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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性”只带来感官享受 赵红霞行贿不成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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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名政企高层涉不雅视频被免职



雷政富与女子赵红霞的不雅画面



图为南都记者核实的赵红霞照片

原标题:律师:赵红霞再次申请取保 “性贿赂”不构成行贿

人民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 李婧)赵红霞辩护律师处获悉,赵红霞已于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今天,其辩护律师张智勇向记者介绍,他已经为赵红霞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目前尚无警方的答复。

赵红霞再次提出取保申请

张智勇律师介绍,赵红霞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代理此案的智豪律师事务所经过讨论后,已经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目前该案尚未有其他进展。

据张律师介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赵红霞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的案情及证据现在掌握得并不完整,能不能定罪,如何量刑是案件以后的焦点。张律师说,“现在由于我们看不到全案的证据材料,故有些事实不清楚。也没有确定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

重庆不雅视频一案是否构成“性贿赂”?

随着重庆“官员不雅视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有关“性贿赂”的话题,再次被公众关注。

北京律师许昔龙认为,从报道的内容看,赵红霞是被老板利用的一个工具而已,老板是通过赵红霞的“性诱”来达自己的目的,对赵红霞来说,通过与目标上床并拍下视频是其的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

据我国刑法规定,行贿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可以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行贿的手段仅限于“给予财物”,受贿罪惩处的方向是物质性利益,对于获取非物质利益问题,目前刑法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理,最近出台的两高关于行贿罪的司法解释也按行贿金额来定刑期的,而“性”只是给目标带来一种感官的享受,不能与财物划等号,故赵红霞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行贿。

许律师介绍,“对于官员来说,仅仅接受这样的一种性服务,本身也不构成犯罪,可按相关党纪处分,但如果通过这样的事件,成为查处其贪腐问题的突破口,那另当别论。”


chinablue66 发表评论于
赵红霞作了中纪委卧底的工作。虽然见不得人,但值得同情。应该放一码,别太恶毒试图将她至于绝地。 她间接作了对人民有利的事,功过相抵。 政府应该用纳税人的钱去抓那些会造成亡党的恶人。
arche 发表评论于
“雇凶杀人者有罪,而被雇杀人者是无罪的,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他们是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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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论!
arche 发表评论于
认为赵红霞只是受雇于人,色诱官员偷拍录像是工作不犯罪的说法太离谱,照这个逻辑,被雇佣去杀人的凶手也是工作,也不犯法。
gl470 发表评论于
钱 发表评论于 2013-02-01 11:06:06有罪的是背后的人,她一个农村姑娘在大城市求生存,固然有错,但罪不至被逮捕。

同意钱的观点,赵红霞是被欺骗和利诱去干的,当然有错,但跟社局者是有很大区别的。赵有错并不能开脱那些淫官的责任。不能再像6.4那样,整肃了激进的抗议,然后使贪腐大摇大摆起来。顶住赵红霞不放,会使已经很难抑制的雷政富们更大批的增长。
lovlovlov 发表评论于
赵红霞本人,如果以为跟官员上床只是为了拉关系,那是性贿赂方面的事,她明明是配合一起去敲诈勒索,是敲诈勒索共犯,有什么可开脱的?
这种所谓律师其实跟赵红霞是一路货色,就是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哪有什么是非善恶,其实也是他们敲诈集团一份子,负责的工作看着不违法而已
nanxun 发表评论于
她没卖淫,因为她拿到的钱不是从贪官们手里拿的;她没敲诈,尽管她受雇拍了淫照,但是用淫照敲诈并获利的不是她;整个事件她所得不过是一份正常的打工薪水(11个贪官几万元)。换句话说,她其实就是一件物品被送给了这些贪官享受,你能说那件物品有罪吗?她和那些靠行贿赂为自己谋取巨大利益的情妇二奶比如李薇常艳不同,因为自始自终她只是受雇于人。
第一季 发表评论于
都这么有包容心的,给一个随便跟十几个男人上床的女人喊冤.

这样的话,前几天那个女博士常艳,也大大地有功嘛,搬倒贪官嘛,对床伴,还比赵红霞付出更多真情,还骂人家常艳干啥?

从轻处理诈骗份子的可能后果,就是有更多的"赵红霞们"成长起来,理直气壮地色诱那些有老婆、有家庭的成功男士,名义就是"反腐"啦! 反正以现在中国的经济情况,成功人士没一个是纯白的。

那些替赵红霞说话的好男人们,醒醒吧!等你千辛万苦,终于事业有成,大权在握的时候,赵红霞们色诱的就是你!
罄竹难书 发表评论于
不知道有多少男人能够拒绝年轻貌美的女子的投怀送抱??
罄竹难书 发表评论于
雇凶杀人者有罪,而被雇杀人者是无罪的,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他们是为了生存。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钱 发表评论于 2013-02-01 11:06:06有罪的是背后的人,她一个农村姑娘在大城市求生存,固然有错,但罪不至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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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因生活所迫去卖淫还能让某些人表示理解的话,那么她偷拍并将这些录像交给他人勒索必然是犯罪行为。她不会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性。既然做了,就要承担应该有的责任。
Floden 发表评论于
赵红霞无罪, 首罪在贪官,你不找美女和他们上床,你就拿不到项目,赚不到钱。 次罪在她的老板, 为了拿项目顾她引诱贪官。 她本人是为了谋生,没有办法。 她是真正的受害者。在中国的反腐运动中, 她做出了巨大贡献。 应该是英雄。
3722 发表评论于
哈哈,看看这律师的老婆能不能让别人来“感官享受”一下?
第一季 发表评论于
搞不懂怎么那多人替赵红霞喊冤,她何冤之有?

虽然主谋不是她,但她对那些男人下手的时候,可不是明码实价的卖淫,而是目的明确地设套敲诈,而且是借用了感情,骗那些男人上床。

虽然那些男人也算自作自受,可赵红霞对他们下手的时候,可一点没可怜过那些男人日后的身败名裂。

出身农村,出身贫寒就可以为诈骗罪洗白? 那么多农村出来的好姑娘,就活该干累活,拿低工资,就因为她们作风太正派? 怎么不同情她们?

她只拿四万报酬? 可能吗? 能把那么些老道的男人哄得团团转,她这智商可不低,冒这么大风险,只给四万,她会干吗?
peter2 发表评论于
*“性”只是给目标带来一种感官的享受,行贿不成立* 再没有比这更歪理,一切行贿都是带来感官享受,行贿钱可以让人吃好玩好住好包二奶。。。N奶,行贿物质也是带来感官享受。律师是最无耻的人。
yan1961 发表评论于
释放无辜小女子赵红霞,她做了好事, 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
Triger8888 发表评论于
这女子为了生活,不情愿和这些强势人士们发生关系。只为了她老板的事业。

zyg 发表评论于
这些人如此饥渴,可见平时还是清官,应从轻处理。设局者阴险无比,应严惩。
zyg 发表评论于
把多名人民的好干部拉下水。罪不可赦、但罪不在一人。
发表评论于
有罪的是背后的人,她一个农村姑娘在大城市求生存,固然有错,但罪不至被逮捕。
sinart 发表评论于
雷正负真是好官,瞧他笑容可掬,平易近人的;
脱光了,一点架子都没有啊。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罪在官员, 为难一个小女子算什么公正啊 ?

官员有正当意识的话, 会去碰一个年轻美女才是怪事!
真以为自己是神啊, 和美女睡觉,能让美女长寿什么的?
知道是罪恶的吧。 如果说不知道,要这样的官员干什么?

问问小学生看看,能随便看异性光身,甚至上床吗?
这点智力的话,拉出去杀了也不为过!免得糟蹋粮食,污染社会!
lunear 发表评论于
赵红霞自己不是说跟领导上床是为了推销服装吗?就算她不了解肖某的真实意图,那也已经构成了性贿赂了。
bestway 发表评论于
受钱就是卖淫罪!不知国内有没有卖淫罪这项。
吃了么? 发表评论于
收钱还打炮 是中共官员一种“职务行为”。 堪比男优!
阳光房 发表评论于
无法制观念的国度,媒体没有,群众没有,政府也没有。执法人员应该依法处理,不要被媒体和舆论绑架。
youli 发表评论于
一些外嫁女粪会说与小中国佬做怎会有感官享受, 所以这律师说错了 (这个律师也是小中国佬,不可信)。
bbmeng 发表评论于
“。。。对赵红霞来说,通过与目标上床并拍下视频是其的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

这太雷人了。顾凶杀人也是职务行为么? “性”不能与财物划等号, 那你去嫖娼为什么要付钱?

neoreturn 发表评论于
许律师介绍,“对于官员来说,仅仅接受这样的一种性服务,本身也不构成犯罪,可按相关党纪处分"

知道中国腐败问题的根本所在了把.那就是---无法可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还是这句老话.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不论是逮捕赵红霞还是撤官员们的职都显示当地政府完全没有法制观念。也是,自古以来中国人什么时候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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