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察涉嫌谋杀亲夫 近日将做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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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某公安局警察何丽霞涉嫌杀夫案再次被有关部门退回补充侦查,将于近日做精神病鉴定。   何因4年前为弃婴高兴重复高额投保,并与省城三家保险公司打了一场保险金索赔官司而闻名。   事件回顾   弃婴之死   何丽霞与高彦明于1995年结婚,1999年8月29日,夫妻二人从草场街派出所抱回一个不满周岁的弃婴,取名高兴。9月8日,何丽霞花了7500元从公安部门为孩子购买了“蓝印户口”。接着,何氏夫妇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太保兰州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营业部、中国平安兰州分公司分别为高兴投保了“少儿两全”、“长顺安全”、“长泰安全”、“国泰独生子女两全”、“平安全福”及附加“万寿保险”6个险种,保险金额达30万元。   10月10日,是为高兴签下最后一单保险合同的第四天,气温骤降,未满周岁的小高兴先被何丽霞和她的小婶抱着要上兰山公园,因天气阴冷,下索道站的工作人员劝阻了她们。然后,她们又带孩子来到雁滩公园,没娘娃小高兴在人工湖上的游船上蹊跷落水而亡。据何的小婶讲,在船上,她感觉小高兴要尿尿,就在船边给她掂尿,不料,高兴小腿一蹬,她一下失了手,小高兴掉进了湖里。当时,何丽霞未上船,她说自己感到肚子有点疼,就在岸上观看……   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   随后,何丽霞根据保险单向3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结果被一致拒赔。   保险公司以什么样的理由拒赔呢?三家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提供的拒赔理由是:他们接到报案后,都依照理赔程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投保条款合同作出了拒赔的决定。理由是,何丽霞不是高兴的养父母,依法不得为他人的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何丽霞既没有投保资格,也不具备保险利益。并且,在调查中,还发现了一些疑点:一是受益人(即何)对被保险人(高兴)抢救不力,一系列反常行为有悖道德伦理,不符合逻辑;二是何投保动机可疑,何丽霞等采取分散、高额、超额投保的方式,共为收抚养的弃婴购买保单6份,还为爱人购买了20万元的保险,为亲生女购买了保险,累计需年缴1.6万多元,约占其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二。这种投保行为导致投保人的支付能力不足,其缴费行为也不可持久。这种现象在国内外保险市场均罕见,并被认为是保险诈骗的前奏;何处置高兴尸体异常迅速,致使高兴的死因无法核实。   法院判决:保险合同无效   索赔遭拒后,何丽霞将三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何、高二人虽然养育高兴近两个月,也为高兴办理了“蓝印户口”,但由于高彦明收养高兴时不满30岁,不符合我国收养法关于夫妻双方收养孩子必须达到30周岁的法定条件,且二人未在民政部门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所以他们收养高兴的行为从程序和事实上均违犯了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关系无效。何、高没有基于法定程序取得高兴父母的合法身份,不能成为保险合同受益人,他们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自始无效,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两家保险公司在履行核保义务时,未按规定查验出生证和收养证,主观上疏忽了核保责任,应对引起保险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太保退还何丽霞保险费5290元,寿保退还高彦明保险费200元。诉讼费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高彦明中刀身亡   谁也没有料到,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03年12月5日,高彦明在家中身亡。据知情人透露,12月4日晚,何、高发生冲突,次日凌晨高死在家中。案发后何曾向警方报案,称丈夫高彦明自杀,但警方从高的后背发现刀伤,因而确认不是自杀,而是他杀,何成疑凶,随后何被逮捕。本报记者廖明郝冬白廖明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