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歌舞厅小姐“执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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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12月2日电(杨永存)陕西省靖边县一些部门创收有术,竟向歌舞厅小姐收取管理费,准许她们执证上岗,至于这些歌舞厅小姐上岗干些什么,则无人过问。

  据《西安晚报》报道,从1998年开始,靖边县文化稽查大队向歌舞厅小姐每人每年收取200元管理费,然后给每人核发一张歌舞厅服务人员上岗证。仅2001年就办了1000张证件,收入达20余万元。他们用这笔收入购买了桑塔纳轿车,还组织单位职工赴大连、北京等地旅游。


  这家报社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后,来到位于靖边县东环路的一家歌舞厅暗访。看到歌舞厅内并没有舞池、灯光、音响等设备,整个舞厅内用木板隔成多个小包间。见有客人上门,坐在沙发上的十多个小姐就相互打情骂俏以引起注意。记者问这么小的房子怎么跳舞,几个小姐则赤裸裸地说,来这里就是聊天、喝酒、上床。当记者以舞厅太冷准备脱身时,小姐以为记者害怕不安全,嚷道:这儿不会有人来查的,我们都有上岗证。


  在记者要求下,几个小姐拿出几张粉红色的卡片,上面清楚地印着歌舞厅服务人员上岗证和靖边县文化体育办公室制字样,还盖有一枚公章。另一面则贴有小姐的照片,填写着姓名、年龄、服务地址、有效期(一年)等内容。她们称,这是靖边县文化稽查大队收了200元钱后办理的证件,要求每年更换一次。


  随后,记者又来到娱乐场所比较集中的林荫大道。这里有十几家歌舞厅,有在楼层上开设的,也有在地下室开设的,而舞厅内的布局、服务项目与东环路的歌舞厅大致相同,且小姐大都持有上岗证。(完)(来源:新华网)