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北京一停车管理员扎车胎 DV拍下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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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架上取下铁锥

■走至目标车前

■下黑手扎漏车胎

■作案结束

■转身离开

■将作案工具放回空调架

  本报记者报道 停车管理员在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的区域对汽车进行收费,本就是违规行为,而以扎车胎的方式对拒绝交费的停车人进行报复,则更是错上加错的违法行为。近日,一名停车管理员杨某就因此受到了警方的处罚。

  昨天,读者李女士来电告诉记者,在朝阳区朝外南路陈经纶中学门口,有一片空地是学校为学生留出停放自行车的地方,当晚上学生放学后,这里有时会被来租用学校场地打球的羽毛球爱好者用来停车。而马路对面停车场的管理员经常会来向停车人索要停车费,凡是拒绝交费的车辆,车胎都会被扎。

  5月27日晚上9点多,当停车管理员杨某对拒绝交费的车辆进行报复时,恰好被路过的群众用DV拍摄下来,而他也因此被扭送到朝阳分局进行处理。

  记者从热心群众提供的光盘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杨某事先将一根铁锥藏在路边一个空调架中,当其确认事主不在现场,且附近也没有行人时,便迅速取出铁锥作案,然后将铁锥又放回到附近的空调架中。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朝外南路的陈经纶中学门口,经有关人员指认,27日晚的案发地点就在学校围墙外路边的一块黄色广告牌下。马路对面的停车管理员告诉记者,他们每个管理员都有自己的负责范围,马路对面的那片空地是学校的,不属于停车公司的管理范围,但是包括杨某在内的不少管理员都经常过去向停车人收费,“但是扎车的就他一个。”

  随后,记者又从学校保安处了解到,这片空地确实是归学校所有,除了白天学生在这里停放自行车,晚上来打球的车辆停放在这里也可以,学校不会干涉,而马路对面的管理员来收取停车费的事情他们也有所了解,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学校方面对于这种行为也没有深加追究。“估计出了这事(指扎车人杨某被处理)后,他们也会收敛一些吧。”保安最后告诉记者。

  昨天晚上,记者又收到了事主发来的传真,在这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明,杨某因扎车胎进行报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而杨某也在决定书上签字,表示服从处罚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