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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回应“朱令令案” 未经干扰最终无法侦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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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图

     北京警方今日通过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发布消息,称对“朱令令案”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北京警方感谢社会各界对“朱令令案”关注。警方对这起案件未能侦破深感遗憾,对朱令令个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承受的痛苦深表理解和同情。

    北京警方指出,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公安机关和侦查人员对所有的刑事案件特别是严重侵害公民生命安全的案件,都会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但也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对此,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szmulder 发表评论于
已本人的浅见,这件案件从朱令寝室被盗起就注定变成悬案了。因为定罪的最基本条件得有人证和物证吧。投毒这事肯定不能让人看见,所以不会有人证的。所有的相关罪证都被盗了,所以不会有物证的。所以警方没有办法破案。在加上嫌疑人的背景都强大,也不能屈打成招是不?外加也不归王提辖管?
以我这么多年看电影的经验来说,一般凶杀案不是钱财就是女人。朱同学也不是大富之家,我觉得为钱财的可能性很小。那估计就是情杀了。不懂警察干吗没追这条线呢?杀人总得有动机是不?我觉得孙维就那点小嫉妒犯不着杀人吧?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逢中必反的人士每天都会吃错药

看楼下这些评论, 明眼人就知道, 有的人是希望中国不断改进越来越好, 有得人却是心存祸心。

虽然这个案件的程序值得改进, 可是媒体判案就更是完全违背法律程序。

至于那些存心抹黑中国的人司马超之心早就路人皆知,越想抹黑中国却让自己越黑, 黑得一个个都像是那茫茫白雪中的木炭一目了然。

难怪英国每日电讯编辑说是一群苍蝇妄想击倒河马, 不自量力还很恶心啊

charwu 发表评论于
票友也来一段儿酸曲,听完了再砸场子不迟。

鉈家帮 选段
【西皮摇板】
鉈家帮,休得要想不开,
听我把话说明白。
你们脏心烂肺骨子坏,
岂能够天衣无缝巧安排?
定是有鉈来指派,
鉈在幕后你们登台。
到如今你们在wxc挨骂难忍耐,
鉈袖手旁观稳坐在钓鱼台。
只要你们说出鉈的名和姓,(众人齐喊:不用了,都知道了!)
老天爷我,保你们,从此免遭灭顶之灾。 呵呵呵呵呵。。。。。锵!
股隆 发表评论于
lovingdaddy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03:21北京警方还不如说:"对不起,我们是饭桶,这么显然的案子都破不了!"

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在中国的套话就是这么说的
闷葫芦 发表评论于
孙维做什末生意的? 大家抵制一下
charwu 发表评论于
同意为烈士注册: 你们这帮乌合之众谁能拿出置铊于死地的直接证据?没有铊替我们去背黑锅,姐们儿几个早就被一锅端了。向烈士致敬。。。看清楚了,再拍砖。
为烈士注册 发表评论于
honest666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2:31:36
事隔三年(1997年)北京公安局14处拘讯孙维8小时(如果不是孙家老人,孙维此去就出不来了),并且要她在嫌疑人一项上签字。可见,北京市公安局已经有了确凿证据,他们才能在事隔3年后拘讯孙维。可以说案件已经侦破。现在的较量是案件背后的权势较量。孙维背后是权力,朱令背后是民意。
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

如果当场签了,那个本质上面还是屈打成招,因为核心的事情你们磨灭不掉,
一个是报案晚了4个月,另外一个,就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有直接证据,就不用8个小时来折腾她了。
你们这帮子人啊,堪比投毒的。
投毒的是给朱一个人,你们啊,能力大到给一个国家投毒。
祝你们早日当家做主哦。
敬贝 发表评论于
证据怎么会灭失?因为清华草包保卫处通知朱令宿舍警方要查投毒, 然后就失窃了,而且失窃的都是朱令的物品。谁干的还不淸楚?!同寝室的都脱不了干系,或知内情,主犯就是孙铊,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年同寝室的都沉默不言。她们的灵魂永远不得安宁。北京公安此地无银三百两,说没受干扰,要么话中有话,要么羞辱国人智商。如果没干扰,那就公开当时调查档案,公开犯罪嫌疑人,说明什么是被定议为没有直接证据。说明为什么最后放了孙铊。
敬贝 发表评论于
看看李乐天怎么被起诉的,看看复旦投毒案怎么定罪的。为什么就定不了孙维的罪?她若没背景在被审问8小时后被家人带走,象复旦那位没背景的,早就招了。
ccyao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这个声明其实告诉了大家很多东西,
1:没有直接证据, 言外之意如果只凭间接证据是可以定罪犯嫌疑人(孙维)的罪了, 猫腻出在直接证据的定义上,如果想孙维无罪, 就将直接证据限制很窄,比如要求有人证看见孙维投毒,或有录像。 如果想定孙维的罪, 只需将直接证据放宽, 比如孙维自己招供词, 同学或老师证词等等。 但无论如何, 是有证据的。孙维是脱不了干系的。

2: 此案是有罪犯嫌疑人的, 而且是唯一的,不曾改变。 攻击贝先生的可以歇歇了,警察调查了130多人,就剩下孙维了。 不要怀疑共产党警察的能力,这么明显的案子都破不了,怎么统治13亿人,更何况在皇城根底下。

3,未受到任何干扰,此句话可以有多种解释, 可以解释为没有政治上的干扰,也可以解释为没有技术上的干扰。

不懂猫 发表评论于
北京警方真tmd不要脸。藏着证据不敢公开。
飘过留言 发表评论于
没干扰会被捂19年?还好没说是贝至诚一次次用迷魂术躲过宿舍楼大妈的监督,再用他家的万能钥匙打开朱令宿舍的门,一次次的下毒。 然后在案情曝光后,再潜入她们宿舍把朱令的用品偷光。尼玛还有天理吗?
一条黑影 发表评论于
铊妈逼的
割烹倭寇 发表评论于
呀呀呸!我操北京市公安局他姥姥。
割烹倭寇 发表评论于
呀呀呸!我操北京市公安局他姥姥。
lovingdaddy 发表评论于
北京警方还不如说:"对不起,我们是饭桶,这么显然的案子都破不了!"
一条黑影 发表评论于
既然如此,清华应赶快把毕业证发给孙维同学,向他道歉并赔偿她这么多年来没有毕业证的损失
wwhhjj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42:22
很简单,只有同室的人才能准确识别朱令的生活用品。而且这些朱令的生活用品载有犯罪信息,否则不会失窃。你会问为什么?因为没有窃窃贼会偷窃生活用品的。
至于人证物证,北京公安局已掌握。但是,这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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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这脑子还想当神探?省省吧。从朱离开宿舍住院到确诊,她的洗漱用具已经两个月没用了吧。想想北京的天气,那时又是冬春交际,以北京的风沙、灰尘水平,两个月没人动的东西上面积累的灰尘足以让人做出判断。
一滴 发表评论于
勇气号.
说得好。

如果这样,也好粉碎那几百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歹人。让他们回到他(她)们阴沟里去。省得看他(她)们的贴倒胃。

"扇阴风,点鬼火",这几个字应纹在他们额头上. 型似条黑色邪恶的龙, 最合适不过了。
勇气号 发表评论于
不错!虽然迟到20年,也是进步。下一步,我建议中国重启案件的调查。

我知道,时隔多年,这相当不容易。但公众会理解,有合理的预期。查不查,和能否查处结果,完全不一样。时隔20年,在信息与技术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公安机关可以欢迎公众配合,提供线索。如果涉及境外,可以要求对方司法机构配合。

同时,应该尽可能多的向公众公布侦办过程,特别是涉及公众安全的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这对案件的侦破其实也有帮助。

另外,中国领导人应该去探望朱令一家,看看他们有什么困难。

希望新一届政府在今天会更有作为。
jenner1126 发表评论于
扎屁股的刺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0:26:51
有个很好的办法,向国土归化局举报铊妇当初被拒签过,最后进入美国是变了生日,名字,换了护照而拿到签证的,这就是犯罪。而且,美国的档案里能调出来铊妇原始记录。一个人头像,有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名字,生日,护照,一抓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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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sonable and well said.
一滴 发表评论于
腊月虎_hu,
强有力分析, 厉害!

李天乐案,也没有摄象等第一手证据.

FBIand警方对她的指控:
1) 就凭她能拿到铊 2)假设了动机.

我刚刚Google一下。看看是李天乐怎么坚决否忍的 (通过律师):

"My client adamantly denies any involvement in her husband's death,"
"She has no reason or motive to want him dead,"
jenner1126 发表评论于
扎屁股的刺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0:26:51
有个很好的办法,向国土归化局举报铊妇当初被拒签过,最后进入美国是变了生日,名字,换了护照而拿到签证的,这就是犯罪。而且,美国的档案里能调出来铊妇原始记录。一个人头像,有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名字,生日,护照,一抓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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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sonable and well said.
zczc 发表评论于
铊们好好看看刘海哥和腊月虎_hu 的分析吧,狡辩无效!
从帮助朱家的角度来说这个案件最好不要与政治扯上关系,但是铊的水军们却一定要往政治上套,扯上政治,他们就可以说是国外反动势力要由此推翻党的统治了,案情本身就被淡化。
从一个公正的立场来说党如果能好好听听民意的呼声,重审此案正是党重树形象的好机会,为了一个由毒妇引起的大案,坚持以前的错误,只会在历史上留下一个作为当朝黑暗的证例,不值!
铊们能逃得过党的审判,但是铊一世、铊二世。。。活得还算人吗?在我看来,此案审不审只是个形式,刘海哥和腊月虎_hu 的分析是写在这里了,其实众人都有与同样他们相似的分析,才有了白宫网站上13万人的签名,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这就是证明。路不平众人铲,这说明我们这个民族还有希望。
一滴 发表评论于
同意. 刘海哥,

只有同室的人才能准确知道朱令的生活用品摆放在哪儿.

而且只偷了朱令的东西, 窃贼绝对是同室的, 窃贼就是凶手或帮凶.而且凶手也已知道朱令被诊断出铊中毒了. 欲感不妙. 销毁证据.

YouTube, Who Poisoned Zhu Ling, 贝说五一,室友出外玩儿,那就没剩下几个人可疑了。

那五一前, 都有谁知道朱令已被诊断出铊中毒了?
贝或朱令的母亲都跟谁说了?
腊月虎_hu 发表评论于
网友都在争证据,这个案子需要证据吗? 这是个特殊的案子, 因为铊的特殊,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和接触到的,只能用排除法来查凶手。NJ的李用铊杀夫,有证据吗?警方有录影带看到李将铊放在饮料中了?看到其夫拿起那瓶饮料喝了?
这个案子若是用陪审团来审,SW会被定罪的。

有些网友比较当年的OJ杀妻案,若是没有记错,当时大家都认为是OJ干的,但作案的手套尺寸不对,因为是戴手套用刀杀的,不是铊。由于这个证据,陪审团判无罪。受害人家属马上民事诉讼,赢了。记得是要赔受害人300万美元,OJ就申报破产了。
OJ在外逍遥很多年,很多人狠的牙痒痒的,结果老天还是要惩罚他,几年前由于另一个案子又做牢了,好像现在还在FL的牢里。
所以嘛,大家不要急,不要气,凶死一定会受到惩罚!耐心等待。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78323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25:01刘海哥,,
你如何确定5月1日盗窃案一定是寝室的人干的?人证,物证,监控?既然是盗窃,为什末真的又不是同寝室的犯案者不会去作案。你的逻辑不通
________
很简单,只有同室的人才能准确识别朱令的生活用品。而且这些朱令的生活用品载有犯罪信息,否则不会失窃。你会问为什么?因为没有窃窃贼会偷窃生活用品的。
至于人证物证,北京公安局已掌握。但是,这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charwu 发表评论于
同意78323:刘海哥,我的亲哥哥哎,您咋就这么认死理儿呢?为什么非得是同寝室的鉈们干的呢?您再这么和鉈较真,鉈就不和您玩了!看清楚了,再拍我一砖头不迟。。。
78323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你如何确定5月1日盗窃案一定是寝室的人干的?人证,物证,监控?既然是盗窃,为什末真的又不是同寝室的犯案者不会去作案。你的逻辑不通
78323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请回答你的意见

谁能证明你所说的5月1日盗窃是孙干的?认证,物证,监控?
你如何判断只有最接近朱令的罪犯才能做到。?为什末不是了解公安局,或派出所内部运作的人干的?谁知道公安机关的运作计划?一是公安内部的人,而是学校某一集的领导层人员。
iknowmusic 发表评论于
what a shame! The victim's name is wrong (not accurate) in such a short "clarification".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78323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5:36:34刘海哥
4月28日确诊为铊中毒。
孙知道公安已经确定为铊中毒?
孙如何知道已经确诊为铊中毒?是谁通知了孙维公安已经确诊为铊中毒?
谁能证明你所说的5月1日盗窃是孙干的?认证,物证,监控?
你如何判断只有最接近朱令的罪犯才能做到。?为什末不是了解公安局,或派出所内部运作的人干的?谁知道公安机关的运作计划?一是公安内部的人,而是学校某一集的领导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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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铊中毒是4月28日,在这之前,贝志诚已经动员朱令的同学参与翻译网络有关铊中毒的来信。难道同室的投毒犯不关心朱令的病情和与之有关的信息?有谁比犯罪人更关心受害人的生死和事情的进展吗?这样的信息还需要别人通知犯罪人吗?
78323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4月28日确诊为铊中毒。
孙知道公安已经确定为铊中毒?
孙如何知道已经确诊为铊中毒?是谁通知了孙维公安已经确诊为铊中毒?
谁能证明你所说的5月1日盗窃是孙干的?认证,物证,监控?
你如何判断只有最接近朱令的罪犯才能做到。?为什末不是了解公安局,或派出所内部运作的人干的?谁知道公安机关的运作计划?一是公安内部的人,而是学校某一集的领导层人员。


另外,据说,朱令,很忙,不太回寝室,她是否每餐不拉都在寝室吃饭?从来没有过与他人在外吃过饭?而一定
是在寝室被人下毒?
是谁引导朱令父母就是寝室中毒,就是寝室人干的?老人心态可以理解,但是可以引导着,其心可疑。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回楼下功夫熊猫,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自犯罪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不予追诉。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本案可无限期追诉。
JustFunny 发表评论于
这样一个特殊的案子,警察的智商哪里够?需要一个特殊的,有点儿天才的私家侦探或许可以突破,很同情朱令和她的父母。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孙维曾经在一份声明中说,她的哥哥一人拿着摄像机进入清华大学的实验楼,拿了一瓶有毒试剂出来,又放回原处,以此证明,外面的人也可以轻易从实验楼拿到毒物,自己非唯一接触铊的人。
这暴露了她内心的心理活动。
1 要想证明自己不是唯一可以接触铊的人,完全不用采取这种方式。她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可以接触铊,但是,实验楼其他人也可以接触铊,例如,实验指导老师,实验室技术员,小组同学。但是她却选择模拟外人进实验楼的方式。
2.这说明,她内心意愿将办案人员的视线引向校外,
3.如果她例举除自己之外的其他校内人员也可以接触铊,她担心同案犯或知情者误认为她在推卸责任,情急之下将她供出。
4做给同案犯或知情者看,证明自己在证明校外人员也可以犯案。
快手功夫熊猫 发表评论于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警方无力破案,也拿不到铁证,但同时也没有说孙是清白的,意味着将来如果有新的铁证,一样可以抓嫌疑犯归案。
我可以发言吗 发表评论于
万能的上帝为什么这时候不出来主持正义?还让那个罪人逍遥法外。
scr7799 发表评论于
恶心的北京警方,你们也好意思说“最终无法侦破”。丢人现眼,屎大了!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4月28日确诊为铊中毒。这是孙维始料不及的。因为公安很快就会寻着铊追查到朱令寝室来。孙维再傻,也不会等到警察找上门来。所以,她会不管你报不报案,先毁灭物证。所以,就出现5月1日朱令物品被盗。
想一想,4月28日确认铊中毒,5月1日朱令物品被盗。仅仅间隔3天。只有最接近朱令的罪犯才能做到。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78323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1:42:44刘海哥

你说得对,五一前后寝室失窃是关键。那非常有可能是有意的,而且作案者是知道内情,知道要报案。
关键是知道节后要报案这个消息。孙会知道吗?谁会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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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回答您的这个问题,我们复习一下时间表:
9.1995年4月18日,协和医院发布朱令的病情报告认为朱令“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可能性大”
10.1995年3月23日,朱令接受气管切开手术,并做了气胸手术。之后朱令病情一度恶化,
11.4月28日,朱令父母的一个朋友告知北京职业病研究所可以做铊中毒鉴定,……记者看到的一份当日由陈震阳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尿液中铊含量275微克/升;脑脊液铊含量263微克/升;血清中铊含量31微克/升;毛发中铊含量532微克/升;指甲中铊含量22824微克/升(北京地区人群尿中铊含量为0—5微克/升)。”据此,陈震阳认定朱令病因缘于铊中毒,且是两次中毒,不是自杀就是他杀。当天,协和医院开始用普...
autumnsun 发表评论于
如果没有摄像头,一个简单的“碰瓷”案都有可能破不了。
权势妨碍司法公正当然错,舆论妨碍司法公正就对吗?只要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的分析就开骂,这根本不是为了朱玲案。
charwu 发表评论于
同意Chinus,你们愿意看到铊被冤枉了吗?你们基督徒不是有上帝来审判吗?铊及铊的家人子女将来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你们说了算吗?本人良心还没让狗吃了,所以非常同情朱令。看清楚了,再拍我。。。
Chinus 发表评论于
人在外:“只省一层窗户纸”只是以讹传讹罢了。本人非常同情朱令,但因情绪而冤枉另一个人。作为基督徒,你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吗?
馨鸢 发表评论于
chinus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2:25:35

北京警察的做法是负责任的表现。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乱定别人的罪。情绪代替不了解法律。无罪推定是中国的法制进步。谩骂解决不了问题。小心法轮功和敌对势力借势抹黑,捞取政治好处。乱象的中国是所有华人的痛。轮子的帖子是逢中必反。理智,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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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越来越象一个政治运动了。
honest666 发表评论于
事隔三年(1997年)北京公安局14处拘讯孙维8小时(如果不是孙家老人,孙维此去就出不来了),并且要她在嫌疑人一项上签字。可见,北京市公安局已经有了确凿证据,他们才能在事隔3年后拘讯孙维。可以说案件已经侦破。现在的较量是案件背后的权势较量。孙维背后是权力,朱令背后是民意。

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

我党的所有干部(包括薄熙来)在面对人民时都是这么说的

就象朱爸回复的那样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你公安当年为什么要层层上报?不仅无耻,而且愚蠢,这是侮辱千千万万人的智商!
人在外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室友逃不了干系,说和另外3个没关系,谁信呀?就算真没关系,也该起来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帮着破案吧, 哪有象今天这样当缩头乌龟的。看看贝志诚从始至终地为朱令奔走呼喊,方舟子如今怀疑他是凶手,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凶手会这样做,因为这个说法违反犯罪心理学。相反孙维等的表现已经告诉大家她们就是凶手。因为但凡没事的谁背这个黑锅呀?
chinus 发表评论于
北京警察的做法是负责任的表现。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乱定别人的罪。情绪代替不了解法律。无罪推定是中国的法制进步。谩骂解决不了问题。小心法轮功和敌对势力借势抹黑,捞取政治好处。乱象的中国是所有华人的痛。轮子的帖子是逢中必反。理智,理智!!!!!!!!!!!
久今 发表评论于
警方只需要再回答一个问题,当初唯一受到询问的那个投毒嫌疑人,对其嫌疑解除了没有。如果已经解除,出示支持解除嫌疑的证据。
一滴 发表评论于
说中国警方无能, 没有好男儿, 冤!

Fact: 复旦大学案, 上海警方如此高效!

复旦大学案, 我相信没人证, 物证只能说: 哪里下毒, 下的什么毒.
最后锁定犯罪分子, 需要有效审讯.

朱另案与复旦大学案, 差别有二:1)哪里下毒不肯定 2)时代不同, 现在是计算机互联网时代. 我不知道, 上海警方是否从计算机互联网上找到有用的线索, 帮助破案.

北京警方两者之一: 无能饭桶 or 别的事儿使情形复杂化.

我觉得复旦大学案似是上天在暗示什么.
看不贯 发表评论于
承认公安局无能, 远好过揭露此案背后的黑暗. 不公布具体材料和内情, 只说没有破案, 是一种敷衍. 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统治下, 从来都是贱民, 从来都没有知情权, 只有被共产党玩弄的份. 任共产党宰割. 公安局至少要对朱的父母有个交代, 究竟公安局是如何作出不再在此案上继续努力这样的结论的, 其依据是什么. 当今的中国社会可谓暗无天日.
charwu 发表评论于
同意78323:
刘海哥,您还不明白吗?没有证据,铊就不能定罪。将来铊不得好死,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是遭老天爷报应的后果。您不是神探,就一定是一瓣蒜。看清楚了,再拍我。。。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这个案子没有刑侦价值,只有政治价值。好好榨取吧!加油!
zhuniang 发表评论于
不仅无耻,而且愚蠢,这是侮辱千千万万人的智商!
playtex 发表评论于
如果当年真的是因为江老大一句话而放人,在江活着的时候,真相就无法大白;即使江西去,继承他衣钵的人也不一定会管这个和自己利益不相干的“闲事”。

但不管怎么样事在人为,希望两位老人好好保重、健康长寿。网友不管是捐钱、请愿、围观、争论,都来添一根柴,总会有一点用的。在互联网的时代,围观就是一种力量!
78323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你说得对,五一前后寝室失窃是关键。那非常有可能是有意的,而且作案者是知道内情,知道要报案。
关键是知道节后要报案这个消息。孙会知道吗?谁会知道呢?
就事论事为好,不必涉及其他,人和社会都有阴暗面。辛普生案我在洛杉矶,天天看。后来,当任总统克林顿也无可奈何
78323 发表评论于
你说得对,五一前后寝室失窃是关键。那非常有可能是有意的,而且作案者是知道内情,知道要报案。
关键是知道节后要报案这个消息。孙会知道吗?谁会知道呢?
banshee 发表评论于
男:对,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      
女:那你就不无情!?不残酷!?不无理取闹!?           
男:我哪里无情!?哪里残酷!?哪里无理取闹!?           
女:你哪里不无情!?哪里不残酷!?哪里不无理取闹!?           
男:我就算在怎么无情再怎么残酷再怎么无理取闹,也不会比你更无情更残酷更无理取闹!           
女:我会比你无情!?比你残酷!?比你无理取闹!?你才是我见过最无情最残酷最无理取闹的人!           
男:哼,我绝对没你无情没你残酷没你无理取闹!           
女:好,既然你说我无情我残酷我无理取闹,我就无情给你看,残酷给你看,无理取闹给你看!           
男:看吧,还说你不无情不残酷不无理取闹,现在完全展现你无情残酷无理取闹的一面了吧!   
78323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立案时间是95年5月7日。离寝室朱令物品被窃6天。朱令物品被窃是犯罪的延续。离朱令第二次严重中毒也只有2个月。

相信你是那个时候上过学的,那时大学寝室几个人一个房间,上下铺,上下铺两个人的洗漱物品都只能放在下铺床底。基本是混放的。而且节日前后,老乡,朋友,同校,临校,聚餐,约玩的进出非常频繁。没有遭失窃意识,谁也不会注意。尽管仅仅是六天,现场破坏也是很难复原的。
另外,里第二次中毒也只有两个月,两个月是六十天。短吗?
IAMKIDDING 发表评论于
一句谎言需要一百句谎言来掩盖。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朱家有没有仇人?大女儿死得离奇而豪无痕迹,象是被做足了功课。小女儿又是离奇的被毒,又是被做足了功课?这是合理怀疑吧。
文学城小市民 发表评论于
证据丢了对吧?然后呢?就铊妈完了对吗?这些鬼话这些WBD如何说的出口!顺着关键证据丢失的线索继续查,不会吗?还凭什么占据着执法机关的要位在那里鱼肉良民!交出案件卷宗,滚出老百姓造的办公室,让我来破这个鬼案!!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95年5月1日朱令寝室里的朱令生活用品被盗。这就证明,罪犯在销毁物证,这就证明,投毒发生在寝室,是室友所为。
78323 发表评论于
据知,警方办案是如果有人报案,报案者是第一嫌疑人,要首先把他排除,因为他是第一现场出现着。似乎太不公平,但是没有办法,各国皆然,规律经验总结。孙由于是距朱令最近,又有机会接触铊的人,所以自然排在第一位嫌疑被审查。这并不奇怪,但是并不说明投毒者就是她。但是这也说明投毒者绝对是很了解朱的环境的人。而且经过与先策划,安然有序的破坏现场,毁灭证据,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嫁祸于人。联想朱令姐姐的离奇死亡,案件不简单。非家仇不止于如此赶尽杀绝。如果这样分析,孙没有可能是罪犯。一个出世未深的女孩子,不会有如此心机。也不会有这样的仇恨与同学。没有充足理由。
78323 发表评论于
刘海哥
你是神探?你如何判定案发现场是寝室?你如何知道警方没有调查丢失物品的事?事过几个月人员进出那末频繁,现场破坏,你能查清?少说风凉话,少壮大半蒜。拿出证据来,不管罪犯是哪一个,要证据说话。
charwu 发表评论于
同意78323,你们无理取闹居心何在?你们怎么不替真凶想一想呀?铊要是看到你们的过激言论,下半辈子该怎么活呀?就算铊混过去了,铊的家人子女不得背一辈子黑锅啊?你们还有没有点儿良心呀?将来铊或是铊的家人孩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该算是老天爷的报应呢?还算是你们这帮人的功劳呢?看清楚了,再拍我一砖不迟。。。
周游喜相逢 发表评论于
叶利钦,奥巴马,你们现在可以指着中国警察的鼻子说了:竟无一人是男儿?!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事隔三年(1997年)北京公安局14处拘讯孙维8小时(如果不是孙家老人,孙维此去就出不来了),并且要她在嫌疑人一项上签字。可见,北京市公安局已经有了确凿证据,他们才能在事隔3年后拘讯孙维。可以说案件已经侦破。现在的较量是案件背后的权势较量。孙维背后是权力,朱令背后是民意。
一滴 发表评论于
终于不再沉默.北京警方回应, 赞!

内容另说。

We were heard!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被确诊铊中毒后,警方立案

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3月6日,朱令的病情又恶化。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铊中毒确诊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曾发生离奇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
___________
立案时间距离第一次中毒6个月,距离第二次中毒时间2个月,距离寝室被盗6天。
1 投毒现场可以锁定在朱令寝室;
2 追查6天前失窃的物品;
3 控制寝室人员,追查6天前谁到过寝室,追查失窃物品去向。
这样一个简单的案子,破不了?那真是忒复杂,水很深。
石墨 发表评论于
找黑社会把铊做了吧,只要不出人命就好。
我可以发言吗 发表评论于
大家那么激动地骂人,你们谁有第一手资料啊?举手!
charwu 发表评论于
楼下wxc的网友们,你们怎么不替真凶想一想呀?铊要是看到你们的过激言论,下半辈子怎么活呀?就算铊混过去了,铊的家人子女不得背一辈子黑锅啊?你们还有没有良心呀?将来铊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算是老天爷的报应呢?还是算你们这帮人的功劳呢?想清楚了再拍我一砖。。。
sshr 发表评论于
草民们还敢把你辛辛苦苦培养的骄子往清华送吗?万一孩子不小心惹恼了哪个王孙,小命不保还死了活该。
馨鸢 发表评论于
lynie2003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0:19:51

司法有它的严谨性,科学性, 不能情绪化。现在公众对这个案子不仅情绪化,政治化,甚至有人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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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这样。
size0 发表评论于
别说那个党和国家指望不上,就是白宫也指望不上,我相信老天爷是站在正义这一边的,相信天自会给个说法!
扎屁股的刺 发表评论于
有个很好的办法,向国土归化局举报铊妇当初被拒签过,最后进入美国是变了生日,名字,换了护照而拿到签证的,这就是犯罪。而且,美国的档案里能调出来铊妇原始记录。一个人头像,有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名字,生日,护照,一抓一个准。
人在外 发表评论于
党和国家指望不上了,呼吁大家向造物主耶和华祷告,愿凶手永无宁日。
banshee 发表评论于
楼下讲笑话呢?
人在外 发表评论于
以前的评论被删了
人在外 发表评论于
评论上不去了
lynie2003 发表评论于
司法有它的严谨性,科学性, 不能情绪化。现在公众对这个案子不仅情绪化,政治化,甚至有人煽动。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强烈谴责文学城小编胡乱删贴。
lisaliuwanjun 发表评论于
我看是真的不可能破案了!!!
紫色海洋 发表评论于

暂且不说凶手是孙子还是主子,但是清华和协和医院这一连串的消极行为,就算不是主犯,也是帮凶。至于北京公安,如果他们能在当年查出那么多,却在最后说不能破案,卷宗也不能公布,理由还是“其他”???这其中的点点滴滴,实在很难让人不做过分解读啊!

再读一次朱令翻译的大麦歌,她的才华果真能让天妒!愿她能如自己所言,直把千古愁,化为临风曲。唉!

紫色海洋 发表评论于
前前后后翻了翻各个年代的报道,稍微整理一下。

根据N年前公布的消息,清华是说过有7个人可以接触到铊。铊属于严格管制的剧毒金属,所以一开始清华矢口否认朱令是铊中毒,或者是矢口否认导致朱令中毒的铊是来自清华实验室,否则估计有不少人要丢乌纱帽,甚至吃官司。后来为什么清华又会承认呢?还是根据当时的报道,因为朱令身上检测出来的铊,其剂量之高,绝非几包老鼠药可以应付的。所以清华开始清查名单,或者什么什么的。两次投毒啊,两次啊!清华还能如此保持沉默,厉害!

再说协和医院的态度,根据朱妈妈的说法,当时有医生怀疑了,可是医院还是没做检验。后来是朱令高中同学贝大侠发出互联网求救,协和医院才怎么怎么的确定是铊中毒。后再根据朱家两老人的说法,他们知道普鲁士蓝可以解毒后,协和医院还推说因为不是药品,医院无法购买,所以他们自己四处张罗解药,然后交给医院处理。(看到这里,草泥马是不是该出来跳舞呢?)

暂且不说凶手是...
学习交流 发表评论于
北京警方终于开口了, 承认无能, 但没昏庸到说孙铊不是嫌疑人, 没说孙铊清白。孙铊确实背景巨大。 孙铊有本事让北京警方说你是清白无辜的。孙铊有本事让清华重发你的毕业证。
刘海哥 发表评论于
中国是个神奇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个神奇的民族。这个国家没有游戏规则,或者有,人人都不乐意遵守。不遵守游戏规则的结果是,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上至皇上,例如老毛的老婆坐牢自杀,老薄的爹坐国民党的牢几年,坐共产党的牢10多年,老薄的老婆坐牢自己被拘禁。不胜枚举。
笔名注册不上 发表评论于
总有一天老百姓会找他们算总帐,公安,铊妇,有一个算一个,50年不算远,走着瞧

我也来打酱油 发表评论于
就从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来看,这个案子就应该破不了。半年以后才认定为投毒,才有警方介入调查,很难想像还能收集到物证,比如是在什么容器里面下的毒,容器上还有别的什么人的指纹,准确地中毒时间和当时主要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据(alibi);有哪些人能接触到毒药、哪些人容易接近受害人、哪些人可能和受害人有矛盾,都是间接证据,只能帮助引导侦破工作,而不可能用来定罪。不讲证据、搞刑讯逼供不是应该提倡的吧?拿美国的术语来说,这个案子的证据都太circumstantial,很可能在美国检察官都觉得没法起诉,更别说获得定罪了。受害者确实值得同情,但是现实就是很多案子就是破不了,靠直觉显然不是法治精神,最近不是有两个人坐了十几年冤狱才被放出来的吗?欢迎理性的网友都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也来打酱油 发表评论于
就从目前网上公开的信息来看,这个案子就应该破不了。半年以后才认定为投毒,才有警方介入调查,很难想像还能收集到物证,比如是在什么容器里面下的毒,容器上还有别的什么人的指纹,准确地中毒时间和当时主要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据(alibi);有哪些人能接触到毒药、哪些人容易接近受害人、哪些人可能和受害人有矛盾,都是间接证据,只能帮助引导侦破工作,而不可能用来定罪。不讲证据、搞刑讯逼供不是应该提倡的吧?拿美国的术语来说,这个案子的证据都太circumstantial,很可能在美国检察官都觉得没法起诉,更别说获得定罪了。受害者确实值得同情,但是现实就是很多案子就是破不了,靠直觉显然不是法治精神,最近不是有两个人坐了十几年冤狱才被放出来的吗?欢迎理性的网友都谈谈自己的看法。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路平2010”你也太自作多情了,明明是贝至诚把信息向互联网公布的,怎么又变成你们协和的功劳了?协和当时连朱家要求做砣实验都不愿,而是家属自己找人化验的,这些信息可是中央电视台节目播出的,不至于冤枉协和吧?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如果把砣妇们也弄个半身不遂的是不是该案就有重新审的机会了?终于理解为什么会出现上海的杨佳
扎屁股的刺 发表评论于
有个很好的办法,向国土归化局举报铊妇当初被拒签过,最后进入美国是变了生日,名字,换了护照而拿到签证的,这就是犯罪。而且,美国的档案里能调出来鉈妇原始记录。一个人头像,有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名字,生日,护照,一抓一个准。
老人新ID 发表评论于
“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

我党的所有干部(包括薄熙来)在面对人民时都是这么说的。
size0 发表评论于
谢谢telomere,科学常识丰富就是好,一下点出虚假论据。要不然,我还以为朱令是老鼠药给药的。
特别报道 发表评论于
这个回应是讲给白宫听的吧?这条热线真好!
心晴天好 发表评论于
无耻!
zczc 发表评论于
事情闹大了,就来个这样的回应,铊们今天可以睡了。不过小心睡梦中被鬼抓住、劈了哟。
ddti 发表评论于
水军来搅水应该学点最基本的知识。协和有前几年的二个铊中毒的治疗病例,其中一个大夫正是朱的主治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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