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出狱屡次强奸夜行女 遗留精斑让其现形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王文波/摄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昨天上午,两累犯因在房山区屡次抢劫强奸妇女,均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案犯张春峰可能没有想到,自己屡次抢劫强奸夜行女,警方是得助于其母痛恨他的恶行,抽血让警方化验后,警方又结合受害人提供的遗留精斑化验结果,将其缉拿归案的。   今年31岁的张春峰是安徽阜南县人,他在2002年11月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去年4月18日出狱。他与同为阜南县人的刘之强继续作恶。去年8月2日晚9点左右,在房山区城关办事处田各庄村附近,骑车经过的贾女士被张、刘二人绊倒在地,然后拉进附近的苗圃树林轮奸。去年8月31日晚9点,刚从某酒店下班的李女士骑车经过房山区石楼镇政府附近时,被张、刘二人用自行车别倒后,被拉入公路东侧的土沟内强奸,抢走自行车和1块石英表。去年9月6日和19日晚,在房山区窦店镇望楚村和城关办事处工业开发区附近,程女士和罗女士又遭到同样的厄运,在被二人强奸后,劫走了财物。   对这系列抢劫强奸案,警方已将张春峰锁定为嫌犯,但张却去向不明,侦查受阻。无奈之下,侦查员远赴安徽阜南县,找到张的母亲,取得了其母的配合,并抽取了他母亲的血液。经过北京市法医中心化验后,并结合受害人送检的内裤上的精斑,结论表明张春峰便是作恶者。   今年2月14日,警方将张、刘二人抓捕归案。二人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昨天,市一中院审理认为,二犯均在作案之前入狱,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二人同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