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房東 愛阿華中國留學生唐朋(Peng Tang)判17年

文章来源: 事后诸葛 于 2013-04-12 12:50:05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涉嫌綁架和性侵的中國留學生唐朋(Peng Tang,音譯),2013-48日被判刑17年,他在服刑七年後即有資格獲得保釋。

22歲的唐朋,曾是愛阿華大學學生,他於2012年4月假裝有意租房,將女房東鎖在其公寓並對之性侵。他原被控一級綁架,面臨無期徒刑,但今年2月他認罪後,減輕罪名至三級性攻擊重罪及勒索重罪。

據強森郡檢察官珍妮.林內斯指出,唐朋被控賄賂證人也被定罪,在他有資格獲保釋前,他必須至少服刑七年。

在他獲釋後,唐朋將登記為性罪犯,他的餘生都將接受受監視的緩刑。林內斯說,他也將被送交移民當局,可能會被遣返至中國,並將由中國當局接手對他的監管。

在8日聆聽審判時,受害人、唐朋的朋友和支持者都未出席,但林內斯念了一封受害人的信,談及此事件如何改變她的人生。

信中寫著:「我無法忘記他如何銬住我,如何用毛巾塞住我的嘴,我很長一段時間無法入睡,前幾個星期,我更噩夢連連。」信中還說,好幾星期她無法上學,「因為許多中國學生都開始談論這件案子。」

她還說,在中國「實施一胎制,我是家中唯一孩子,我父母對我花了很多心血,並寄予很高期望,他們為我選擇愛阿華大學就讀,因為我們認為,愛阿華是個讀書生活的安寧地點。」她說,她父母不敢相信竟發生這種事,她母親整日以淚洗面,也無法進食。

她還說,唐朋在中國網站貼上完全扭曲事實的故事。她說:「許多中國學生相信他的說詞,開始在中國的推特和臉書網站污蔑我,甚至公開我的照片。」她說:「我的學業受到嚴重影響。」她說,在中國多數遭性侵婦女不會報警,但她希望歷史不致重演,並讓其他學生懂得保護自己權益。

唐朋8日為自己辯護,他強調,他認罪只是為了減輕刑期,他並不承認有罪。他還說,他在獄中不可能把任何東西貼上網站。不過,有關當局指控唐朋和監獄外友人聯手試圖連絡受害人,要求她更改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