就会将物证转移到朱令宿舍来,而不是将朱令的物品灭失。思维要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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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olutely!
abc2012 发表评论于
test
greencycleusa 发表评论于
归纳起来,这儿为孙维及其铊党辩护的人无非以下三类:
1.做贼心虚的铊党成员和同伙,以此扰乱视听;
2.自认为懂一点法律懂一点证据的人,并不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更不懂中国警方破案方式,跟着瞎掺合;
3.也了解整个案情,但智商太低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某些很明白的东西非要歪曲理解咬文嚼字。
greencycleusa 发表评论于
我也来打酱油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0:25:13这类蠢人,让人可笑可畏。你要不要做个人家的小人扎扎啊?连孙维也不过是有嫌疑,尚且没有证据(不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是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你在这里就要诅咒当年所有室友。人家跟受害人住在了一间房就该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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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真的就是来打酱油的!你知道警方破案的切入点吗?那就是从受害者的身边人开始一一排查。跟投毒受害人住在一个房间肯定是警方的首要嫌疑对象,因为这些人具备投毒的时间地点和动机,复旦投毒案不就是室友所为?哪一个投毒案不是身边人做的???
我也来打酱油 发表评论于
这个也是个病得不轻的,或者读书太少的。“事实清楚明白的摆在那里”,什么事实?哪一条是直接的证据?受害人当然值得同情,但是就应该不讲证据找个人泄愤吗?你在孙某的位置上,完全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对象的情况下,是不是也可能担心自身安危,选择低调?孙又能怎么自证清白?除非她那段时间根本不在北京乃至中国。她不是曾经也出来申辩过吗?象你这种网民是怎么回应的呢?嫌疑人不是innocent until proved guilty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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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10:10:152bfair, 怎么说你呢?貌似你站在公正的立场,孙维可能是可能不是,我们要公正,不要诬陷好人,也不要放走坏人.

不要糟蹋群众的智商了好不好.事实清楚明白的摆在那里.甚者,你公正的让孙某人站出来证明她清白的,这才是王道.不要唧唧歪歪说清者自清,沉默是金,F P, 你站出来自辨呀.谁能想象朱令的苦,不要说一个瘫痪的人,就让我们现在坐在房间4个小时不让动...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还没完呢,福尔摩斯们?该歇息一下了吧?太累。看着都累。
我也来打酱油 发表评论于
这类蠢人,让人可笑可畏。你要不要做个人家的小人扎扎啊?连孙维也不过是有嫌疑,尚且没有证据(不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是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你在这里就要诅咒当年所有室友。人家跟受害人住在了一间房就该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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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路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6:04:42针对楼下说的肯尼迪案没破,很多案是破了,只是碍于种种原因,没法结案,肯尼迪案如是,朱令案如是,不管朱令如何不遭她室友侍见,她罪不致如此,她那些室友如此恶毒,难怪在妖魔横行的世道会成功,大家一起诅咒她们三家吧,会灵验的!
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2bfair, 怎么说你呢?貌似你站在公正的立场,孙维可能是可能不是,我们要公正,不要诬陷好人,也不要放走坏人.

不要糟蹋群众的智商了好不好.事实清楚明白的摆在那里.甚者,你公正的让孙某人站出来证明她清白的,这才是王道.不要唧唧歪歪说清者自清,沉默是金,F P, 你站出来自辨呀.谁能想象朱令的苦,不要说一个瘫痪的人,就让我们现在坐在房间4个小时不让动,谁能受得了.何况19年,何况她曾经是那么优秀?砣党,你们真的心安呀?你们心好狠.
2bfair 发表评论于
伶牙俐齿,怎么说你呢?你以为谁都和你们一样要有个什么具体目的去打倒谁或保护谁?
很清楚,这里说孙有可能不是投毒者的仅仅是为了对事物的公正。如果你们花钱花精力去寻找孙有罪的直接证据,而不是在这儿做“亡斧者”似臆测,大家都会赞成。
没落贵族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已经联系过很多朱令和孙维的同学?然而有有一位王一风没联系他,所以他就想把他揪出来。
伶牙俐齿 发表评论于
To 2bfair:

你在这里也有目的,帮铊辩解。
哈小玫 发表评论于
什么人能接触铊是很关键的。方舟子说当时清华的实验室对实验化学品管理不严,那就是一个需要解释和界定的严肃问题,可不是方一句话就可以挡过去的,这个需要足够的事实说明。

网上潮水般的议论难免包含了人的情绪,立场,偏见,甚至借题发挥,但是毫无疑问的是:这是一个有疑问的案子,一个有无数的问题需要解答的案子,也是关心此案的人希望有答案的案子。方舟子怎么不试图解释解答一些关键的问题,而是先向提问者发难?很令人费解。
2bfair 发表评论于
有些人不愿听到孙有可能(仅仅是有可能)不是投毒者,更不愿意听到可能(仅仅是有可能)根本没有投毒者。谁说有这种可能性就骂谁,就跟谁急,可见这些人根本不是为了破案。这就是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
2bfair 发表评论于
可以看出,有些人对所有不说孙一定是投毒者的就要加以攻击,这些人多半是某个团体的成员,想利用朱令案达到其政治目的。而这些人做法与“亡鈇者”无异。
我有几个法轮功的朋友就是这样的思维方式,还喜欢用其所谓的法力暗示对异议者的威胁。
真觉得他们比朱还可怜。
78323 发表评论于
有幸生命中有过一次被冤屈的小经历,意见绩效的同学物品丢失被怀疑。周围好多人附和那位同学。有冤无处申,辩之无益,只有选择沉默,清者自清吧。越辨越被疑邻偷斧。没有错孙自然是重要嫌疑人,包括她的同室。但是绝非因此他们就一定是罪犯。他们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他们的行为说明他们的智商以网上那些认为要拼命网上自辩者不是一个智商级别
autumnsun 发表评论于
karlheinz: 你就这点能耐,可怜!
扎屁股的刺 发表评论于
2bfair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8:23:43Re: 八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7:58:54
中医没本事认识是铊,铊更不认识中医为何物。就算中医落寞了,也不带这么毁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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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铊的中药很多。其在加工制备过程中一般没有像西药一样的监控管理,有意无意地会加入铊或其他毒物(所谓以毒攻毒),偏方就更别提了。砒霜等剧毒的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太接近以被证明是非常危险的, 但有些中医往往不管哪个。铊可以蓄积,所以·····

你就不要信口开河了。
laocaige 发表评论于
许多网友互相质疑,不亦乐乎地玩"杀人"游戏,展示智商。
找到嫌疑人,把你们五花八门的问题和推测提给她/他,毕竟她/他们才四十岁。
没有人去找人,这才是关键,应该想办法找人。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朱令译作:
  
  大麦俯身偃,海滨有低地,巨风动地来,放歌殊未已;
  大麦俯身偃,既偃且复起,颠仆不能折,昂扬伤痛里;
  我生也柔弱,日夜逝如此,直把千古愁,化作临风曲。
hawei 发表评论于
方剽客又开剽了,哈哈。这个牲口真tm坏
2bfair 发表评论于
Re: 八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7:58:54
中医没本事认识是铊,铊更不认识中医为何物。就算中医落寞了,也不带这么毁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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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铊的中药很多。其在加工制备过程中一般没有像西药一样的监控管理,有意无意地会加入铊或其他毒物(所谓以毒攻毒),偏方就更别提了。砒霜等剧毒的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太接近以被证明是非常危险的, 但有些中医往往不管哪个。铊可以蓄积,所以·····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既然这事太多的说法了,方舟子也可以说他的看法。不应认为只有说孙维坏才是正义,反正大部分说法都有可疑处。搞了半天白宫不还是没表态?猜想白宫不会趟进这水里来。
费边 发表评论于
「接前一回复」。••••朱令的家在北京,可以经常回家吃饭,可以和老同学聚会,朱令参加乐团活动,有没有跟乐团人一起吃饭喝水不知道,但是她第一次中毒后却在乐团煎药。你又凭什么说“毒物必须投在朱令的洗漱用品和盛装饮水和食物的器皿里”一定在宿舍里呢?除非有任何人证明在朱令第一次中毒前到第二次中毒都不曾用过宿舍外的任何“洗漱用品和盛装饮水和食物的器皿”!

-------------可是你们俩都回避刘海哥的 第六点, 为什么事发后宿舍物证会被盗。
manmanyi 发表评论于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8606-1.shtml
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贝志城
费边 发表评论于
wwhhjj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4:51:21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3:38:07
1 朱令多次中毒,
2 毒物必须通过朱令的体表(例如皮肤)和食道才能进入朱令体内,
3 因此,毒物必须投在朱令的洗漱用品和盛装饮水和食物的器皿里。
4 朱令的上述生活用品放在哪里呢?放在宿舍里。
5什么地方给朱令下毒最不易被人看见呢?宿舍!
6所以,95年5月在警方立案前,朱令宿舍里的朱令物品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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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问题要全面。提醒你两点:
1。朱令是北京人,周末回家。这段时间里不光在家里待着吧,很可能还和别人见面、聚会。
2。她的乐团活动占了她相当的时间。期间的吃喝不一定都回宿舍吧。就连热中药都要去团委而不在宿舍。所以,其他地方也时有很多机会的。
到底是破案重要,还是定姓孙的罪重要?我觉得有些人更热衷于定孙的罪呢。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4:42:24

朱令的家在北京...
Laocaige 发表评论于
二十年过去了,大家还在质疑,思路很开阔。但是有一件事没有人去作:没有人去找孙维,孙维在哪里?我感觉孙维和她的室友时时刻刻就在我们身后,她们一直不愿现身。
建文帝当年不知所终。朱棣派胡濙找了几十年。此后的一个神秘的夜晚二人长谈了一次。当年明月说从此朱棣得到了承诺,不再寻找。
我们却一个人去找孙维。
一个雨夜,戴着斗笠的神秘黑衣人敲响了一个女人的门。二十年她都在隐藏,但是门还是响了。她投过监视器,看到的身影是个东方人...这个人自称胡x,他从来没有在网上跟过贴,他用了二十年只作了一件事,远渡重洋,敲响了这扇门...
wxc_viewer 发表评论于
[能够调动方舟子的,应该是国内某一正治派别,而这个派别曾经在朱令案中帮助过某些人。事实上,方舟子跟那位司马南一样,什么反伪科学什么打假文凭,都不是最终目的。学术反假科学反假,是为了立名,而且国家媒体帮助他们宣传他们,最后就成为某个领域的所谓权威人士,也就是御用学者。最终在有事时,利用他们长期在网络上在民间在科学界建立的威信和知名度,帮助摆平某些事件。]
太同意了!我也想到了这儿。方舟子要让盲目崇拜他的科学斗士们失望了^_^
TYGZ2 发表评论于
"虎恶,狼恶,不如饿恶”,为了生存,人可以不择手段。建议大家都给方先生捐点款,免得他饿急了乱咬。
八哥 发表评论于
中医没本事认识是铊,铊更不认识中医为何物。就算中医落寞了,也不带这么毁人不倦
布勒比 发表评论于
这次方舟子是栽大发了。其实他要是攻击贝志诚的言论也就罢了。说贝志诚有嫌疑,这就是自己往自己脸上糊屎了,别人看不到也闻得到。。。

还要攻击童宇峰。这件事中攻击这两个人是最没用的了。
扎屁股的刺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已改名为 方 鉈子。拥有高级职称的海归资深五 毛。
2bfair 发表评论于
Nanxun: 我注意到你说的“···但是她第一次中毒后却在乐团煎药····”,这是一个重要线索。朱令第一次发病是否为中毒尚不可知(尿铊鉴定据说是在第二次以后很久做的,其可靠性值得怀疑),最初的诊断和治疗过程就很重要了。联系到朱的父母说她是多次被投毒,这更像慢性病的反复发作或自己服药中毒。中药的偏方害人很深。
很想知道她最初的诊断和煎的药的来源,有更多的信息吗?谢谢。
八哥 发表评论于
其实很简单,公安可以正式发文说孙铊嫌疑被排除,另有他人,知识水平不够,不能破案,不就皆大欢喜。 总是这样怀抱琵琶,堕落着还舍不得良知这块布,招又不招,安又不安,吊着,舟子之流能不抓狂。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4:17:19“刘海哥 发表于 2013-05-10 23:54:13 -- 明摆着为以后的案情逆转埋下伏笔。
如果有人说抗日战争时期南京大都杀是不存在的。理由是缺乏监控录像为直接证据。全中国人都会将她拍死!”
这个比喻太不恰当。
_________________
我举南京大屠杀的例子是说明,没有监控设施也可以证据确凿地定罪罪。以反驳警方的没有监控设施的搪塞之词。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4:17:19“刘海哥 发表于 2013-05-10 23:54:13 -- 明摆着为以后的案情逆转埋下伏笔。
如果有人说抗日战争时期南京大都杀是不存在的。理由是缺乏监控录像为直接证据。全中国人都会将她拍死!”
这个比喻太不恰当。 南京大屠杀发生在 1937年,那时监控录像的设备还没有发明,当然不可能有录像。 但那时已经有摄影机这些器材,所以,的确有众多照片存留下来。当时还有外国人摄下影片,但被倭寇强取去销毁了。 另外还有许许多多美国、德国籍的侨民留下来的证词,在战后审判中都被引用。再加上日本报纸也有报道,倭寇军队在进行“千人斩”的竞赛。南京各处还有许多被掩埋的尸骨,战后都被挖掘出来作为实物证据。这无数多的例证都是直接证据。请不要随便乱说,搅浑世人对南京大屠杀的印象。南京大屠杀是铁证如山,毫无疑点的惊天大血案。只有 新倭法西斯 及其他倭国无赖还在试图搅浑了水,遮掩抵赖。
____________
我举南京大屠杀...
老鲫鱼 发表评论于
to wwhhjj:

请用Google的image搜索“监控设备”。用百度(图片)也可以。顺便说,监听器也算。用词要与时俱进。
八哥 发表评论于
看样子不想被招安了,像是想被招又老也成不了正果的错乱中, 这时的人最可笑
老鲫鱼 发表评论于
to wwhhjj:

请用Google的image搜索“监控设本”。用百度(图片)也可以。顺便说,监听器也算。
wxcfgh85 发表评论于
无论真凶是否孙维及其室友,我觉得这些人请不动方舟子。方舟子突然表态质疑贝志诚,就是在北京警方声明朱案证据缺灭,无法查清朱案的那两三天时间。明显是配合北京当局,慑止贝志诚。说童某有嫌疑,也是为了威胁对方住嘴。能够调动方舟子的,应该是国内某一正治派别,而这个派别曾经在朱令案中帮助过某些人。事实上,方舟子跟那位司马南一样,什么反伪科学什么打假文凭,都不是最终目的。学术反假科学反假,是为了立名,而且国家媒体帮助他们宣传他们,最后就成为某个领域的所谓权威人士,也就是御用学者。最终在有事时,利用他们长期在网络上在民间在科学界建立的威信和知名度,帮助摆平某些事件。
karlheinz 发表评论于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2013-05-11 04:17:19
这个比喻太不恰当。南京大屠杀是铁证如山,毫无疑点的惊天大血案。

应该说是南京屠杀铁证如山,但是不是大屠杀,是否杀了30万,这个由于证据不足所以日本方面一直有争议
老鲫鱼 发表评论于
方老师,做名人好容易啊。凡是说孙维是嫌疑人的人就可定为嫌疑人(谢谢你没说他们是主犯),那凡是反对说孙维是嫌疑人的人也能是嫌疑人?你逻辑太简单了吧,是不是老年痴呆早期?
qqbb2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的分析都有道理,但是否陷入了一个误区?铊党会很热衷于这种无边无际的"骂战".
本人认为,关键在于公开警方的调查资料......
yougan 发表评论于
方舟子-太令人失望的“斗士”! 谁怀疑孙维,他就跟谁斗!方舟子可耻!!!!!
greencycleusa 发表评论于
这位wwhhjj,你的逻辑思维真的有问题!如果毒不是她们下的,那她们也不会知道是谁下的毒在哪儿下的毒,宿舍是朱令的活动场所之一不是唯一的起码也是可能的下毒地点对吧?在真凶未抓到之前,谁也不会确定朱令是在哪儿被投毒的,那么宿舍显然是不安全的地方,也许其他室友的日用品上也可能沾有铊毒,此时最明智的最正常的反应是远离这个可能的投毒场所以免自己中毒。但是朱令的这些室友们可没有一个有这个正常的起码的反应,这恰恰就是她们知道朱令中毒原因的明证。这么多年了,她们只说证据、证据,没有一个人愿意真正协助警方或大众抓获凶手,她们心虚的很,因为她们就是凶手!
mimimimi3 发表评论于
方的质疑有道理。看了很多犯罪实例,很多时候罪犯在犯案后出于各种原因会显现出对受害人特殊的关注 。包括带头寻找失踪的受害者,为警方主动提供线索等。在美国警察对所有对案件关心的人都要格外关注。 当然有的人是真正的热心人。 所谓真金不怕火炼。没干坏事就不用怕 。
greencycleusa 发表评论于
wwhhjj 发表评论于 2013-05-10 23:58:51greencycleusa 发表评论于 2013-05-10 23:15:13
方舟子此说就是在搅混水。
就冲着寝室里出了这么严重的中毒案(姑且不说是投毒),其他几个室友非但不惊慌搬离中毒现场(正常反应),反而平静留在那儿一直生活到毕业,这个正常吗?她们没担心过自己也会中毒吗?。。。很显然这几个室友都清楚朱令中毒的原因,所以才处变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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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是你所说的这种可能性呢?还有另一种可能是毒根本不是她们下的,而且下毒地点不在宿舍,所以她们根本就不用怕什么而能坦然地留在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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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wwhhjj,你的逻辑思维真的有问题!如果毒不是她们下的,那她们也不会知道是谁下的毒在哪儿下的毒,宿舍是朱令的活动场所之一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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